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方环境要求
相关方环境/安全要求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是每个公司进行生产、活动和服务时都必须考虑的问题。我们认识到,与其他经济组织一起,安全生产、节约资源与能源,保护生态、保护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因此,在积极推进技术和经济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行动的同时,为了加强与本公司相关方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实现污染预防以及事故预防行为的持续改进,对物料、服务供应商、工程协作方、废弃物承包方等相关方持作出以下要求:
1.所提供的产品及产品的原材料、生产过程、服务应满足(或设法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减少包装材料,电工产品应取得相关安全认证。
2.在生产、活动或服务过程中排放的超标污染物(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等)应制定计划或采取措施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每年都要有明显的削减,直到达标)。
3.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应优先考虑采用无污染或少污染的生产工艺、生产与施工设备、先进的施工方法等,不得采用国家或地方已禁止使用的生产工艺、生产与施工设备。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必要的措施降低噪声污染,并对施工现场的废弃物妥善处置。
4.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危险物品,应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在储运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等事故。
5.在储运过程中,应保证运输车辆状况良好,车辆排放的废气、噪声及车辆冲洗废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扰乱附近居民的生活。
6.为了督促相关方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行为,本公司将对需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进行不定期的监督与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是否理解本公司的
追求卓越,共创辉煌,超越自我,赢得未来;
清洁生产、控制污染,保护环境、社会责任;
以人为本、安全预防,全员培训、强化意识;
遵纪守法、持续改进;精细管理、行业先进。
2)是否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问题受到相关方的投诉;
3)是否因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处罚;
4)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或已有明显的削减。
对不符合要求的相关方,本公司将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符或拒绝整改、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或已经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将会采取减少供应、更换供应商等措施以施加影响。对可能造成严重事故的协作方进行全面监控直到取消其合作资格。
相关方确认: 相关方单位名称: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