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诉讼当事人申请
变更诉讼当事人申请
申请人:林本珍,女,1963年10月26日生,汉族,农民,住广德县新杭镇流洞杨公村五间屋组。
马玉成,男,1990年9月10日生,汉族,农民,住广德县新杭镇流洞杨公村五间屋组。
马玉香,女,1988年10月22日生,汉族,农民,住址同上。
黄立凤,女,1927年3月8日生,汉族,农民,住址同上。
申请事项:上列申请人因被继承人马声高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广德县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2009)广民 初字第 号)原告当事人马声高在诉讼过程中死亡而需要变更原告当事人。
申请理由:已由广德县人民法院受理的(2009年)广民 初字第 号原告马声高与被告王春林、胡孟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进行中,原告马声高死亡,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应有申请人作为继承人参与诉讼,故申请人民法院准许申请人以原告身份参与诉讼。
此致
广德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九年十月十二日
诉讼请求变更申请
申请人:林本珍,女,1963年10月26日生,汉族,农民,住广德县新杭镇流洞杨公村五间屋组。
马玉成,男,1990年9月10日生,汉族,农民,住广德县新杭镇流洞杨公村五间屋组。
马玉香,女,1988年10月22日生,汉族,农民,住址同上。
黄立凤,女,1927年3月8日生,汉族,农民,住址同上。
申请人与对方当事人王春林、胡孟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已由广德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现由于诉讼事项变更,故申请将原诉讼请求事项(详见马声高的损失清单)中第5项“伤残赔偿金”变更为“死亡赔偿金”,请求标的不变,原请求事项中第3项“护理费”增加标的2695元,小计7735元,原请求事项中第6项、第8项申请撤销。 此致
广德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九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