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标准
Q /G X D
广西电网公司企业标准
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标准
广西电网公司 发 布
Q/GXD 207.32-2009
目 次
前 言 ............................................................................. III
1 范围 .................................................................................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4
3 术语和定义 ........................................................................... 4
4 职责 ................................................................................. 4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 5
5.1 需求识别 ........................................................................... 5
5.2 购置与验收 ......................................................................... 6
5.3 培训与使用 ......................................................................... 6
5.4 检测与检验 ......................................................................... 6
5.5保管与存放 ......................................................................... 7
5.6报废与回收 ......................................................................... 7
5.7 检查与回顾 ......................................................................... 8
6 报告和记录 ........................................................................... 8
7 附录 ................................................................................. 8
附录A (规范性附录)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流程............................................ 9
附录B (规范性附录)安全工器具需求识别表 ............................................ 10
附录C (规范性附录)基本绝缘、辅助安全工器具和一般防护安全用具使用规定 . .............. 11
附录D-1(规范性附录)安全工器具检查表 .............................................. 17
附录D-2(规范性附录)安全工器具年度检查记录......................................... 18
附录E (规范性附录)个人防坠落防护用品应定期检验内容 . ................................ 19
附录F (规范性附录)安全工器具台帐 .................................................. 20
附录G (规范性附录)安全工器具报废清单 .............................................. 21
附录H (规范性附录)安全工器具试验合格证规格......................................... 22
附录I (规范性附录)临时接地线标示牌规格 ............................................ 22 II
Q/GXD 207.32-2009 前 言
为了提供安全、适用的电力安全工器具,控制对人员的伤害,根据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 Q/GXD 207.32-2008、Q/GXD 207.33-2008标准废除。
本标准附录A 、B 、C 、D 、E 、F 、G 、H 、I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广西电网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西电网公司安全监察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兆钧 欧夏初 姚 斌
本标准主要审核人:钟上升 韦彩灵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文 杰
本标准批准人:何朝阳
本标准由广西电网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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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广西电网公司(公司)所属各企业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从事输变电运行、维护、检修的单位,其他单位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带电作业用安全工器具。带电作业用安全工器具的运输、存放、使用、试验等按DL/T 974—2005《带电作业用工具库房》及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002
DL 408-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DL 40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DL 5027-93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南方电网安监[2003]29号
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南方电网安监[2003]30号
3 术语和定义
3.1 电力安全工器具:是指为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安全工器具(电力安全工器具) 分为带电作业工器具、绝缘安全工器具和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三大类;绝缘安全工器具分为基本绝缘安全工器具和辅助绝缘安全工器具。
3.2 基本绝缘安全工器具:基本绝缘安全工器具是指能直接操作带电设备、接触或可能接触带电体,而不使工作人员触电的安全工器具。如电容型验电器、绝缘杆、绝缘隔板、绝缘罩、携带型短路接地线、个人保护接地线、核相器、线路弧垂测量杆等。这类工器具和带电作业工器具的区别在于工作过程中为短时接触带电体或非接触带电体。
3.3 辅助绝缘安全工器具:是指绝缘强度不是承受设备或线路的工作电压,只是用于加强基本绝缘安全工器具的保安作用,用以防止接触电压、跨步电压、泄漏电流电弧对操作人员的伤害,不能用辅助绝缘安全工器具直接接触高压设备带电部分。如绝缘手套、绝缘靴(鞋)、绝缘垫、绝缘台、绝缘梯等。
3.4 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是指防护工作人员发生事故的工器具或一旦发生事故,可以减轻对工作人员伤害程度的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含差速器、防坠落装置)、梯子、安全绳、登杆脚扣、防静电服(静电感应防护服)、防电弧服、导电鞋(防静电鞋)、安全自锁器、差速自控器、防护眼镜、过滤式防毒面具、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六氟化硫气体检漏仪、氧量测试仪、耐酸手套、耐酸服及耐酸靴、安全标示牌、安全遮栏(围栏)、安全防护网等。
4 职责
4.1 企业分管领导负责审批安全工器具的采购计划。
4.2 安全监察部门是本企业安全工器具(带电作业工器具、过滤式防毒面具、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除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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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生产技术部门是本企业安全工器具的协作管理部门(是带电作业工器具的主管部门)。生产技术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安全工器具购置资金的安排、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指导和定期试验工作。参与新型安全工器具的研究和推广应用。(负责组织带电作业工器具需求识别、购置计划的实施及新型带电作业工器具的研究和推广应用。)
4.4 行政管理职能部门是过滤式防毒面具、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的主管部门。行政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需求识别, 购置计划的实施。
4.5 物资供应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安全工器具的采购、仓储和发放。
4.6 人事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新型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培训。
4.7 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组织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培训、保存、保养、标识、检查、送检等工作,提出新型安全工器具的培训需求。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1 需求识别
5.1.1 主管部门负责人,每年1月应组织各部门(车间)根据企业的风险评估结果、生产工作性质与可能的危害,识别各部门(车间)所需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并填写《电力安全工器具需求识别表》(附录
B )。需求识别应考虑采用先进的安全工器具,满足国家、行业法律、法规、规程要求。
5.1.2 安全工器具的需求识别应重点关注下列危害:
a) 电气危害。
b) 坠落、跌落危害。
c) 野外动物伤害。
d) 有毒有害物质。
e) 刺穿或撞击危害。
f) 高温危害。
g) 灰尘或微粒。
h) 辐射。
i) 噪声。
5.1.3 参与安全工器具需求识别的人员应包括专业人员、职业病防治人员、现场作业的员工。
5.1.4 安全工器具的需求识别应考虑进入所管辖电力生产区域内的固定工、合同工,临时聘用、雇用、借用的人员,以及代训工和实习生。
5.1.5 生产办公大楼、调度室、物资仓库、变电站控制室等场所,应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配置所需的安全工器具。
5.1.6 凡超过八层楼的生产办公大楼,按固定的从业人数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发生火灾时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其他人员密集场所,也应按照固定的从业人数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
5.1.7 室内SF6设备的变电站(开关站) 应配置SF6气体泄漏监测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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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 电力安全工器具主管部门负责人,应根据电力安全工器具需求识别情况,组织制定配置标准,明确各部门(车间)、班组、个人应配置的安全工器具种类及数量,并在每年3月份前公布。安全工器具需求列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上报企业分管安全监督工作的领导,经组织讨论并批准后实施。
5.2 购置与验收
5.2.1 主管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已审批的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组织制订安全工器具的技术规范书并反馈物资供应部门采购。技术规范不得低于国家和行业安全工器具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
5.2.2 物资供应部门负责人,必须严把产品质量关,按技术规范书要求组织购置有生产资质企业及经国家相关检验机构鉴定合格的优质产品。
5.2.3 购置安全工器具时,物资供应部门应要求厂家提供经国家相关检验机构鉴定的合格证书和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产品证明资料,严格按安全工器具技术规范书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安全工器具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或交使用部门,不合格的应予以退货。
5.3 培训与使用
5.3.1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安全工器具,使用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向人事部门提出培训需求,由人事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员工进行检查、保养和使用等知识的培训。
5.3.2 使用部门负责人,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工器具检查、保养和使用知识的培训。
5.3.3 使用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制定安全工器具出、入库检查验收的表格。作业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选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并在使用前按附录C 的使用规定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禁止使用不合格、到期未试验的安全工器具。
5.3.4 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安全工器具使用说明及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并相互监督。常见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应符合附录C 要求。
5.3.5 接地线应建立使用登记薄,做好使用记录。
5.3.6 携带绝缘安全工器具外出使用时,必须将其放入专用的工器具箱,不能和其他工器具混放,避免受潮、磨损。
5.3.7安全工器具使用完毕后,使用人员应擦拭干净,对号放回专用箱柜,定置摆放整齐。
5.3.8 安全工器具的借用与交回须做好验收并做好记录。
5.4 检测与检验
5.4.1使用部门负责人应以班组、部门(车间)为单位,在安全工器具台帐中明确检测、检验周期,并在变化后5个工作日内更新。
5.4.2 安全工器具使用部门负责人应组织人员按试验周期要求,送交有资质的部门(车间)或试验机构进行检测试验。安全工器具试验按《广西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 》规定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进行(如果实验项目、周期或要求低于国家、行业标准的,按国家、行业标准执行), 个人防坠落防护用品定期检验内容按附录E 要求进行。
5.4.3 试验合格的安全工器具由试验人员粘贴试验合格证,合格证格式符合附录要求并加盖试验专用章,不合格的应有不合格标签。对于同一类安全工器具,应保证粘贴后的试验合格证整齐、统一,位置合适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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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保管与存放
5.5.1使用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对安全工器具实施定置与标识存放管理,并满足存放环境要求。对公用安全工器具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统一分类编号,按定置管理要求摆放在专用箱柜内,并在存放处详细标明使用方法。临时接地线标志牌应符合附录I 要求,固定在接地线接地端线夹把手上。个人专用安全工器具由个人负责管理。
5.5.2 安全工器具存放原则上应实现“三分离”(安全工器具与一般工器具分开,一般工器具与材料分开,安全工器具与材料分开),条件不许可时,必须实现“两分离”(安全工器具与一般工器具分开,安全工器具与材料分开),库房干燥、通风良好。
5.5.3 放置绝缘安全工器具的库房应装设除湿设备。
5.5.4 绝缘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温度15~35℃,相对湿度5%~80%的干燥、通风的工具室(柜)内。
5.5.5 安全带存放在干燥、无腐蚀的支架上。
5.5.6 绝缘杆应存放在干燥、清洁、通风的专用支架上或悬挂起来,且不得贴墙放置,并严格按电压等级隔离存放,分段绝缘杆每段应按序编号(如由三段组成的1号绝缘杆,各段的顺序编号是“1-1”,“1-2”,“1-3”)。
5.5.7 绝缘隔板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或垂直放在专用的支架上。
5.5.8 绝缘罩使用后应擦拭干净,装入包装袋内,放置于清洁、干燥通风的架子或专用柜内。
5.5.9 验电器、核相器应标明电压等级,存放在绝缘安全工器具存放柜或箱内,置于通风干燥处,并按电压等级进行隔离存放。
5.5.10 脚扣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和无腐蚀的室内。
5.5.11 橡胶类绝缘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柜子或支架上,上面不得堆压任何物件,远离可能受到酸、碱、油品、化学药品影响的场所,不能在太阳下爆晒,并应保持干燥、清洁,存放时应离开地面和墙壁20厘米以上并离开一切发热体一米以上。
5.5.12 防毒面具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酸、碱、溶剂等物质且人员经常活动、易于拿取的地方,严禁重压。防毒面具的滤毒罐(盒)的贮存期一般不超过3年,如产品说明书有规定的,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处理。
5.5.13 空气呼吸器在贮存时应装入包装箱内,严禁重压,避免长时间曝晒,不能与油、酸、碱或其它有害物质共同贮存。
5.5.14 梯子应存放在室内干燥处。
5.5.15 遮栏绳、网应保持完整、清洁无污垢,成捆整齐存放在安全工具柜内,不得严重磨损、断裂、霉变、连接部位松脱等;遮栏杆外观醒目,无弯曲、无锈蚀,排放整齐。
5.6报废与回收
5.6.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予以报废。
a) 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b) 超过有效使用期限。
5.6.2 经试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必须由试验单位强行予以破坏;超过有效使用期限的安全工器具,由使用部门上报所在企业的主管部门,经审核确认后由使用部门强行予以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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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 报废的安全工器具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组织统一回收,清除企业标志后,按公司《废料管理标准》妥善处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清帐,按附录G 要求填写安全工器具报废清单,不能与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混放,防止误用。
5.7 检查与回顾
5.7.1 安全工器具管理责任人应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工器具维护、检查及存放环境检查,填写《安全工器具月度检查表》(附录D ),发现缺陷应及时修复并经试验合格方能使用,否则应报废。
5.7.2 部门(车间)、班组安全员每年至少二次(部门(车间)在4月、9月,班组在1月、6月)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维护工作开展情况。
5.7.3 安全监察部门、生产技术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工会在职责范围内每年至少二次对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发放、培训、使用、维护、试验、保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7.4安全监察部门每年应对本标准执行的依从性进行检查。
6 报告和记录
6.1 安全工器具使用过程中发生损、毁,使用人在交回时应向管理该安全工器具的责任人报告具体情况,由管理责任人做好登记。
6.2 安全工器具需求识别、发放、培训、使用、检查、维护、试验、借用记录应至少保存五年。 7 附录
附录A :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流程。
附录B: 安全工器具需求识别表。
附录C: 基本绝缘、辅助安全工器具和一般防护安全用具使用规定。
附录D (D-1、D-2): 电力安全工器具月度检查主要检查内容。
附录E :个人防坠落防护用品应定期检验内容。
附录F :安全工器具台帐。
附录G :安全工器具报废清单。
附录H :安全工器具标签规格。
附录I :临时接地线标示牌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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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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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安全工器具需求识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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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基本绝缘、辅助安全工器具和一般防护安全用具使用规定
C1 基本绝缘安全工器具使用规定 C1.1 绝缘杆
C1.1.1 绝缘杆使用前,必须核对与所操作电气设备的电压等级是否相符,外观是否完好,试验期限是否过期;检查绝缘杆的堵头,如发现破损、裂纹等缺陷禁止使用。
C1.2 使用绝缘杆时,人体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防止绝缘杆被人体或设备短接,保持有效的绝缘长度。
C1.1.3 雨天在户外使用绝缘杆时,绝缘杆应装有防雨罩,罩的上口应与绝缘部分紧密结合,无渗漏现象。
C1.1.4 使用过程中必须防止绝缘杆与其他物体碰撞而损坏表面绝缘漆。
C1.1.5 严禁将绝缘杆移作它用,绝缘杆不得直接与墙壁或地面接触,防止破坏绝缘性能。
C1.1.6 工作完毕应将绝缘杆放在干燥、特制的架子上或垂直地悬挂在专用的挂架上,严禁放置在潮湿的地方。 C1.2 高压验电器
C1.2.1 电容型验电器上应标有电压等级、制造厂和出厂编号。使用前必须核准是否与被检验电气设备或线路的电压等级一致,外观是否完好,绝缘部分无污垢、损伤、裂纹,手动检验声光显示应完好,试验期限应符合规定。
C1.2.2 如在木梯、木杆或在木架上验电,不接地不能指示时,经运行值班负责人和工作负责人同意后,可在验电器绝缘杆尾部装上接地线,但要保持与带电体安全距离,勿使接地线碰及带电体。 C1.2.3 使用抽拉式电容型验电器时,绝缘杆应完全拉开。绝缘杆长度应与电压等级相对应。 C1.2.4 验电时工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手握在护环下侧握柄部分,先将验电器在带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后再对被验设备进行验电。 C1.2.5 严禁用低压验电器测试高压电器设备是否带电。 C1.2.6 使用电池的验电器当不使用时,要把电池取出。 C1.3 高压核相器
C1.3.1 核相器应存放在指定的干燥通风处,外表面必须保持清洁、干燥。每次使用前应检查其阻抗值、电压等级、试验期限。
C1.3.2 核相工作由有操作经验的两名操作人员担任,身体与引下线间应保持足够安全距离,并严格按使用操作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接地端要确保可靠接地。 C1.4绝缘隔板
C1.4.1 绝缘隔板只允许在35kV 及以下电压的电气设备上使用,并应有足够的绝缘和机械强度。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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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 电压等级时,绝缘隔板的厚度不应小于3mm ,用于35kV 电压等级时不应小于4mm 。
C1.4.2 使用前应检查表面洁净、端面不得有分层或开裂;绝缘隔板上贴有试验合格证,并在试验有效期内。
C1.4.3 绝缘隔板在放置和使用中要防止脱落,必要时可用绝缘绳索将其固定;使用时必须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C1.4.4 现场带电安放绝缘档板时,应带绝缘手套。 C1.5绝缘罩
C1.5.1 绝缘罩使用前应检查表面洁净、端面不得有分层或开裂,绝缘罩还应检查内外是否整洁,应无裂纹或损伤; 绝缘罩上贴有试验合格证,并在试验有效期内(刀闸专用防护罩除外)。 C1.5.2 现场带电安放绝缘罩时,应带绝缘手套。 C1.6接地线
C1.6.1 接地线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绞线松股、断股、护套严重破损、夹具断裂松动等不得使用。
C1.6.2 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 ,长度应满足工作现场需要;接地线应有透明外护层,护层厚度大于1mm 。
C1.6.3 接地线的两端线夹应保证接地线与导体和接地装置接触良好、拆装方便,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在大短路电流通过时不致松动。
C1.6.4 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和绝缘手套;
C 1. 6.5 挂接地线时,要用夹持器,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
C1.6.6 装设接地线时,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末接地的导线,以防止感应电触电。
C1.6.8装设接地线时,应先装设接地线接地端;验电证实无电后,应立即接导体端,并保证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
C1.6.9设备检修时模拟盘上所持地线的数量、位置和地线编号,应与工作票和操作票所列内容一致,与现场所装设的接地线一致。
C1.6.10 个人保安接地线仅作为预防感应电使用,不得以此代替“安规”的工作接地线。只有在工作接地线挂好后,方可在工作相上挂上个人保安接地线。
C1.6.11 个人保安接地线由工作人员自行携带,凡在110kV 及以上同杆并架或相邻的平行有感应电的线路上停电工作,应在工作相上使用,并不准采用搭连虚接的方法接地。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应拆除所挂的个人保安接地线。 C1.7测量杆(俗称“塔尺”)
C1.7.1 测量杆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
C1.7.2 测量杆的绝缘杆部分的使用与本规定“A1.1绝缘杆”中的要求相同。 C2 辅助安全工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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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XD 207.32-2009 C2.1 绝缘手套
C2.1.1 绝缘手套使用前先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裂纹、气泡、破漏、划痕等缺陷,然后将手套筒吹气压紧筒边朝手指方向卷曲卷到一定程度,若手指鼓起证明无破漏。如有漏气、裂纹禁止使用。 C2.1.2使用绝缘手套,外衣袖口应塞在绝缘手套筒身内。使用完毕应擦净晾干,可在绝缘手套内洒一些滑石粉以免粘连。
C2.1.3 绝缘手套要保存在干燥阴凉的地方,可倒置在指形架上或存放在专用柜内,上面不得堆压任何物件,也不得与石油类油脂接触。 C2.2 绝缘鞋
C2.2.1 进入高压场地进行巡视操作、事故处理、检修等工作时,应按要求穿绝缘鞋。
C2.2.2 绝缘鞋使用前进行外观检查,表面应无损伤、磨损、裂纹或破漏划痕等缺陷,如发现上述缺陷,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
C2.2.3 使用时避免接触尖锐物体、高温和腐蚀性物质,防止受到损伤。绝缘鞋严禁挪作他用。 C2.2.4 使用完毕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工具室(柜) 内,其上面不得堆压任何物件,也不得与石油类油脂接触。
C2.2.5 发现绝缘鞋底面磨损严重,露出黄色绝缘层或试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C2.3 绝缘垫
C2.3.1 绝缘垫应保持清洁干燥,不得与酸碱及各种油类物接触。 C2.3.2 绝缘垫老化龟裂变粘,绝缘性能下降时,应及时更换。 C2.3.3 绝缘垫应避免阳光直射或锐利金属划刺。 C2.3.4 绝缘垫存放不能靠近热源,以免加剧老化变质。 C3 一般防护安全用具使用规定 C3.1 安全带
C3.1.1 使用前应作外观检查,挂钩的钩舌咬口平整不错位,保险装置完整可靠,绳索、组件等完好无损,发现变质破损及金属配件有断裂者严禁使用。
C3.1.2 安全带应系在牢固的物体上,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在棱角锋利处。在杆塔上工作时,应将安全带后备保护绳系在安全牢固的构件上,不得失去后备保护。安全带禁止低挂高用。保险带、绳使用长度在3米以上的安全带,应配缓冲器使用。线路和电气设备高处作业时要使用全身式安全带。
C3.1.3 安全带上各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带子,有效使用期内发现安全隐患缺陷应及时修理或报废。
C3.1.4 安全带可放入低温水中用肥皂轻轻擦洗,再用清水漂洗干净,然后晒干。不允许用热水清洗,也不准在日光下曝晒或火烤。
C3.1.5 存放安全带应避免与高温明火酸类物质有锐角的坚硬物体及化学药品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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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XD 207.32-2009 C3.2 安全帽
C3.2.1 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会议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C3.2.2 安全帽的颜色及标示应符合南方电网公司“安健环”标准。
C3.2.3 安全帽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衬带和帽衬应完好,并能起到防护作用。 C3.2.4 变电站内应设置专用的放置地点整齐存放安全帽。 C3.2.5 高压近电报警安全帽使用及检查
a) 近电报警安全帽是安全帽的一种特殊形式,其近电报警功能是依据电场感应原理实现的,属于
电场报警类产品,不得将该类型的安全帽作为验电器使用。
b) 近电报警安全帽仅适用于电力线路工作,不得将其应用于变电站等电场复杂的场所。 c) 近电报警安全帽的使用及常规检查按照普通安全帽管理方式进行,但近电报警功能必须定期检
查。使用者须在使用前按照厂家提供的检验方法检查安全帽的报警性能是否完好。且不得作为无电的依据。
C3.3 脚扣
C3.3.1 脚扣使用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并掌握攀高技能的人员。
C3.3.2 使用前应按电杆规格选择合用的脚扣,并检查金属母材及焊缝无任何裂纹和可目测到的变形;皮带完好,无霉变、裂缝或严重变形;小爪连接牢固,活动灵活,橡胶防滑块(套) 完好,无破损。有腐蚀裂纹的禁止使用。
C3.3.3 正式攀登前应对脚扣作人体冲击试登,判断脚扣是否有变形和损伤。登杆前应将脚扣登板的皮带系牢,登杆过程中应根据杆粗细随时调整脚扣尺寸。 C3.3.4 禁止用绳子或电线代替脚扣的系脚皮带。
C3.3.5 禁止将脚扣随意从高处往下摔扔,用毕应整齐地存放在工具柜中。 C3.4 标示牌
C3.4.1 标示牌应按南方电网公司“安健环”标准的要求制作,可能触及带电部分的不得用金属材料制作。
C3.4.2 标示牌的悬挂和拆除应按要求进行,不得随意移动和遮挡。 C3.4.3 标示牌的悬挂位置和数量应根据具体情况和安全要求确定。
C3.4.4 标示牌应悬挂在需要传递信息的醒目位置,门窗等可移动物体上禁止悬挂标示牌。
C3.4.5 每年应对标示牌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图形是否正确清楚,有无破损,数量及装设位置是否合适,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处理或更换。 C3.4.6 标示牌的存放应分类放置摆放整齐。 C3.5 梯子
C3.5.1 梯子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至少能承受工作人员携带工具攀登时的总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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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XD 207.32-2009 C3.5.2 梯子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并放置稳固进行试登,确诊可靠后方可使用。梯子不得随意接长、垫高或放在门前、通道上使用,必须使用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C3.5.3 为避免靠梯翻倒或滑落,在梯子上工作时,梯子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5度左右,工作人员必须登在距梯顶不少于2档的梯蹬上工作,有人在梯子上工作时应有人扶梯和监护,必要时还应进行绑固。不准以骑马方式在人字梯上作业。
C3.5.4 在光滑坚硬的地面上使用时,梯脚应加装胶套或胶垫,用在泥土地面时梯脚应加铁尖。人字梯应具有坚固的铰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
C3.5.5 在变电站高压设备区或高压室内必须使用绝缘材料制作的梯子,禁止使用金属梯子。搬动梯子时,应放倒两人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
C3.5.6 靠在管子、导线上使用时其上端必须用挂钩挂住和用绳索绑牢。有人在梯子工作时,严禁移动梯子,严禁上下抛递工具、材料。 C3.6 安全绳
C3.6.1安全绳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凡连接铁件有裂纹或变形,锁扣失灵,腈纶绳断股的均不得使用。 C3.6.2 安全绳必须高挂低用,若高处确无挂点,可挂在等高处,但不得低挂高用。 C3.6.3 存放安全绳应避免与高温明火、酸类物质、有锐角的坚硬物体及化学药品接触。 C3.7 安全网
C3.7.1 安全网在使用前应检查网、绳是否完好,不得用其他绳索代替。 C3.7.2 一张安全网不够大时可以拼接,但应正确安装使用。
C3.7.3 存放安全网应避免与高温明火、酸类物质、有锐角的坚硬物体及化学药品接触。 C3.8 护目镜
C3.8.1 凡在烟灰尘粒、金属沫飞扬的工作场所和在强光刺眼的环境下工作,应配戴护目镜。 C3.8.2 不同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性质选用相应性能的护目镜。 C3.8.3 护目镜应存放在专用的镜盒内,并放入专门工具柜内。 C3.9 过滤式防毒面具(简称“防毒面具”)
C3.9.1 使用防毒面具时,空气中氧气浓度不得低于18%,温度为-30~45℃,不能用于槽、罐等密闭容器环境。
C3.9.2 使用者应根据其面型尺寸选配适宜的面罩号码。使用前应检查面具的完整性和气密性,面罩密合框应与佩戴者颜面密合,无明显压痛感。 C3.9.3 使用中应注意有无泄漏和滤毒罐失效。
C3.9.4 防毒面具的过滤剂有一定的使用时间,一般为30~100min 。过滤剂失去过滤作用(面具有特殊气味) 时,应及时更换。
C3.10 正压式消防呼吸器(简称“空气呼吸器”)
C3.10.1 使用者应根据其面型尺寸选配适宜的面罩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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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10.2 使用前应检查面具的完整性和气密性,面罩密合框应与人体面部密合良好,无明显压痛感。 C3.10.3 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使用中应注意有无泄漏。 C3.11 其它
C3.11.1 工作人员工作时,应穿着合适的工作服,生产现场应穿纯绵长袖工作服。
C3.11.2 工作人员在转动的机器附近工作时,工作服不应有可能被转动的机器绞住的部分,工作时衣服和袖口必须扣好,禁止戴围巾和穿长衣服。 C3.11.3 工作服禁用尼龙化纤或其他混纺布料制作。
C3.11.4 化学工作人员、电焊工,应戴专用手套和穿特殊的专用工作服。
C3.11.5 从事有毒、有害危险工作时,应加强通风、使用防毒呼吸器和采用专用防护用具等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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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1 (规范性附录) 安全工器具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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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2 (规范性附录) 安全工器具年度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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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
(规范性附录)
个人防坠落防护用品应定期检验内容
个人防坠落防护用品应定期检验,检验方法按《安全带检验方法》(GB6096-85)执行,主要检验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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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F
(规范性附录) 安全工器具台帐
填报部门(班站):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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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G
(规范性附录) 安全工器具报废清单
填报部门: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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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H
(规范性附录)
安全工器具试验合格证规格
安全工器具试验合格证由不粘性强、防腐性能好的不干胶标签材料制作,长度为60mm 、宽度为40mm ,采用白色底黑色字体。具体如下图所示:
附录I
(规范性附录) 临时接地线标示牌规格
临时接地线标示牌由铝板或其他金属材料制作,直径为80mm ,厚度为1mm ,形式为白底黑字,具体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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