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五一”节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加强“五一”节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稳定,并结合蓝星公司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劳动节”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公司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在节日来临之际,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蓝星总公司和沈化集团对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立足超前防范。
二、做好节前安全检查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公司《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及沈石蜡化司发【2014】17号《关于做好春季及开车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春季安全生产特点,组织好“五一”节前安全大检查,认真检查安全、消防、生产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对查出来的隐患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节日期间,要充分发挥班组安全员的作用,提高岗位人员
巡检质量,督促在班岗位人员按要求巡检,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在处理问题前首先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
三、做好春季消防安全工作
春季气候干燥多风,是火灾事故高发期。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同时还要加强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警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火灾报警和灭火系统等的检查,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并制定周密的防范措施。
四、做好节日期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节日期间,各生产装置原则上不准安排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起重、土方、高压清洗、高空作业等高风险作业。必须进行的,须按照作业程序施行特级审批。要严格按照作业票管理规定办理手续,落实措施,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确保万无一失。
工程处还要特别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落实好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和现场安全监督人员,承包商要严格制度要求,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
五、强化应急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做好应急物资的准备工作,确保应急设施处在良好备用状态。各单位还要进一步细化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使其可操作性更强。出现险情应立即启动预案,组织抢险救援,并按程序如实上报。
六、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氛围
各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我要安全”、“家庭安全”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特别要注意针对节日期间易发火灾、中毒、人员踩踏、交通等事故的特点,宣传普及有关安全防范的知识,提高员工班中和下班后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做好节日期间“三废”排放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对“三废”排放的管理。需要排放超标污水的,必须提前办理排污许可证。各产污单位要对固体废物按照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废物进行分类存放,加强现场固体废物排放与包装管理。生产调整或出现异常时,需要提前向安全环保处报告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的废气及因废气排放带来的噪声情况(如锅炉与火炬黑烟、刺激性气味气体排放、高强度噪声等)。各产污单位还要加强信息沟通,严格按照排放要求执行,坚决杜绝乱排乱放行为。
八、加强节日期间车辆管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认真检查车辆安全状况。特别要加强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管理,加强公司管辖道路的交通安全检查,严禁超速、超载,严防交通事故,严格出车审批制度。
九、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值宿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司的值班值宿制度,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必须坚守岗位,加强现场巡视
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节日期间,中级职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如离开本市必须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并安排好具体负责人员,以保证正常工作的进行。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