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内科安全管理制度 (2)
科研教学管理制度
1. 主任及护士长及教学秘书均为科室科研教学工作第一责任人,教学秘书拟定并执行科研教学计划,及时解决科研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定期检查、总结、上报。
2. 教学秘书根据各院校实习大纲要求,结合科室实际拟定带教计划,并负责按带教资格的有关规定安排实习学生,给学生介绍科室工作制度和教学工作制度,平时结合临床实际给学生以指导并抽查其实习情况,遇到实习中重大问题,及时与医教科联系研究解决;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负责召集科内有关人员,认真为实习生作出负责任的实习评语。
3. 正、副主任医师负责指导并担任实习教学及进修人员培训工作。
4. 主治医师担任临床教学,指导实习进修医生工作,全面负责本组的带教工作。
5. 护士长负责介绍病区管理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学生的基础护理知识讲解和有关护理技术操作指导。
6. 有带教资格的医师指导实习医生进行医疗工作,带领实习医生查房;负责修改和补充实习医生书写的病历、病程记录及各种检查申请单并签名,对不符合要求的病历,要求实习医生重写;指导实习医生做有关诊疗技术操作;注重发挥实习医生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锻炼其工作能力,定期征求实习生对带教的意见,并向上级反映。
7. 每周四上午为科室教学查房时间,由教学秘书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8. 每周科室安排一次教学讲座,主持人奖励50元/次。
9. 科内每位医生每年必须开展至少一项科研项目,完成科研任务按照级别酌情奖励,完成省级科研科室奖励2000元/项,完成市级科研科室奖励1000元/项,完成学院或院级科研科室奖励500元/项。未完成科研任务的罚款1000元/人。
10. 科内每位医生每年必须发表至少一篇科研论文,以第一作者或通
讯作者为准,完成论文任务按照级别酌情奖励,发表SCI 论文科室奖励1000元/篇,发表核心期刊(北大核心、科技核心)论文科室奖励500元/篇,发表一般正规期刊论文科室奖励200元/篇。未完成论文任务的罚款5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