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流程
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
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
根据商务部的要求,办理“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必须进入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网站。
操作程序如下:
1.企业登录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网站,下载“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相应表格。
2.企业完成书面填报后,一式两份,并随带相关资料(查看材料清单)一起送所在地加工贸易主管部门审核。
3.所在地加工贸易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予以确认,并返回一份供企业上网填报电子表格。
4.企业上网填报表格后,所在地加工贸易主管部门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企业领取“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
受理地点:中山南路1088号四楼
一、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报批
根据有关规定,企业在开展加工生产前需要到外经贸主管部门报批。
1-1 、报批材料及报批程序
1-1-1 、报批材料:
中资企业:
( 1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进出口资格证书(复印件)
( 3 )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4 )上年度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
( 5 )上年度生产能力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
( 1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企业成立批准证书(复印件)
( 3 )上年度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
( 4 )上年度生产能力证明
1-1-2 、报批程序:
( 1 )企业登录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网站,下载 " 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 证明 " 相应表格。
( 2 )企业完成书面填报后,一式两份,并随带相关资料一起送所在地加工贸易主管部门
审核。
( 3 )所在地加工贸易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予以确认,并返回一份供企业上网填报电子
表格。
( 4 )企业上网填报表格后,所在地加工贸易主管部门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企业领取
" 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 " 。
( 5 )生产能力证明有效期为一年。
( 6 )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审批时间原则上为五个工作日。
(初次申请生产能力证明或复审中有特殊情况的企业审批时间为十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