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高校教师适度兼职关键要把握好"度"
新闻背景: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包括允许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工作获得合法收入和允许高校教师从事多点教学获得合法收入。(11月8日《北京青年报》)
强化重视知识导向 对社会价值纠偏
一段时间以来,无论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还是营造更好的干事创业制度环境,我们在重视知识价值、鼓励智力劳动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在薪酬渠道多样化、收入来源多元化的今天,科研人员的整体收入与其智力付出和社会贡献不相配的现象依然存在。正如有人所质疑的:“有的演员一场婚礼就花1个亿,而一些科学家让卫星上天才拿500万。”知识价值被低估和扭曲,不仅影响科研人员自身工作积极性,也会对整个社会的价值产生误导。这些年来,一些地方“读书无用论”重新抬头,知识和创新的价值被变相贬低;一份以青少年为对象的网络调查报告显示,我国近70%的少年儿童以文体明星作为偶像,以科学家为偶像的只有2.3%。从这样的意义上说,强化重视知识价值的导向,对整个社会也是一种必要的纠偏与引导。【详细】
允许适度兼职 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
在我国,大量的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分布在体制序列之内,即传统意义上的“单位人”,由单位供养、培养,由单位安排从事科研或者教学工作,受制于单位的管理。由此,不但给人才的流动设置了有形的壁垒,也在一定程度上局限了人才价值的发挥,同时因自主性的缺失,抑制了他们创新创造的积极性,妨碍了人才的合理流动,影响了智力资源与其他创新要素的有效融合。比如,科研人才在为单位服务还是为企业服务的选项中,只能有“二选一”的余地,非此即彼;又如,为了解决民办高校师资短缺的矛盾,一度民办高校只能依附公办高校联合办学。
两办最近印发的《意见》,允许科研人员和高校老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初步破除人才“所有”与“共享”之间的矛盾,消除流动障碍,让科研人才、高校教师合法合理地参与到社会的创新与创造中来。无疑,允许适度兼职兼薪,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详细】
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兼职关键在适“度”
对于科研人员兼职兼薪,人们有一种普遍担忧是,会不会“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即科研人员兼职后如果兼职待遇高,会不会把主要精力放在兼职工作上,影响原单位本职工作?【详细】
因此,此次意见中强调的“适度”,显然是很有必要的,也是问题的关键。
如今,两办的意见放开了兼职兼薪的通道,但相关的监管与配套应及时跟上。可以参照国际惯例,对科研人员与教师的兼职兼薪活动进行明确的规范,在兼职时限、兼职内容、兼职薪酬、报告制度等方面进行完善,既要避免人才无法走出去,也要避免人才过度走出来。唯此,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适度兼职兼薪才能发挥出应有的制度善意。【详细】
激励与约束相伴相生。对于兼职兼薪的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而言,只有讲规矩,才能不辜负政策善意,只有守规矩,才能收获应得。【详细】
微言大义:
@彤玉杭帝:给老师、医生加工资啊,让他们尽心尽力的工作。
@景南壹号:985大学博士生表示,最重要的是改革科研项目及相关资金申报制度,在申报制度上去行政化、去官僚化。现在的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那真是水深到不见底,斗争的程度堪比十部甄嬛传。很多本来回国后志在科研的教授被动地把精力放在争夺科研项目资源和应付繁文缛节之上,慢慢远离科研一线了。
@连昵称都要抢:希望是个好的尝试,探索出一条新路。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曾经看过一些有关“当代中国为何难出大师”的讨论,观点之一就是社会整体“急功近利”,知识分子也较为缺少“沉潜”的定力。但在科研人员整体收入与智力付出、社会贡献不相匹配的情况下,要求其沉潜有些强人所难。知识分子也是血肉之躯,也需要衣食住行养家糊口。对大多数人来讲,依靠学识过上较体面的生活应当是“沉潜”下来的一个条件。因此,允许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适度兼职是比较符合人性的做法。与之伴随的对智力资源更合理的配置和利用,也将产生更多正外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