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
通知
学校各部门:
为了全面推进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 努力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根据省上级工会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行教师综合素质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 (一)语言表达: 1.诗歌朗诵;2.即兴演讲。 (二)三笔字:— 1.粉笔字;2.钢笔字;3.毛笔字。 (三)网页制作。 (四)才艺表演: 1.声乐;2.器乐;3.舞蹈;4.特殊才艺。 二、比赛内容和要求 凡参加以上四大类比赛的所有内容都要求健康、 积极、 向上。
(一)语言表达(共 100 分,按 30%比例记入总分) 1.诗歌朗诵(40 分) :自选自备,不需伴奏,时间限 3 分钟, 超时扣分。 2.即兴演讲(60 分) :抽签选择演讲题目,现场准备时间限 3 分钟,演讲时间限 3 分钟,超时扣分。 (二)三笔字(共 100 分,按 30%比例记入总分) 三笔字即粉笔字、钢笔字和毛笔字。参赛者必须参加粉笔字 比赛,占 60 分。其他两项(钢笔字、毛笔字)任选一项参赛, 占 40 分。两项比赛必须在 1 小时内完成。书写用纸和黑板现场 提供,其余书写工具及用品自备。 (三)网页制作(共 100 分,按 20%比例记入总分) 以学校风貌、校园文化、学习生活、教师风采、学生园地、 教育教学等作为题材, 通过搜集大量的资料, 经过精心的梳理后, 从不同角度阐述主题,以达到宣传、赞美学校,
弘扬校园文化, 开展教学互动的目的。比赛软件可用 Dreamweaver、Fireworks、 — 2 — Flash 和 Photoshop,素材可现场上网搜索;制作主题在比赛现 场公布,作品必须在 2 小时内完成。 (四)才艺表演(共 100 分,按 20%比例记入总分) 才艺表演分声乐、器乐、舞蹈、特殊才艺四项,任选一至两 项参赛,每项时间在 5 分钟内。服装、伴奏、乐器均自备(钢琴 统一备用) 。选择两项的得分取两项中的最高成绩。 三、参赛要求和评奖办法 1.学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认真组织单位初赛,并按要 求选拔出优秀选手参加全县教师综合素质比赛活动。 2.以各部门为单位报名,每个部门参赛选手至少 5 人; 参赛者必须是报名单位的 工会会员。 3.每位选手必须同时参加以上四个项目的比赛, 按规定比例 计算出综合成绩, 评定出一等奖 2 名、 二等奖 4 名、 三等奖 6 名、 。同时视报名人数情况,每个单项还将评出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2 名,三等奖 3 名。 4.各单位必须于 2012 年 3 月 7 日前向学校工会报名, 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