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LED照明设计标准(正文)-0609
广东省地方标准
XXXX—2013
前 言
隧道照明作为隧道用电设备中使用时间较长的负荷,其电费成为各运营管理单位最主要开支之一。隧道照明如何兼顾安全性和节能性,即如何在保证隧道安全运营的前提下提高隧道运营效率,降低能源消耗,成为隧道设计、建造和运营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公路隧道通风照明设计规范》(JTJ026.1-1999)作为我国公路工程行业设计标准,对于规范公路隧道照明设计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但囿于电光源发展情势和衍变轨迹,其照明主要局限于气体放电灯散射光源(主要指高压钠灯)。近些年来,随着明视觉、中间视觉等概念的提出和新型LED节能灯具研发生产的迅猛发展,为挖掘隧道照明节能潜力提供了理论和产品支持;而由于目前缺少工程设计相关规范,故在很大程度上,仍制约着LED灯具在隧道照明的应用与推广。
为此,我省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启动各类LED技术标准编制工作。为贯彻执行《广东省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根据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质监标函【2012】677号文)要求,本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参考相关技术标准,并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与符号;4. 一般规定;5. 照明标准值;6. 照明节能;7. 照明布设与灯具选型;8. 照明供配电与控制;9. 照明管理与监督。
本规范在参照《公路隧道通风照明设计规范》(JTJ026.1-1999)等技术标准的基础上,根据LED照明灯具特点、实际应用情况及本省地域性有关要求,增补或修订了相关内容,包括:LED照明相关术语;短隧道、人行通道照明标准;照明功率密度、照明指标、设置方式、节能措施等;供配电系统及照明控制配置要求;LED灯具选型等。
本规范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条文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 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笋岗西路3007
号市政设计大厦附楼,邮编:518029)
本规范参编单位: 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1
目 录
1 总则 ...............................................................................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4 3 术语与符号 ......................................................................... 5 3.1 术语与定义 ...................................................................... 5 3.2 符号 ............................................................................ 9 4 一般规定 .......................................................................... 10 5 照明标准值 ........................................................................ 13 5.1 入口段照明 ..................................................................... 13 5.2 过渡段照明 ..................................................................... 15 5.3 中间段照明 ..................................................................... 16 5.4 出口段照明 ..................................................................... 17 5.5 特殊(段)照明 ................................................................. 17 6 照明节能 .......................................................................... 18 6.1 照明功率密度 ................................................................... 18 6.2 照明节能设计 ................................................................... 19 6.3 环境节能设计 ................................................................... 20 7 照明布设与灯具选型 ................................................................ 21 7.2 照明布设 ....................................................................... 21 7.3 灯具选型 ....................................................................... 22 8 照明供配电与控制 .................................................................. 22 8.1 供配电系统 ..................................................................... 24 8.2 配电保护与防雷接地 ............................................................. 24 8.3 控制系统 ....................................................................... 25 8.4 设备选型、安装及线路敷设 ....................................................... 26 9 照明管理与监督 .................................................................... 27 附录A 养护系数M值的计算方法 ......................................................... 28 附录B LTP的计算方法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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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规范广东省公路、城市道路的新建或改扩建隧道和人行地道的LED照明工程设计与应用,统一相关技术标准,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能环保、整体美观和维护管理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 照明设计应考虑道路等级、隧道断面与平纵线形、车道数、设计交通量、设计速度、洞门型式、洞口周围环境、洞内装饰等因素,并适应正常、应急、异常等不同交通工况。 1.0.3 照明设计应体现并落实国家相关技术经济政策和环保节能减排要求。
1.0.4 照明供配电及接地系统设计应安全、经济、可靠。隧道照明系统应实施有效监测及控制。 1.0.5 照明设施应统一规划、一次设计,可分期实施。
1.0.6 隧道建设总体设计、照明设计与通风设计等,应相互协同,统筹考虑。 1.0.7 照明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或部委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0.1 下列国内或国际标准、指南,对于本标准编制的参考引用是必不可少的。未注明版本日期的引用文件之最新版本(包括局部修订),或者已注明版本日期的引用文件之对应版本,均适用于本文件。
2.0.2 参考引用国内标准或规范如下:
1 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 GBT 24823-2009《普通照明用LED模块 性能要求》 3 JTG B01-200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4 JTG D70-2004《公路隧道设计规范》
5 JTG/T D71-2004《公路隧道交通工程设计规范》 6 JTG H12-2003《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
7 JTGF80/2-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机电工程)》 8 JTJ 026.1-1999《公路隧道通风照明设计规范》 9 JT/T 609-2004《公路隧道照明灯具》 10 JGJ/T 119-2008《建筑照明设计术语标准》 11 CJJ 45-200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12 SJG 22-2011《LED道路照明工程技术规范》(深圳市标准) 2.0.3 参考引用国际标准或指南如下:
1 2 3
CIE 88:2004《Guide for the Lighting of Road Tunnels and Underpasses》 BS 5489-2:2003+A1:2008《lighting of tunnels》 IESNA 《Roadway Ligh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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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术语与符号
3.1 术语与定义
3.1.1 设计交通量 design hourly volume of traffic
照明设计所采用的交通量。单位:混合车车辆数每小时每车道,或veh/(h·ln)。 3.1.2 照度 illuminance
2
物体被照面上,单位面元面积上所接受的光通量。单位:lx或lm/m。 3.1.3 亮度 luminance
人眼从某方向观察光源时,所感受到的单位投影面积上的发光强度。单位:cd/m。 3.1.4 接近段 access zone
隧道入口外、长度为一个照明停车视距的一段道路。 3.1.5 入口段 threshold zone
沿行进方向,进入隧道洞口后的第一段。 3.1.6 过渡段 transition zone
沿行进方向,隧道内连接入口段的一段,也是为避免入口段照明与中间段照明间急剧变化而设置的照明段。
3.1.7 中间段 interior zone
沿行进方向,隧道内连接过渡段的一段。 3.1.8 出口段 exit zone
沿行进方向,隧道内连接中间段且靠近隧道行车出口的一段。 3.1.9 洞外亮度 adaptation luminance
接近段起点处(即一个停车视距处),距地面1.5m高度、正对洞口方向20°视场范围内所实测得到的平均亮度。它是隧道内各类亮度计算的基础数据。 3.1.10 入口段亮度 threshold zone luminance
在隧道入口段区域内路面的平均亮度。 3.1.11 过渡段亮度 transition zone luminance
在隧道过渡段区域内路面的平均亮度。 3.1.12 中间段亮度 interior zone luminance
在隧道中间段区域内路面的平均亮度。 3.1.13 出口段亮度 exit zone luminance
在隧道出口段区域内路面的平均亮度。 3.1.14 基本照明 base lighting
2
5
在隧道没有外界自然光的条件下,为满足安全行车要求所设置的基础性隧道照明。 3.1.15 加强照明 enhanced lighting
为调节隧道内口部附近区域的照明亮度,使人眼能够适应隧道内外环境光线变化、消减视盲效应而设置的加强性、补充性隧道照明。 3.1.16 白天照明 the lighting during the day
白天需开启的隧道照明。 3.1.17 夜间照明 night lighting
夜间需开启的隧道照明。 3.1.18 应急照明 emergency lighting
在正常照明系统因电源发生故障,不再提供正常照明的情况下,供人员疏散、保障安全或继续工作的照明。它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三类。 3.1.19 安全照明 safety lighting
作为应急照明的一部分,用以确保处于潜在危险(如正常市电停电)之中的驾驶人员安全的照明。
3.1.20 疏散照明 escape lighting
作为应急照明的一部分,用以确保隧道内疏散通道被有效辨认和使用的照明。 3.1.21 逆光照明 contradictory-beam lighting
隧道内,光线沿交通流相反方向照射在物体上的照明。 3.1.22 情景照明 scene lighting
在特长隧道中,为减缓驾驶员视觉疲劳而采取的特别照明措施。它旨在形成不同隧道段具有不同照明情景和视觉效果。
3.1.23 路面平均照度 average road surface illuminance
各照明段范围内,全路面所有计算点照度的算术平均值。
3.1.24 路面平均亮度 average road surface luminance
各照明段范围内,全路面所有计算点亮度的算术平均值。
3.1.25 路面亮度总均匀度 overall uniformity of road surface luminance
各照明段路面最小亮度和平均亮度的比值。旨在要求路面上所有区域都有足够的亮度和对比度,并提供较理想的能见度。
3.1.26 路面中线亮度纵向均匀度 longitudinal uniformity of road surface luminance
沿路面中线上的最小亮度和最大亮度之比。旨在提供视觉舒适性。
3.1.27 路面维持平均照度 maintained average illuminance of road surface
在考量光源计划更换时光通量衰减、灯具因污染造成效率下降等因素的影响,亦即考虑养
6
护系数之后,设计计算时所采用的路面平均照度维持值。
3.1.28 路面维持平均亮度 maintained average luminance of road surface
在考量光源计划更换时光通量衰减、灯具因污染造成效率下降等因素的影响,亦即考虑养护系数之后,设计计算时所采用的路面平均亮度维持值。 3.1.29 阈值增量 threshold increment
失能眩光的度量。表示为存在眩光源时,为了达到同样看清物体的目的,在物体及其背景之间的亮度对比所需要增加的百分比。 3.1.30 养护系数 maintenance factor
照明系统使用一定时期之后,路面的平均照度或平均亮度与该系统在相同条件下新安装时
266 在同一路面上所得到的平均照度或平均亮度之比。
3.1.31 色温 color temperature
当一种光源(热辐射光源)的色品与某一温度下的完全辐射体(黑体)的色品完全相同时,完全辐射体(黑体)的温度,简称色温,单位:K。 3.1.32 相关色温 correlated color temperature
当光源的色品点不在黑体轨迹上,且光源的色品与某一温度下黑体的色品最接近时,该黑体的绝对温度为此光源的相关色温。单位为K。
3.1.33 LED灯具初始光效 initial luminous efficiency of LED luminaire
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灯具发出总光通量与其所消耗功率之比的初始值,单位: lm/W。 3.1.34 有效寿命 effective life
灯具燃点至光通维持率70%的累计燃点时间为有效寿命,且任一寿命性能指标不低于本规范要求。
3.1.35 平均颜色漂移 average drift of chrominance
灯具在规定条件下燃点,在寿命期间内特定时间的平均颜色特性参数与其初始值的差值。可用LED灯具的平均颜色或规定距离下灯下点颜色的CIE1976均匀色度空间(u’,v’)的差值(Δu’,Δv’)来表征。
3.1.36 色容差 colour tolerance adjustment
表征一批LED光源中各光源与光源额定色品或平均色品的偏离程度,用颜色匹配标准偏差SDCM表示,单位为SDCM。
3.1.37 灯具色温差 luminaire color temperature difference
表征LED灯具彼此之间的色温差异。 3.1.38 光源模组 luminaire source module
LED灯具中用以实现电-光转换以及配光功能的器件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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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9 电源模组 LED luminaire driver module
LED灯具中,用以将外接电源转换为可驱动光源模组工作的电源形式的器件组合。
8
3.2 符号
Dth ——入口段长度 Ds ——照明停车视距
Eav ——路面平均水平照度 f ——闪烁频率
H ——灯具光源中心至路面的高度 Icγ ——灯具在计算点的光强值 k ——入口段亮度折减系数 L ——隧道长度 L20(S) ——洞外亮度 Lav ——路面的平均亮度 Lex ——出口段亮度 Lin ——中间段亮度 Lmin ——路面最小亮度 Lth ——入口段亮度 Ltr ——过渡段亮度
L´min ——路面中线最小亮度 L´max ——路面中线最大亮度 LPD——照明功率密度 LTP——通透率 N ——设计交通量 M ——养护系数 S ——灯具 Tc——色温 Tcp——相关色温 U0——路面亮度总均匀度 U1——路面中线亮度纵向均匀度
9
4 一般规定
4.0.1
车行隧道可按表4.0.1分为四类。
表4.0.1 :车行隧道分类表
分类 长度(m)
4.0.2
1 2 3 4 5 4.0.3
1
特长隧道 L>3000
长隧道 3000≥L>1000
中隧道 1000≥L>500
短隧道 L≤500
不同长度的车行隧道,其照明设置宜符合以下规定: 长度大于200m的隧道应设置照明;
对于长度25m~200m的隧道,其LTP值大于80%时可不设置白天照明; 长度小于25m的隧道可不设置白天照明; 洞外道路设有照明的隧道,应设置夜间照明;
按本标准规定未设人工照明的隧道,应设置发光诱导设施。 人行地道照明设置应符合如下规定:
地道长度大于30m或大于10倍入口高度时,应设置夜间照明;不具备天然采光的,尚应设置
白天照明;
2
长度小于上条规定的地道照明,应视地道透视条件确定。当地道入口不能直视出口时,宜设置
白天照明和夜间照明;天然光充足的,可只设夜间照明;
3 4.0.4
1
附近不设路灯的地道出入口,应设照明装置。 隧道照明评价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公路隧道照明应以路面平均亮度、路面亮度总均匀度、路面中线亮度纵向均匀度、频闪、眩光
和诱导性为评价指标。
2 3 4.0.5
1
路面平均亮度值应为路面维持平均亮度值;
照明节能评价指标宜取所安装灯具(含其模组等)的照明功率密度值。 隧道照明设计应进行下列调查和资料收集:
隧址区域地形、洞口朝向、洞口附近视野情况、植被条件、洞外路段的平纵线形和气象状况等
环境条件;
2
道路等级、隧道长度、平纵线性、洞门结构形式、横断面布置、建筑限界、路面与墙面等土建
结构物的设计方案;
3 4 5 6 4.0.6
1 2 3
设计交通量、设计速度、单向或双向交通、汽车专用或混合通行等交通状况; 通风方式、通风系统布置方案及烟雾设计浓度等资料; 配电所位置、容量,电源电压及其变动幅度等供电条件; 运营管理方式。
隧道照明设计宜按以下顺序进行:
收集隧道设计有关资料,初勘现场自然环境;
初步判定或现场测定洞外亮度,必要时制定洞外减光方案;
分别确定近、远期入口段、过渡段、中间段、出口段的亮度与长度指标,并进行分期实施方案
的比选论证,确定合理分期实施方案;
4 5 6 4.0.7
选择光源与灯具,确定灯具安装方式、位置与角度;
根据路面材料与灯具光强分布表,计算各段灯具布置间距、路面均匀度等; 洞口土建完工后,对洞外亮度进行现场实测验核,必要时须修正照明设计。
单向交通隧道的白天照明,可由入口段照明、过渡段照明、中间段照明、出口段照明、洞外引
道照明以及洞口接近段减光设施构成;双向交通隧道的白天照明,可由入口段照明、过渡段照明、中间段照明、洞外引道照明以及洞口接近段减光设施构成。如图4.0.7所示。
图4.0.7 隧道照明系统分段简图
4.0.8
照明设计速度宜与隧道所在路段的路线设计速度一致。但当路线设计速度不小于100km/h时,
照明设计速度可按表4.0.8取值。
表 4.0.8: 照明设计速度取值表
路线设计速度(km/h)
100 120
4.0.9
照明设计速度(km/h)
80 100
本标准所采用设计交通量,原则上为与近景设计年限和远景设计年限分别对应的混合车高峰小
时交通量。
4.0.10 隧道内路面左、右两侧墙面2m高范围内的平均亮度,不宜低于路面平均亮度的60%。 4.0.11 平均亮度与平均照度间的换算关系,如无实测资料时,可按黑色沥青路面15lx/(cd·m)、水泥混凝土路面10lx/(cd·m)取值。
4.0.12 养护系数M
可参照附录
A值选取。相关资料不详时,可取0.7。
4.0.13 入口段、中间段白天照明以及夜间照明全段的眩光阀值增量TI,必须小于15%。
4.0.14 隧道通风烟雾设计浓度应结合隧道照明灯具参数确定。当LED灯具相关色温高于3300K时,通
风烟雾设计浓度应提高一级。
4.0.15 隧道照明设计文件中应提供有关调查基础资料、设计参数选取依据等,以便于设计审查。
-2
-2
5 照明标准值
5.1 入口段照明
5.1.1
隧道入口段照明宜分两段设置,与之对应的亮度可分别按下式计算:
L k L S (5.1.1-1) L 0.5 k L S (5.1.1-2)
式中:L ——入口段1亮度,cd/m; L ——入口段2亮度,cd/m;
k ——入口段亮度折减系数,可按表5.1.1取值; L S ——洞外亮度,cd/m。
表5.1.1:入口段亮度折减系数
设计交通量N(veh/h·ln )单向交通 1200 350
双向交通 650 180
120
0.070 0.050
2
22
设计速度v (km/h) 100
0.045 0.035
80
0.035 0.025
60
0.022 0.015
40
0.012 0.01
注:当交通量非表中数值时,按内插法计算。 5.1.2
如无实测资料时,洞外亮度L S 可按表5.1.2取值。
表5.1.2 :洞外亮度 单位:cd/m 天空面积百分比 35%~50%
北洞口 南洞口
25%
北洞口
35%~50% 25% 10%
东•西洞口 东•西洞口 暗环境
3000 — 3000 2000
2
洞口朝向或洞外环境 南洞口
40 — — 2500
设计速度v (km/h) 60 — — 3000 3500 — 3500 2500
80 3500 5000 3500 4500 4000 4000 2750
100 4000 5500 4000 5000 4500 4500 3000
120 4500 6000 4500 5500 5000 5000 3500
亮环境 暗环境
0%
亮环境
2000
2500
2750
3000
3500
注:1 天空面积百分比指20°视场中天空面积百分比;
2 南洞口指北行车辆驶入的洞口,北洞口指南行车辆驶入的洞口; 3 东洞口(或西洞口)取南洞口与北洞口之中间值; 4 暗环境指洞外景物(包括洞门建筑)反射率低的环境;
5 亮环境指洞外景物(包括洞门建筑)反射率高的环境。
5.1.3
在洞口土建完成时,应进行洞外亮度实测。实测值与设计值的误差如超过 25%,则应适当调
2500 1500
3000 1750
3750 2000
4000 2500
4500 3000
整照明系统设计。 5.1.4
照明停车视距可按表5.1.4取值。
表5.1.4: 照明停车视距 单位:m
设计速度v (km/h) 120 100 80 60 40
5.1.5
-4 260 179 112 62 29
-3 245 173 110 60 28
-2 232 168 106 58 27
-1 221 163 103 57 27
纵坡(%)
0 210 158 100 56 26
1 202 154 98 55 26
2 193 149 95 54 25
3 186 145 93 53 25
4 179 142 90 52 25
入口段长度可按下式计算:
12
. D D 1.145D 式中:D ——入口段1长度(m); D ——入口段2长度(m);
(5.1.5)
D ——照明停车视距(m),可按表5.1.4取值; h —— 洞口内净空高度(m)。
5.1.6
对于连续隧道,当两座隧道间车辆行驶时间按路线设计速度计算小于15s,且通过前一座隧道
的行驶时间大于30s时,后续隧道入口段亮度应进行折减。亮度折减率可按表5.1.6取值。
表5.1.6:后续隧道入口段亮度折减率
隧道间行驶时间t(s)
后续隧道入口段亮度折减率(%) 5.1.7
<2 50
2≤t<5
30
5≤t<10 10≤t<15
25
20
15≤t<30
15
短隧道入口段亮度宜按表5.1.7取值。
表 5.1.7: 短隧道入口段亮度表
LTP
25m≤长度L≤100m 表5.3.1标准的500% 可不设白天照明
100m<长度L≤200m 表5.1.1标准的50% 可不设白天照明
200m<长度L≤500m 表5.1.1标准 表5.1.1标准
LTP≤80% LTP>80%
5.2 过渡段照明
5.2.1
过渡段由TR 、TR 、TR 三个照明段组成,与之对应的亮度可按表5.2.1取值。
表5.2.1 :过渡段亮度表 单位:cd/m
照明段 亮度
5.2.2
过渡段各照明段长度可按表5.2.2取值。
表5.2.2 过渡段长度 单位:m
设计速度v (km/h)
120 100 80 60 40
D 137 106 72 44 26
2
TR L 0.15L
TR L 0.05L
TR L 0.02L
D 133 111 89 67 44
D 200 167 133 100 67
5.2.3 5.2.4 5.2.5
当过渡段TR 的亮度值L 不大于中间段亮度值L 的2倍时,可不设置过渡段TR 。 对于200m<长度L≤300m的隧道,可不设置过渡段照明。
对于300m<长度L≤500m的隧道,应根据隧道的平面线形、交通量大小综合判定是否设置过渡段照明。
5.3 中间段照明
5.3.1
中间段亮度可按表5.3.1取值。
表5.3.1: 中间段亮度 单位:m
设计速度v (km/h) 120 100 80 60 40
L
单向交通N 1200veh/h·ln 双向交通N 650veh/h·ln
8.0 5.5 3.0 2.0 1.0
单向交通N 350veh/h·ln 双向交通N 180veh/h·ln
3.0 2.0 1.5 1.0 1.0
注:当交通量非表中数值时,按内插法计算。 5.3.2
单向交通且通过隧道的行车时间超过135s时,隧道中间段可分为两个区段。与之对应的长度
及亮度可按表5.3.2取值。
表 5.3.2 中间段分区段设置的长度及亮度取值
项目
中间段第一区段 中间段第二区段
长度(m) 设计速度下的30s行程余下的中间段长度
亮度(cd/m)
2
备注
2
×80%,且不低于 1.0 cd/m ×50%,且不低于1.0 cd/m
2
采用连续光带布灯方式,或隧道壁面反射系数不小于0.7时
5.3.3 5.3.4 5.3.5
中间段亮度应不低于夜间照明亮度。
人车混合通行的隧道,中间段亮度不得低于2.5cd/m。 特长隧道宜设置情景照明。
2
5.4 出口段照明
5.4.1
在单向交通隧道中,应设置出口段加强照明。出口段长度宜取60m。其中前30m的亮度宜取表
5.3.1所列中间段亮度的3倍,靠近隧道出口30m的亮度宜取表5.3.1所列中间段亮度的5倍。 5.4.2
长度小于300m的直线隧道可不设出口照明。
5.5 特殊(段)照明
5.5.1
2
单独启用隧道安全照明时,洞内路面亮度应不小于表5.3.1所列中间段亮度的10%,且不低于
0.2cd/m。 5.5.2
2
当采用逆光照明时,中间段照明亮度可按表5.3.1所列亮度标准的80%进行取值,且不得低于
1.0cd/m。 5.5.3
1
2
夜间照明亮度标准应满足下列要求:
当隧道外部道路设有照明时,隧道夜间照明亮度应与该路段亮度水平保持一致,且不应低于
1.0cd/m。
2 5.5.4
当隧道外部道路未设照明时,隧道夜间照明路面亮度可取1.0cd/m。
位于无照明路段上的隧道当设有夜间照明时,洞外引道可布设路灯。洞外引道布灯长度与路面
2
亮度不宜低于表5.5.4所示值。
表 5.5.4: 洞外引道布灯长度与路面亮度
设计速度v (km/h)
120 100 80 60 40
5.5.5 5.5.6 5.5.7
路面亮度(cd/m)
2.0 2.0 1.0 0.5 0.5
2
2
长度(m) 240 180 130 95 60
隧道内紧急停车带照明亮度应不低于5.0 cd/m。
隧道内横通道亮度应不低于1.0 cd/m,同时不低于主洞基本照明亮度。
人行通道内平均水平照度,夜间宜为30lx,白天宜为100lx,并应提供适当的垂直照度。
2
6 照明节能
6.1 照明功率密度
6.1.1
车行隧道中间段照明功率密度应满足表6.1.1规定。
表6.1.1 车行隧道中间段照明功率密度(LPD)
设计速度v (km/h) 120
1 2
100
0.7 1
80
0.5 0.7
60
0.4 0.4
40
0.4
照明功率密度最大值
(W/ m) 2.8
2
对应照度值(lx)/亮
度值(cd/m)
2
120.0/8.0 45.0/3.0 82.5/5.5 30.0/2.0 45.0/3.0 22.5/1.5 30.0/2.0 15.0/1.0 15.0/1.0 15.0/1.0
注:1 本表仅适用于沥青路面。当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时,表中对应LPD值须乘以2/3。
2 当亮度值非表中数值时,LPD应按内插法计算。
6.1.2
车行隧道入口段1照明功率密度应满足表6.1.2规定。
表6.1.2 :车行隧道入口段1照明功率密度(LPD) 设计速度 v (km/h) 120
56 50
100
40 40
80
30
照明功率密度最大值
(W/ m)
80
2
对应照度值(lx)/亮
度值(cd/m)
2
4200/280 3000/200 2700/180 2100/140 2100/140 1500/100
25
60
17 15
40
12
2
1320/88 900/60 720/48 600/40
注:1 本表仅适用于洞外亮度L S =4000cd/m。当L20(S)为其他值时,表中LPD应按比例折算。
2 本表仅适用于沥青路面。当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时,表中对应LPD值须乘以2/3。
3 入口段2的LPD为表中对应数值的0.5,过渡段1的LPD为表中对应数值的0.15,过渡段2的LPD为表中对应数值的0.05,过渡段3的LPD为表中对应数值的0.02。
6.2 照明节能设计
6.2.1
应合理选择隧道照明设计参数,并进行多方案比选,经全寿命经济技术分析论证,确定经
济合理、运营节能的照明方案。 6.2.2
合理设计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尤其应根据交通量、洞外亮度变化、隧址区域气候条件等制
定可靠合理的调光、节能方案。 6.2.3
交通量较少或通行规律性较强的隧道,可设置环境参数传感器,以自动感应环境照度及交
通量,自动控制灯具启闭或进行调光。 6.2.4
隧道白天照明应符合以下要求:
1加强照明应根据洞外亮度和交通量变化,分级调整入口段、过渡段和出口段的照明亮度。入口段、过渡段和出口段照明白天亮度调整可按表6.2.4进行取值及调光组合。
表6.2.4:白天加强照明段调光
交通量N(veh/h·ln)
分 级
亮度(cd/m)
2
单向交通 ≤350
双向交通 ≤180 180<N<350 ≥350 ≤180 180<N<350 ≥350
Ⅰ
夏季晴天
Ⅱ Ⅲ Ⅳ
夏季云天/其他季节
Ⅴ
晴天
Ⅵ
L20(S) 350<N<1200 ≥1200 ≤350
0.5L20(S) 350<N<1200 ≥1200
Ⅶ
夏季阴天/其他季节
Ⅷ
云天
Ⅸ Ⅹ
重阴天/春秋冬季阴
XI
天
XII
≤350
≤180 180<N<350 ≥350 ≤180 180<N<350 ≥350
0.25 L20(S)350<N<1200 ≥1200 ≤350
0.13 L20(S)350<N<1200 ≥1200
2基本照明应按本标准第5.3.1~5.3.2条的要求,根据交通量变化,分级调整照明亮度。 6.2.5 有条件时,隧道中间段可采取逆光照明。
6.2.6 在隧道运营阶段,应充分利用控制系统进行照明运行维护,到达节能减排目的。 6.2.7 照明供配电应采用节能型变压器。
6.3 环境节能设计
6.3.1 接近段可采取以下洞外减光措施:
1 2 3 4 5
从接近段起点起,在路基两侧种植常青树; 采用削竹式洞门型式; 进行大幅坡面绿化;
洞口采用端墙型式时,墙面宜采用冷色调,其装饰材料反射率应小于0.17; 洞外至少一个照明停车视距长度的路面,宜采用黑色路面。
6.3.2 在接近段起点处的20°视场中,天空含率小于50%时,不宜设置遮光棚。
6.3.3 对于隧道洞口设置的棚洞,自然光提供的洞内亮度水平应符合本标准第5.1.1条的规定,并应降低棚洞结构产生的闪烁效应。 6.3.4 6.3.5
隧道内两侧墙面2m高范围内宜铺设反射率高材料。 隧道内宜铺设浅色路面材料。
7 照明布设与灯具选型
7.1 照明布设
7.1.2
1
入口段灯具布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入口段照明可由基本照明和加强照明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照明的灯具布置,应按中间段照明考虑。加强照明可选用功率较大的灯具。 2 7.1.3
1 2
加强照明灯具,可从洞口以内10m处开始布设。 中间段灯具布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灯具布置宜满足闪烁频率低于2.5Hz或高于15Hz。
灯具布置可采用中线布置、中线侧偏单光带布置、两侧交错布置和两侧对称布置等四种基本型式。 3
路面亮度总均匀度应不低于表7.1.3-3所示值。
表7.1.3-3:路面亮度总均匀度U0 设计交通量N(veh/h·ln) 单向交通 1200 350
双向交通 650 180
U 0.4 0.3
注:当交通量非表中数值时,按内插法考虑。
4
路面中线亮度纵向均匀度应不低于表7.1.3-4所示值。
表7.1.3-4:路面中线亮度纵向均匀度U1 设计交通量N(veh/h·ln) 单向交通 1200 350
双向交通 650 180
U 0.7 0.5
注:当交通量非表中数值时,按内插法计算。
7.1.4 7.1.5
出口段加强照明灯具可从洞口以内10m处开始布设。 隧道曲线段照明灯具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 2 3
能为驾驶员提供良好诱导性;
平曲线半径不小于1000m的曲线段,其照明灯具可参照直线路段布置;
对平曲线半径小于1000m的曲线段,当采用侧偏单光带布灯方式时,灯具应沿曲线外侧布置,
并应减小灯具的间距,间距宜为直线路段灯具间距的0.5倍~0.7倍。半径越小间距应越小。
4 5 7.1.6 7.1.7 7.1.8 7.1.9
平曲线半径小于1000m的曲线段采用两侧布灯方式时,宜采用对称布置。
在反向曲线路段上,宜在固定的一侧设置灯具。发生视线障碍时,可在曲线外侧增设灯具。 在隧道内分岔口、交叉口等交通复杂路段的照明应适当加强,从而提供良好诱导性。 照明灯具采用中线布置、中线侧偏单光带布置方式的隧道,宜选用逆光型照明灯具。 照明灯具采用两侧交错布置、两侧对称布置方式的隧道,宜选用宽光带对称型照明灯具。 配合启用安全照明,应在洞外一定距离处设置信号灯或可变信息板显示警告信息。
7.1.10 隧道内灯具及其任何附件不得侵入隧道建筑限界。
7.2 LED灯具选型
7.2.1 7.2.2
隧道应选用高光效、透雾性好或显色指数较高、新型节能的高密封性隧道专用照明灯具。 LED隧道灯相关色温不应高于6500K。不同照明区段适宜色温见表7.2.2。
表7.2.2 :LED隧道灯初始光效
照明区段 相关色温 光色类型
7.2.3
入口段/过渡段 6500K≥Tcp≥3300K 冷色或中间色
中间段/出口段 Tcp≤5300K 中间色或暖色
LED隧道灯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灯具初始光效应满足表7.2.3规定。
表7.2.3 :LED隧道灯初始光效
相关色温
初始光效 (lm/W)
60W及以下 60W以上
Tcp≥3300K
≥90 ≥105
Tcp<3300K
≥85 ≥100
7.2.4 人行地道、隧道紧急停车带、隧道横通道、隧道风机房、隧道内变电所等场所的LED灯具,其
显色指数不应低于80;其余场所LED灯具,其显色指数不应低于70。 7.2.5
LED灯具的初始相关色温与额定相关色温的偏差(ΔT)应满足以下条件:
ΔT≤0.0000108×T+0.0262×T+8
7.2.6
1 2 7.2.7
同一工程项目中相邻灯具的色温差,在抽样实测时,宜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相对色温差不大于15%; 绝对色温差不大于600K。
在灯具标称色温下,灯具色品容差不宜大于7SDCM。 灯具平均颜色漂移不应大于表7.2.9的规定:
表7.2.9:灯具平均颜色漂移
寿命时间的颜色
特性 颜色坐标
7.2.9
Δu′ ±0.004
3000h
Δv′ ±0.004
Δu′ ±0.006
6000h
Δv′ ±0.006
2
7.2.8
LED灯具连续亮灯3000h的光衰不应大于4%;且灯具寿命不应低于30000h。
7.2.10 在标称条件下工作时,功率不大于60W 的LED灯具实际消耗的功率,与其标称额定功率的偏
差应在±10%以内。其他规格的相应偏差应在±5%以内。
7.2.11 LED灯具标称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95。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工作时,宣称值与实测值之差
不大于 0.05。
7.2.12 LED灯具应可接受模拟或数字调光控制信号,用以调整光通量或工作时间等。
7.2.13 LED灯具电源模组应能现场替换,光源模组宜能现场替换。模组替换后防护等级不应降低。 7.2.14 LED灯具浪涌抗扰度(抗雷击)的电压保护水平应不低于2kV(线-线)和4kV(线-地)。 7.2.15 LED灯具谐波电流应符合GB17625.1的要求,静电放电抗扰度应符合GB/T 18595的要求。 7.2.16 LED灯具应具有适合公路隧道特点的防眩装置。灯具配件安装应易于操作,并能调整安装角度。 7.2.17 LED灯具应具有良好的防腐性能。所有构件在其寿命周期内,处于隧道内潮湿环境下不应生锈。
8 照明供配电与控制
8.1 供配电系统
8.1.1
长度小于1300m的隧道,可在隧道外洞口处设置一处10/0.4kV变电所;长度为1300m~3000m
的隧道,宜在隧道外两个洞口处各设置一处10/0.4kV变电所;长度大于3000m的隧道,尚需在隧道中间部位增设10/0.4kV变电所。 8.1.2
10/0.4kV变电所内设置平时可并列运行的两台变压器时,当任一台变压器停运,另一台应能
独自承担该变电所供电范围内全部一级负荷。 8.1.3
隧道均应设置疏散照明。长度大于500m的车行隧道,尚应设置安全照明。变电所、风机房、
人行横通道设置100%应急照明。 8.1.4
照明控制系统用电、应急照明和长度大于1000m的隧道基本照明,均为一级负荷;长度不大于
1000m的隧道基本照明为二级负荷;其他隧道照明均为三级负荷。 8.1.5
照明主用电源因故停电时,疏散照明中断时间不应超过5s,安全照明中断时间不应超过0.3s。
应急照明所有灯具的应急连续工作时间不短于:隧道长度数(m)/120(单位:min),但可不长于90min。 8.1.6
隧道照明控制系统用电、安全照明的备用电源宜采用UPS;长度不大于500m的隧道,疏散照
明备用电源可采用灯具自带蓄电池;其他隧道疏散照明备用电源宜采用EPS或UPS。 8.1.7 8.1.8 8.1.9
对长度大于500m的隧道,应急照明配电箱应以单独箱体设置。 车行隧道夜间照明宜兼具应急照明和部分基本照明功能。 隧道内主洞安全照明和疏散照明宜按昼夜长明设计。
8.1.10 照明配电干线可采用放射式、树干式或链接式。照明支线宜采用放射式或放射-穿刺T接式。
8.2 配电保护与防雷接地
8.2.1 8.2.2
照明配电线路应设置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
照明配电短路保护电器采用断路器时,被保护线路末端的最小短路电流应可靠大于该断路器瞬
时或短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 8.2.3
LED隧道灯宜自配熔断器作为短路保护电器。外接电源端口处单相短路(或接地故障)电流不
应小于该熔断器熔体电流的4.5倍。
8.2.4
低压配电接地型式应采用TN-S系统。10/0.4kV变电所共用接地电阻R不大于4Ω,且应符合
下列规定之一:
1 2
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大电流接地系统时,R≤2000/I,Ω; 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小电流接地系统时,R≤120/I,Ω。
I为计算用的流经共用接地装置的入地短路电流,单位:A。 8.2.5
10/0.4kV变电所应设置总等电位联结。隧道内外所有电气装置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与保护
导体连接,并连同可接用的隧道自身金属结构部分,接至总等电位联结体。 8.2.6 8.2.7
10/0.4kV变电所高压侧母线应装设避雷器,低压配电屏母线应设置浪涌保护器。 高度为15m及以上的隧道外路灯杆,应采取防雷措施。
8.3 控制系统
8.3.1
制定照明控制方案,应结合隧道外亮度、隧道内能见度、通行时间、交通量、平均车速、天气
条件等控制参数和节能要求。 8.3.2 8.3.3
照明控制系统应实现正常、异常和应急等三种不同工况的照明控制。
照明控制宜采用自动控制为主工作方式。自动控制主要包括自适应调光控制、时序自动控制和
分级场景控制三种模式。 8.3.4
自适应调光控制是指,基于洞内外亮度检测器的数据,通过LED动态调光控制装置对洞内加强
段照明及过渡段照明的LED灯具输出功率和相应亮度,进行自适应动态调光。 8.3.5
时序自动控制是指,基于春夏秋冬四季以及每天24小时每个小时段洞外环境光亮度的分布规
律和变化情况,按预设时序,自动调节隧道内各照明段所开启灯具功率和亮度指标。 8.3.6
分级场景控制是指,隧道监控管理人员根据季节、天气及车流情况,人工所选取夜间照明和白
天照明的预设分级、分组场景控制模式。其中,夜间照明可分为晚上、深夜两种模式,白天照明分级模式宜符合本规范第6.2.4条规定。 8.3.7
控制方式分为通断控制和调光控制。实施调光控制时,同一照明回路中的若干只LED光源可共
用一套电源模组。调光控制应考虑适当时间延迟,车行隧道延时宜取5min。 8.3.8
除疏散照明外的隧道照明LED灯具,宜采取智能光衰预补偿。
8.3.9
隧道横通道照明须与隧道主洞照明分开控制。车行横通道照明应设远程控制和现场手动控制,
且其照明应与横通道门联动,实现门开灯亮、门关灯灭;人行横通道在两个入口处,各设置一只红外感应开关,均可启闭该横通道照明。
8.3.10 照明控制软件应具有友好的人机交互界面和充分的二次开发及扩充能力。
8.4 设备选型、安装及线路敷设
8.4.1
10/0.4kV变电所设于隧道外时,可采用变配电房、箱式变电站等建设型式;设于隧道内时,
可采用横通道变电所、箱式变电站、埋地变电站、壁嵌变电站等建设型式。 8.4.2 8.4.3
设有自备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时,发电机房宜在隧道外设置。
高压柜宜采用紧凑式环网柜或中置柜,低压柜宜选用成套低压配电屏。隧道内房间外低压配电
屏、照明配电箱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5。照明变压器结线组别应为D,yn11。 8.4.4 8.4.5 8.4.6
双向车行隧道中,照明配电箱宜布置在隧道车行方向的左侧。
不同10kV电源进线引至隧道内同一10/0.4kV变电所时,宜经由不同路径敷设。
隧道外电力电缆宜穿金属管砼包封埋地引入隧道内。隧道内变电所引至照明配电箱的干线电缆
宜敷于电力电缆沟内或电缆桥架中。照明配电箱的配出回路电缆可敷于电缆桥架中,由桥架至灯具宜为穿刺T接,并穿金属软管;配出回路采用绝缘导线的,可敷于线槽内或穿金属保护管敷设。 8.4.7
隧道内线缆应采取阻止延燃措施。线缆引至屏、箱的开孔部位,线缆贯穿隔墙、洞壁的孔洞处,
以及线缆管孔等处,均应实施阻火封堵。 8.4.8
隧道内配电、照明、控制线缆宜为低烟无卤型。应急照明及控制系统线路宜采用耐火型,其他
照明线路宜采用阻燃型。 8.4.9
疏散照明灯具距地安装高度宜在1.0m以下。疏散照明指示标志安装间距不应大于20m。
8.4.10 人行横通道入口处红外感应开关距地安装高度宜为1.0m。
9 照明管理与监督
9.0.1
应建立隧道照明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有专业人员负责照明维修和安全检查,并作好维护记录,由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照明运行; 2 对灯具及隧道侧墙面,应根据设计养护系数对应的周期进行维护和清洁。一般不低于每年一次;
3 对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所采用的光照度计,应定期进行校准; 4 宜按照灯具/模块的光通维持率和点亮时间,定期更换灯具/模块;
5 更换灯具/模块时,应采用与原设计(或实际安装)相同的灯具/模块,不得任意更改灯具/模块的主要性能参数。
9.0.2 9.0.3 9.0.4 9.0.5
工程设计阶段,照明设计文件应由设计单位按本规范技术要求仔细校审。 照明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由专门指定机构按本规范进行审查。
施工阶段,应由工程监理机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工程设计文件进行监理。 竣工验收阶段,应按本规范技术要求规定验收。
附 录 A
养护系数M值的计算方法
A.1.1 灯具养护系数M是指灯具在工作一段时间后,其产生的光输出与刚开始工作时光输出的比值,又称为灯具光衰减系数LLF(light loss factor)。
A.1.2 灯具养护系数与下列因素均有关:光源的光衰减LLD(lamp lumen depreciation);灯具上由于灰尘进入和堆积而造成的灯具污垢减光LDD(luminaire dirt depreciation);设备因素EF(equipment factor)及隧道表面(隧道壁和顶棚)的反射递减。
简化处理,可用LLD乘以LDD得出LLF,即LLF=LLD×LDD。式中,LLD可由表A.1.2-1查出,LDD可由灯具防护等级IP值、环境污染情况以及灯具清洁频率等因素得出经验值,见表A.1.2-2。
表A.1.2-1:灯具光衰减系数LLD
工作时间(月)
光源类型
6
LED
0.95
12 0.92
18 0.87
24 0.84
36 0.70
注:在针对某具体灯具进行计算时,须向生产厂家索取准确参数。
表A.1.2-2:灯具污垢减光系数LDD
污染状况
清洁间隔(月)
高
12 18 24 36
0.91 0.90 0.88 0.83
中 0.92 0.91 0.89 0.87
低 0.93 0.92 0.91 0.90
A.1.3 当无相关数据时,养护系数M宜取0.7。
附 录 B LTP的计算方法
B.1.1 LTP(通透率,look-through percentage)是指驾驶员在行车道中线、1.5m的高度、距隧道入口一个照明停车视距处所视隧道入口面积与出口面积的百分比。 B.1.2 LTP可按下式近似计算:
LTP 100
100
100
100
(B.1.1)
式中,A、B、C、D、E、F、G、H、β 、β 、α 、α 如图B.1.1所示。
a) 隧道出入口可视范围示意图
LTP α ⁄α
LTP β ⁄
β
b) 视角示意图
图B.1.1 LTP计算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