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基础设计要求
01-07
摘自P21 1.设备基础设计要求
(1)除岩石地基外,设备基础不应与厂房基础相连,特别是破碎机和磨机的基础。当两基础处于同一标高时,其间隙不应小于100mm。
(2)设备底座边缘至基础边缘的距离一般不应小于100mm,对于破碎机和磨机的基础,不宜小于150mm。
(3)设备基础一般不宜与厂房结构和构件直接相连,但对于次要的平台柱、梁和板等,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可自由搭放在设备基础上。 (4)二次浇灌层的厚度一般为50mm。 2.地脚螺栓设计要求
(1)地脚螺栓中心距基础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4d(d为地脚螺栓直径),且最小不应小于150mm。
(2)设备的地脚螺栓可采用死螺栓和活螺栓等两种形式。 死螺栓的锚固有三种方式:
1)一次埋入法:浇灌混凝土时,把螺栓埋入。必要时,可按表3-5的方式和尺寸设置调整孔。 2)预留孔法:浇灌基础混凝土时,预先留出孔洞,放入螺栓并调整设备就位后,用无收缩细石混凝土或细石混凝土灌入孔内固定。
3)钻孔锚固法:基础混凝土浇灌完毕并达到一定强度后,按要求钻孔,用环氧砂浆或其他胶结材料注入孔中,插入地脚螺栓,经一定养护期后再安装设备。钻孔直径见表3-6。
活螺栓的锚固:螺杆穿过埋设于基础中的套管,下端以T形头、固定板或螺帽固定,在套管上端200mm范围内,填塞浸油麻丝予以覆盖保护。
当设备固定于钢结构楼板或平台上时,一般采用活螺栓方式。 地脚螺栓的形式、常用直径及埋设深度,见表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