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决1
关于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决定
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要求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担负着保证宪法、法律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决定和决议在本行政区域遵守执行的重要职能。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领导,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充
分发挥乡镇人大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三个文明”建设 中的基础作用,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持党的领导,正确把握人大工作的方向
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党委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乡镇党委每年至少召开1—2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并坚持听取乡镇人大工作汇报,及时帮助解决人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人大依法行政。乡镇人大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乡镇党委的重大决策,始终坚持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开展人大各项活动。切实把党的主张和意图贯彻到人大工作中去,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开展重大活动,都要向乡镇党委请示汇报,及时沟通,取得支持。要根据 党委的中心工作确定工作重点,努力把党委的主张变成人民群众的意志。
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支持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基层所属部门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提供方便。视察、检查、评议所属部门工作时,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虚心听取人民代表的批评意见,乡镇人民政府要自觉接受乡镇人大的监督,主动听取人大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政府工作,增加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
二、明确自身职责,增强服务意识
根据《青海省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团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重要职
责是:
(一)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及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本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二)根据主席团会议的决定,负责筹备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三)联系乡镇人大代表,组织指导代表小组和代表开展活动,并为代表活动提供服务;
(四)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五)接待和受理代表及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向主席团及乡镇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六)受县人大常委会的委托,联系本行政区的县、乡人大代表,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委托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承担县、乡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组织举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乡镇人大主席要想方设法积极为乡镇人大行使权力服务,乡镇人大主席在履行职责时必须增强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推动乡镇人大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围绕经济建设,强化监督职能
乡镇人大工作安排上要突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抓大事、抓重点,把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围绕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视察、检查、调查、审议和评议,正确行使对本行政区域内重大问题决策的决定权和监督权。一是对乡镇政府工作报告中各项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二是对本乡镇贯彻执行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情况,特别是对公安、税务、司法、财政等单位下属站所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三是通过述职评议、视察活动,开展对乡镇人民政府和所属机构以及组成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四是对乡镇人民政府财务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五是对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各村委会村务公开,各项行政性收费,救济救灾财物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六是对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监督;七是对农村基础设施、退耕还林(草)、生态环境建设等工作进行监督;八是督促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监督工作要狠抓落实,突出实效,以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同时,
要处理好与乡镇政府的关系,立足点放到对政府工作的支持和促进上,把对政府工作的支持寓于监督之中,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
四、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作用
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代表的作用,是完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代表分组的要求,组长要负责好小组活动;其次,要注重提高人大代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要坚持人大主席团学习活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代表小组学习活动每年不少于两次,不断加强对代表的学习培训,使代表明确自己的权力、义务和职责,增强代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激发和调动代表参与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各项事务的积极性;第三,建立健全代表联系会议制度,商讨问题,提出建议,交流经验,促进乡镇人大工作;第四,组织代表认真开展视察,检查、调查、评议等活动,增强监督意识,促进政府工作;第五,组织代表积极开展“三个一”活动(即走访一次选民,为民办一件实事,向政府提一条合理化建议),并引导代表在实现富民强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选民开展对乡(镇)代表的评议,推动本地区经济社会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第六,重视代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财政要把代表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乡镇政府也要在转移支付资金中拿出适当资金,为代表履职创造便利条件。
五、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乡(镇)进程
依法治国是推动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乡镇人大要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把推进依法治乡(镇)作为人大工作的基本任务来抓。要结合普法教育,一方面督促乡镇政府认真制定普法教育规划,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另一方面要加大对普法教育规划实施情况的审议检查力度,强化对乡镇政府所属部门依法行政的监督,推进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新的历史条件下,乡镇人大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课题,只有不断加强人大队伍的自身建设,才能赶上时代步伐。一是深化认
识,抓好思想建设。要坚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持认真学习宪法、法律和法规,增强民主法制意识和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坚持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各项制度,学习人大工作业务知识,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二是建章立制,抓好规范化建设。要根据地方组织法等有关规定,规范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并结合本乡镇实际,向乡镇党委拿出年初工作安排和年终工作总结。建立和完善主席团学习制度、来信来访办理制度、办理代表建议和批评意见制度、组织代表视察和检查制度、代表评议制度等一系列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并要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建立一套完整有序的档案,使乡镇人大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各乡镇要配备乡镇人大专职或兼职干事,全身心地投入人大工作。三是勤奋敬业,抓好作风建设。要求真务实,用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搞好人大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密切干群关系,尊重代表权利,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吃透上情、关心政情、体察民情、了解实情,努力开创乡镇人大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