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厂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附件2
×××公司自行监测方案
一、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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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测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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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测项目及频次
1. 监测项目:根据监管要求确定;
2. 监测频次:自动监测的,24小时连续监测。手工监测的,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每日监测,其他污染物每月至少监测1次;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每周至少监测1次,颗粒物每月至少监测1次,其他污染物每季度至少监测1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每月至少监测1次;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每日监测;厂界噪声每季度至少监测1次;企业周边环境质量监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要求的频次执行。
3. 监测方法:企业自行监测应当遵守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方法。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方法中未作规定的,可以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四、质量控制措施
1、化验室化验检测方法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城市污水水质监测方法标准》CJ/T51和《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检验方法》CJ/T221。
2、实验室持证上岗,证书由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的、与监测项目相符的培训合格证书; 3、制定化验管理制度、水样的采集及样品管理制度、监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和各种设备操作规程;
3、每年对仪器与设备检定及校准情况进行核查,未按规定检定或校准的仪器与设备不得使用。
企业应当遵守环境保护部颁布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制定明确措施,确保监测数据科学、准确。相关制度及措施在此项列出。
五、监测数据公开方式
为履行企业自行监测义务,我公司采用自动和手动监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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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自动监测现已与省、市、县环保部门联网,每小时公布在线监测结果。手动监测每季度5号前委托市环保局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布自行监测数据,接受社会监督。
委托环保部门公开监测数据的委托说明,及其他公开方式所选择的媒体及频次。
××公司(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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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行监测开展情况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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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行监测开展情况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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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应监测次数小于生产天数,需附页说明情况
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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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行监测结果公开数据表
填表说明:“企业名称”按照国控企业名单填写;“监测点位”和“监测时间”按照实际监测情况填写;“监测项目”按照企业监测方案计划开展的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依次填写,浓度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排放限值”和“排放浓度”填写企业应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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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值和实际监测数据;“是否达标”按照实际达标情况填写“是,否”;“超标倍数”填写超标情况下的超标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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