浅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标准
浅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标准
四月份前来咨询离婚的人次数较多,咨询人多为女方。当事人欲离婚出于多种原因,有的是因为一方赌博成癖,欠下巨额赌债;有的是因为家庭暴力,比如一位咨询人的女儿即是因为长期遭受丈夫家庭暴力以至患上精神病;有的是因为性格不合,缺乏感情基础草率结婚,婚后发现难以共同生活;还有的是因为一方出外打工,长期杳无音讯等等。夫妻之间达到什么程度法院才可以判决离婚,是咨询人最关心的问题。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由此可见,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又无效的。以下是实务中,针对不同情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标准:
1、因一方与他人同居而离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属于违反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破坏婚姻秩序的严重过错行为,不仅严重伤害夫妻感情,而且挫伤了对方对婚姻的合理期待。因此,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对方提出离婚,调解无效的,即应当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
2、因家庭暴力而离婚。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受害者不只配偶,还包括其他家庭成员。如果家庭暴力已逾越夫妻通常所能忍受的程度而且又具有侵害人格尊严与人身安全的情形,即应当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诉讼中请求损害赔偿。
3、因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而离婚。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赌博、吸毒等行为,而是须达到已成恶习并屡教不改的程度。这里的恶习,除了明确列举的赌博、吸毒恶习之外,还应包括其他会严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恶习,诸如酗酒、嫖娼、淫乱、同性恋等。
4、因分居而离婚。法律意义上的分居,由两个要素构成:一是在客观上夫妻共同生活的废止,夫妻双方完全分开生活;二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主观上有分居生活的意愿。分居的期间满2年,即从夫妻最后一次分居之日起已经持续分居2年以上,而且证明这一点的举证责任由原告承担。
5、因一方患精神病而离婚。一方患精神病包括三种情形:(1)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婚后久治不愈的;(2)一方婚前患过精神病,患者及其亲属隐瞒其病史,婚后共同生活中又复发的;
(3)一方婚后共同生活中患上精神病,另一方要求离婚的。对于夫妻一方患精神病而起诉离婚的,如果确实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则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可准予离婚。但是要妥善安排好患者的监护、生活、治疗等问题,使其不致因为离婚而陷入无人照顾的境地。在此类案件中,如果是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其神志清醒时,应尽量保障其诉讼权利,不应强行为其设置诉讼代理人,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就需要为其设置代理人,一般由其监护人代为诉讼。患精神病的离婚当事人本人如果无诉讼行为能力,不能以调解结案,必须由人民法院以判决的方式处理。
6、因一方下落不明而离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的,另一方不经过宣告失踪程序可以直接提出离婚诉讼。对于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应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