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
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促进宁夏外向型经济
又好又快发展
随着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加快,技术性贸易措施作为贸易保护主义的新形式,对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的影响越来越显著。近年来,宁夏检验检疫局立足宁夏地方经济发展的实际,以服务企业扩大出口为核心,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为确保宁夏外贸经济稳步发展发挥了作用。
宁夏地处中国西北,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农食产品和高耗能工业品的加工出口一直是地方外向型经济的主导产业,而这一领域,正是遭受发达国家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重灾区。在全球经济发展逐步趋同于健康、安全、卫生、低碳环保这一目标的大背景下,如何拓宽检验检疫行政服务工作领域,为宁夏地区外贸企业提供提供政策咨询及国外技术法规、风险预警信息进而引导外贸企业强化自身素质,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一直是我局上下重点思考的问题。
一、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开展情况
自2005年起,我局从宁夏实际出发,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认真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
(一)深入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宣贯工作
2005年8月,我局成立WTO工作领导小组,从2005年至今,以网站和简报为载体,每季度出一期WTO简报,向外
贸企业进行WTO相关知识、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动态的宣贯工作。2005年12月,向宁夏地区外贸企业转发了商务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鼓励企业应对国外技术壁垒的指导意见》。
(二)认真实施总局统一部署的技术性贸易措施调查工作
2005年12月,就宁夏地区出口食品、动植物产品是否被相关国家采取SPS限制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调查。2006年10月,对宁夏地区8家涉及欧盟”REACH”法规企业进行了调查,并积极引导其中三家化工企业应对欧盟的反倾销起诉。2006年至2010年,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分别组织了四次对宁夏地区出口企业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情况的调查工作,并将调查情况上报总局。
(三)及时反馈宁夏地区产品出口受阻信息并提交WTO/SPS例会特别贸易关注
2007年3月和2009年3月,就欧盟将枸杞列为新资源食品及蒙古国将出口苹果中的红蜘蛛列为检疫对象分别向总局反馈并提交了WTO/SPS例会特别贸易关注信息。2009年6月,欧盟非食品类商品快速报警系统(REPAX)通报宁夏一家出口商输往波兰的长毛绒玩具有导致儿童窒息的隐患,被全部退货。我局按照REPAX平台的通报信息,对出口商进行
调查,经过调查,发现该出口商系在浙江组织货源输往波兰,我局只签发了该批货物的普惠制产地证,产地检验由浙江局实施。我局将调查结果反馈总局。
(四)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
2007年2月8日英国食品标准局发出通知,要求其零售商、保健食品公司等提供1997年5月前欧盟境内食用枸杞的证明。若没有收集到“一定量”的证据表明枸杞曾有食用历史,英国食品标准局将通知食品企业及执行部门,按欧盟新资源食品规则(EC) 258/97,认定枸杞为新资源食品。枸杞一旦被确认为新资源食品,今后只有通过官方认可后方可合法进入欧盟市场。得知此消息后,我局迅速向国家质检总局和自治区政府汇报了有关情况,并提出了应对措施。国家商务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对此非常重视,通过不同途径积极与英方交涉,并提供了由我局准备的1992年到2006年中国枸杞对欧盟出口的详细情况、枸杞的营养成分、食用历史等资料。经过努力,英国食品标准局于6月18日公布了评估报告,称有证据充分表明枸杞1997年5月前在英国的消费量已经达到了显著的规模,因此枸杞不属于新资源食品,无需政府特别许可,可继续在英国销售,保证我国枸杞可正常出口英国乃至整个欧盟市场。此举对我国枸杞及其制品的出口具有重要的意义。
(五)提高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正面认识,拓宽检验检疫行政服务领域,引导外贸企业强化自身素质、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主动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
虽然,由发达国家实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目前对我国的产品出口产生了不少负面影响,但我们能够清醒地认识到,这是世界经济发展的方向,这些涉及健康、安全、卫生、环保的要求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对此,我们检验检疫机构必须拓宽行政服务领域,引导外贸企业强化自身素质,以提高产品竞争力为核心,将生产自觉纳入各种国际通行的认证制度中,和国际主流并轨进而扩大出口。
近年来,我局积极推行HACCP和GAP认证, 2007年12月,我区首家供港蔬菜生产企业——宁夏优之菜农业产业有限公司获得了北京陆桥质检认证中心颁发的一级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证书。同时,我局认真实施出口农产品种植基地备案工作,对出口农食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面推行“公司+基地+标准化”管理模式,对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基地实行检验检疫备案管理。目前,宁夏地区出口农产品生产企业基本实现了全备案。
我局将促进农产品扩大出口作为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着力点。针对出口农产品企业对国外标准了解较少的问题,我局多渠道搜集国外疫情疫病、技术法规等信
息,及时发布风险预警,认真研究境外检验检疫要求,确定风险监控项目,深入出口农产品种养殖基地,针对农产品输入国农药残留检测标准的要求,合理选择、制定病虫害控制方法,有效地控制了农药残留。2010年1至10月,我区共出口食品、农产品1.54亿美元,同比增长了87.8%。其中,羊绒、枸杞、蜂蜜、果汁等优势特色产品均保持了较高的出口增速。
二、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局在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的开展上尚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WTO/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信息的宣贯工作还做得不够到位。目前,我局WTO/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信息的宣贯方式主要是依托我局网站的“WTO专栏”及每季度一期的WTO工作简报。宣贯内容主要是国外TBT/SPS通报信息及出口风险预警信息。缺乏国外TBT/SPS措施和对我区出口企业影响的深度分析及对策建议方面的信息。
(二)没有专职的WTO工作部门和人员。
(三)专家队伍尚未建立,同时没有充分发挥企业专家的作用。
三、存在的困难及建议
中阿经贸论坛的举办对我局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为适应中国-阿盟合作论坛后中阿经贸发展的需要,我局拟建立中国-阿盟出入境检验检疫信息平台,系统地收集、整理、翻译中阿论坛各成员国间疫情、市场准入制度、技术标准、法规、最新政策、产品质量等信息,并及时向中阿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有关政府机构、进出口企业和个人进行通报。中国-阿盟出入境检验检疫信息平台的建立将使我局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跨上一个新台阶,它能够有效减少中国与阿盟各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摩擦并降低贸易成本,推动中阿贸易的健康有序发展。
目前,我局在此项目上尚有较大资金缺口,希望总局能够将之纳入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十二五”规划之中,给予专项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