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合同
建筑承包劳务合同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工程项目质量、工期、安全、现场文明、施工造价等方面的管理,本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信的原则明确双方责、权、利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部总分包实施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内容概况:
1、承建单位: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承建
2、工程名称:毕节市碧海新区拆迁安置房6号点建设项目部
3、工程地址:毕节市碧海大道
4、结构形式: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工程结算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5、工期:从进场起基础除外,基础完工后,开始施工板底以上起 天计算。如果是乙方施工拖延工期,所有材料费及人工费自理。拖延一天罚款 元。提前一天奖 励 元。如果是甲方的原因,超出工期以外,每个工人每天补助生活费100元,所有的材料、机械设备的租赁费、拆除费等,由甲方全部负责赔偿。
6、承包范围:包工不包料:只包周转材料、木方、木板、铁丝、钉子、夹具丝杆、蝴蝶卡、套管、包括钢管、扣件、顶托及内外脚手架,木工圆盘锯和木工电锯、卸料平台、脚手架板及安全网防护设备。材料机械包含:塔吊、升降机、搅拌机、钢筋机械设备,绑扎用的扎丝、钞轮片、电焊条、电渣压力焊材料及机械操作平台等。振动棒和施工用电二级配电箱以外的电线、钢丝绳、安全带、安全帽等。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放线、沉降观测、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
3、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4、甲方负责提供商品砼、混凝土输送泵及泵管搭拆、钢材、水泥、砂石、砖、砂、门窗、水电、油柒及外墙油柒或外墙涂料、瓷粉、消防、内外保温、楼梯栏杆、防水及阳台护栏、卫生间及电梯范围地砖和瓷砖,临时设施的主材、玻璃、防水加固丝杆、混凝土内寸、垫块、植筋胶等。
5、提供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及施工工人住宿,临时设施和用水、用电。
6、大型机械设备证件的办理(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
备在安监局的备案工作及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配合)。
7、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劳务费的结算、付款等。
8、由于甲方资金、手续、政策调控等其他原因造成本工程中途停工、缓建等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损失(钢管、扣件、顶托、塔吊、施工电梯、材料的租赁费用,工人及管理人员工资等费用)
三、乙方责任及工作内容
1、工程施工图纸和图纸变更上的所有土建工作,结构模板制作,安装、拆模。木工用材料的上下车,模板拆除后的模板工用的材料楼层清理。混凝土成型后不合格部位的剔打、修复,内墙混凝土面的打磨修复工作,混凝土浇筑工作,钢筋的下车费用(塔吊覆盖范围内),周转材料的周转工作,所有土建机械操作工的管理和工资发放。
2、乙方指派的班组必须具备该班组承包范围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甲方有权要求你班组调换管理人员,如乙方不执行,甲方有权令其该班组退场。
3、乙方设立劳务公司,指派劳务公司负责人代表班组进行全面管理,管理施工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1人,现场维护的水电工1人,报有土建机械的操作工(具备国家认可的证件)乙方指派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识图、放线、抄平的能力)乙方必须派代表或班组长参与甲方现场施工放射线,班组不但具备应有的技术能力,还具备班组内部和管理协调能力,班组要必须兼职班组安全员,参加安全管理,执
行甲方对现场和管理要求,甲方放线只放控制线,其余轴线和柱框线,砌体轴线、门洞线均由乙方负责。
4、工程涉及土建施工机械,乙方临时用电材料及人工、提升机、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制作用机具、垂直运输机械、塔吊等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机械和机械作业人员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临时施工电源到配电房,临时用水管,甲方负责接到建筑房屋5米以内。
5、临时设施、临时构件、二次装修、另行计算。
四、承包方式及单价
1、按照国家最新规定的建筑面积计算工程量(按照图纸计算),板底以上包干单价按建筑面积420元/m2计算,板底以下按单项计价计算,以上单价和主体内容均不含一切税费。底板以下单价见附页表格单价。
2、本合同在承包范围内的不产生任何计时工,承包范围外的零点工单价,技工350元/天,小工130元/天计算。
五、合同保证金
1、合同签定后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保证金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作为合同定金,待乙方进场正式施工后再补交齐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元)保证金。如果工程有欺诈行为,保证金十倍返还给乙方。
2、从进场起计算,5月内保证金全部返回给乙方。从合同签订之日 天起,乙方不能进场施工时,甲方除全额退还乙方保证金外,乙方依然可以继续按照合同约定项目内
容施工。如不能按时退还保证金,甲方将按每月5%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六、工程款的支付方法
1、乙方进场后,甲方按每月进度完成实际工程量80%支付乙方,内外粉刷完成后支付乙方98%的工程款,剩余2%待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一次性付清。
2、甲方如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结算款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将按所欠工程款的5%违约滞纳金(每月)支付给乙方。
七、安全要求
1、乙方进场甲方给予安全交底工地严禁打架斗殴、喝酒闹事(一次罚款200元人民币)、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穿拖鞋上班(罚款50元人民币),工地内发现职工打架斗殴甲方给予双方一次性100元人民币处罚,待罚款处理完后才进行打架原因询问,如挑事端搬弄是非者追加200元罚款,并赔偿对方相应的一切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待罚款和赔偿处理后即清除现场。
2、乙方出现安全事故贰万元(20000.00元)以内的由乙方自行负责,超出贰万元(20000.00元)的由甲方负责。
八、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当地人发法院解决。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程继续,保护好已完工的工作成果。
(1)单方面违约导致合同确以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接受。
(3)仲裁结构或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九、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保留一份,乙方保留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