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房电梯定检自检报告5.0(样板)
08-22
曳引驱动电梯年度自检报告
注 册 代使 用 单使 用 地
码: [***********]03 位:常州 xx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点: xx苑10﹟
甲西
常州××电梯有限公司
(适用于有机房电梯)
注 意 事 项
1. 本报告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含1号及2号修改单) 及《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 制定。
2. 本报告适用于有机房曳引驱动电梯年度维护保养的自行检查。
3. 本报告宜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当工整。 4. 有实测数据要求的应填写实测数据,无实测数据要求但有需要说明的情况可以以简单的文字加以说明。
5. 为填写方便,在检验结果栏右上角用“√”、“×”和“ /”表示“符合”、“不符合”和“无此项”。
6. 本报告应有检査及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本公司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 7. 对于允许按照GB 7588—1995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标有★的项目可以不自检。其中条文序号为2.7(5)的项目,仅指可拆卸盘车手轮的电气安全装置可以不自检。
8. “标有☆的项目,已经按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含第2号修改单) 进行过监督检验的,应当进行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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