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督教青年会与公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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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2月03日 16:15凤凰网历史综合【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0条
本文摘自:《基督宗教研究》第8辑,宗教出版社出版 作者:赵晓阳
“公民”一词,英文为citizen,在古希腊,指城邦国家里居住在市内享有国民权利的市民,与居住在城郊、从事劳役的奴隶相对而言。在现代社会里,一般指“具有本国国籍,并依据宪法或法律的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辞海)公民教育则指在现代社会里,培育人们有效地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生活,培养公民的各种教育方式的综合体。
公民教育是现代国家主义的产物,是在西方社会反对教会统治和君主专制、建立现代民主国家的过程中产生的。早期的公民教育,多以促进国家政治社会化、培养国民现代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为目标。以本世纪初法国小学公民教育教科书为例,教科书的主要篇目为:尚武、纳税、刑法、下议院、国家及其行政、自由、平等、博爱、改政和人权文告等[1]。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公民教育向更广泛的社会公共领域里扩展。1920年,英国公民训练委员会发表的报告将各学校公民训练的主要项目列为:国家的起源、文化史、公民应具备的道德品质、君主主义与民主主义、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司法、警察和公安、公共卫生、人寿保险和养老金、教育、国防、国际关系、节制等[2]。
我国的公民教育产生于20世纪初。梁启超于1902年至1903年发表的《新民说》,深入讨论了“造就国民为目的”的“新民说”,认为教育应该培养民众的国民思想、权利思想、政治能力、冒险精神以及公德、私德、自由、自治、自重、尚武、生利、民主、毅力等品质,对近代公民教育理论的形成,起到了极其重要的思想启蒙作用。1922年中华民国公布壬戍学制,通过“新学制课程案”。1923年6月,新学制课程委员会正式将原来的“修身科”改为“公民科”。作为独立学科的“公民科”及其课程标准的产生,学校生活中公民训练的广泛开展,标志着我国的学校公民教育正式发展起来[3]。早期学校公民教育的主要内容涉及社会生活及其组织、中华民国的组织、经济生活、社会问题、国际关系以及道德问题等[4]。但当时能接受学校教育的毕竟是极少数人,“如何能望公民教育的普及?”[5]积极推行公民教育,使之成为全国性社会运动,则始于中国基督教青年会。
一
中国基督教青年会是基督教会主办的青年宗教和社会服务团体,以“发扬基督精神,团结青年同志,养成完美人格,建设完美社会”为宗旨。在中国这个自古以来就敬重老成和经验的国家里,创造了一个以青年为主题的运动,给一部分准备脱离旧势力束缚的青年人提供了“在基督的名义下共同谋社会的利益”[6]的机会,增长率在20世纪初期超过了任何一个基督教团体[7]。它以“德智体群”为工作目标,以“服务”相号召,内部分市会(城市青年会)和校会(学校青年会)两个部分,工作对象以城市青年和学校青年会为主。青年会工作从“青年服务”扩大到了“社会服务”、从基督教界和青年界扩大到了社会各界并“最得社会之欢迎者”[8],是20年代影响遍及全国的公民教育运动,也是青年会至今仍引以自豪的事工[9]。
1920年青年会二十五周年纪念大会上,总干事余日章发表了将青年会宗旨与富国救国联系在一起的演讲[10],认为真正的基督徒应该是“最完美之公民,最高尚之爱国者。”建立在广大公民的基础上的民主国家,必须注重公民的教育和培养。1922年,余日章参加华盛顿会议,深感国家危机都源于大多数民众对公民的权利和责任一无所知,几达不可收拾之慨。1923年春南京第四次全国干事会议上,余日章正式提出以公民教育为青年会重大事工,得到大会赞同[11]。1923年青年会第九次全国大会正式决议开展公民教育运动,遂成立青年会公民教育委员会,在青年会智育部学校科主持下,联络全国各地已成立的22个市会和200个校会,一起开办公民教育,由余日章和刘湛恩负责,后加入顾子仁、陈立廷、胡贻谷、陈宗岳等开展工作。
公民教育运动是让国民认识到自己与国家的关系,自身在中国和世界的地位,作为国家成员应有的权利和责任,承担起自己作为公民对国家社会应尽的责任。青年会公民教育运动宗旨是养成公民观念及公民生活必要知识;提倡广义和建设的爱国心;促醒公民的责任与养成公民的人格;研究中华民国的组织及现行法律的大意;讨论当今中国重要问题,如裁兵、剿匪、理财、兴教等;讨论国际关系的要领及世界大势等[12]。在青年会公民教育委员会的指导和领导下,在各市会校会内举行公民研究社、公民演讲、公民宣讲队、公民展览会、公民测验、公民教育训练所、公民问题论文和征文、编印公民教育研究书籍和宣传品等多种形式,开展工作[13]。
1924年春天,广州青年会首次试办公民教育,组织了公民研究社,参加者达1400人次之多。随即全国各地的市会和校会都开展公民教育起来,利用5月4日至5月9日两个重大纪念日之间举行为期一周的公民教育,举办了讲演会47处,听众约18000人次,参观公民教育展览会者10400人次,公民教育测验3500人次[14]。1925年5月4日至9日举办第二次公民教育运动周,参加运动的市会和校会增加到32个,公民研究社97处,参加者2791人次,讲演会241处,听众达72424人次,有295人组成了64队公民宣讲队,有3660人参加了“怎样做一个中华民国的良好公民”为题的征文比赛[15],5300人次参加了公民知识测验和选举测验,46800人次参观了公民教育图表展览。在举行会议或演讲时要求全体唱国歌,在会场挂国旗及各种公民教育图表。还向各界人士发书信1000多封,调查什么是真正的公民品行[16]。经过为期一周的公民教育活动后,将当地教育团体和热心人士组成“公民教育研究社”或“公民教育研究所”,选当地有影响人物为“模范公民”,如民族工业家卢作孚就被重庆青年会选为模范公民[17]。
经过二年的试办,公民教育运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欢迎和支持。1925年8月,在青年会全国总干事会议上决定将它列为重点工作,作为唤醒人民道德的觉悟,实现“人格救国”、“研究对内对外的时局问题而谋应付”[18]主要手段。议定每年5月4日至9日为公民教育运动周;10月10日为国庆公民教育运动节;10月至5月随时举行公民演讲、公民测验、公民研究团、公民宣讲队等各种活动[19]。太原青年会成立了20多个公民研究班,哈尔滨青年会组织了10余个公民宣讲队,上海学校青年会联合会利用寒假,由学生组成公民宣讲队,游行40余村,演讲公民教育的种种问题,听者数万之众。上海青年会还举行了公民教育系列演讲,邀请名人如马寅初、张君励、张东荪、胡适等作公民演讲,颇得社会欢迎[20]。
1926年5月3日至9日进行了第三届公民教育运动周。经过二年的公民教育试验活动,青年会明确规定了“运动周”应包括:1.邀请当地名人或对公民教育有研究的专家,进行公民教育内容的演讲;2.组织热心民众形成公民研究团,讨论公民教育问题;3.引导青年或学生组织公民宣讲队,在城市乡村的公开地点宣讲公民知识;4.与当地政府和商界合作,举办国货展览会,培养对国货的认识,宣传提倡使用国货;5.举行以公民教育为主题的征文活动;6.在热心公民教育的群众中,引导开展公民教育演讲比赛;7.举办公民教育内容的辩论会;8.举行公民选举活动,宣传介绍选举知识;9.举行公民知识的测验;10.演出有关公民教育内容的戏剧或举办有公民教育内容的游艺会;11.游行散发公民教育内容的传单;12.印发关于公民教育内容的刊物和当地公民教育工作开展消息及汇报;13.组织民众参观法庭监狱及其他公共机构,普及公共意识;14.征求利用暑假进行公民教育宣讲的学生,组织假期学生开展公民教育[21]。
1927年青年会举行第四届公民教育活动,将公民教育运动周改为公民训练旬,规定每年5月1日至10日为举行日期,同时将公民教育扩展为全年性活动,议决每月工作主题:二月廉俭运动;三月户外生活;四月职业指导;五月公民训练旬;六月卫生运动;七月到民间去;八月到民间去;九月识字运动;十月国庆节;十一月齐家运动。[22]要求各地青年会市会设置常年性公民教育机构,使主题性事工得以认真开展。1.公民研究团[23]:主要对象为学生和受教育者,每星期开会讨论一次,讨论合格公民的必要知识,希望能联系更多的青年人;2.公民宣讲队[24]:利用青年爱国热情,组织学生利用寒暑假,到工厂及乡村宣传公民常识;3.公民养成团:组织10岁至18岁的少年,进行公民训练;4.公民演讲:每周一次或连续数日,聘请名人或热心公民教育的人,举行公民演讲会;5.公民学班或公民学校:专为平民学校毕业生而设,继续研究公民常识;6.公民教育的宣传品。[25]
二
青年会开展的是面向整个社会的公民教育运动,采取的工作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最为常见和特色是以下几种:
演讲:演讲是青年会极为擅长、运用到开展的所有事工中的工作方式,青年会遍布全国的市会和校会也为演讲提供了相应的工作场所。经常发表公民教育主题的演讲。演讲分为二种,一种是邀请名人进行主题演讲,一种是由青年会干事或热心公民教育的人士进行的系列演讲,讲稿经公民教育委员会慎重编制、由专家审校而成,内容务求科学化、有趣味、不偏袒,如《何为基督化公民?》、《公民与市政》、《公民与立法》、《公民与财政问题》、《公民与国内和平》、《公民与国耻》、《公民的责任》等。演讲方式灵活多样,配以图表幻灯和新式戏剧表演,吸引听众的注意力,使其通俗易懂,且不易遗忘。表格如各国人民教育程度与中国人民教育程度比较表;人民不识字的苦痛情况表;外国公民爱国实事表;国旗、国歌、地图等各种教育图表;各国公民教育情况表;公民知识测验表等[26]。
出版公民教育丛书:青年会主要工作对象是城市和学校青年,是当时中国社会受教育程度最高的人群,所以编辑书报是青年会从成立之时就非常重视的工作。公民教育委员会组织专家编写、审定、校订公民教育主题性书籍,讨论公民教育的范围、方式、意义和概念,同时也使具体实际工作有据可依,推进成效迅速。到1928年,青年会公民教育委员会已审定发行了公民教育小丛书20种[27],公民讲话丛书20种[28],公民常识10种[29],公民教育唱本16种[30],公民教育图画及公民教育幻灯片各一套。这些书籍多为普及性介绍公民应有的知识及培养公民生活的方法,指导公民教育运动的开展。此外,还编辑撰写了更深入讨论公民教育的书籍,如刘湛恩《公民教育运动计划》、谢扶雅《国际问题讨论大纲》、刘湛恩《公民测验表》、《国庆节与公民教育运动》、孙祖基《不平等条约讨论大纲》、陈立廷《关税问题讨论大纲》、黄秩庸等《领事裁判权讨论大纲》、刘湛恩《公民研究团办法》、如雅德《爱国者应研究的问题》(教育、经济、社会、军阀、政治、道德、宗教、国际、急要问题等)、刘湛恩《公民宣讲队办法》、刘湛恩《公民与民治讨论大纲》(讲述民主政体的沿革、法律统治、民意、选举,以及公民的权利、责任、义务等,附公民测验表)、孙祖基《怎样做公民》、刘湛恩、陈伯华编《内国问题第一辑》(分制宪、自治、裁兵、政党、司法及财政问题等)、陈伯华编《内国问题第二辑》(分交通、教育、民生、乡村、社会与宗教等)、刘湛恩、陈伯华、孙祖基编《和平运动讨论大纲》(详论内乱的原因,各方解决的主张,和平运动之性质计划程序及代价)、孙祖基等《地方自治讨论大纲》、青年协会书报部编《各国法庭制度》、《公民教育研究》、孙祖基编《增订公民纲要》、《基督教公民教育》、刘湛恩、顾子仁《新公民诗歌》(46首五线谱歌曲,附钢琴伴奏谱)、《民生主义》、刘湛恩《廉洁问题》、《卫生运动实施计划》、刘湛恩编《三民主义讨论大纲》、谢扶雅编、孙祖基重订《重订国际问题》。这些书的销售量也非常可观,1925年销售了9288本,1926年32724本,1927年上半年已达129476本[31]。
平民教育的配合:平民教育是青年会支持发起的更加轰动全国的活动,青年会亦将其结合公民教育运动来开展扩大影响和工作。当时中国社会从未受过教育的人占绝大多数,对现代国民的基本知识一无所知,根本无法体会和体现公民的权利与责任[32],对公民的教育必须从基本的识字入手。而平民教育的最终目的,就是“完成其公民资格”[33]。青年会重新编辑了《平民千字课》4册,让受教育者在4个月内熟悉最基本的1000个字。在城市里成立平民教育学校,聘请专人或组织学生教课,在课堂上尤其注意公民意识和观念的培养和教导。1920至1935年,估计全国各地青年会所教授过的平民学生,人数当在25万左右,青年会编辑的千字课文销售达100万册[34]。公民教育的基础,“于是乎立”[35]。
设置公民训练所:20年代,青年会在全国各地已有22个城市青年会会,绝大部分市会都有自己的会所。他们在会所设置公民训练所,通过演讲、授课、销售书籍等多种方式宣讲公民应具备的知识,所授课程如社会问题、农工问题、地方自治、国际问题、殖民问题、不平等条约、怎样做公民、三民主义、公民与民治、生活问题(贫穷地权、财源之支配、粮食之供给、实业及通商贸易)、经济问题(金融、银行、纳税制度、农工运动、及国外贸易)、政治问题(宪法、选举、政党及条约)等。
设置暑假服务团:公民教育活动是以青年会下属的市会和校会为依托开展起来的,活动也就局限于城市和学校里,而我国为农业国,更多民众生活在乡村中。青年会利用学校青年会,设置暑假服务团,组织暑假公民宣传队,鼓励学校青年到民间去,为民众做切实的服务工作[36],在各乡村中设置民众学校,普及公民教育,将青年会在城市的活动方式和内容带到乡村中。1.演讲:组织宣传团,携带各种简章及教育用具,分往乡村各处,举行公众性演讲,普及公民教育的知识和观念;2.刊物:搜集公民教育的教材,编印刊物,分贴乡村各处墙壁;同时考察乡村社会的各种需要与工作状况,汇报成册,以供乡村改革者参考;3.学校:在乡村里建立平民学校,为不识字的民众教授千字课,使能阅报写信,灌输公民常识[37]。
提倡“人格救国”:“人格救国”是青年会提出的切合中国现实的号召[38],是将基督教思想和教义运用到政治社会各个方面,谋求以更加社会化和世俗化作为生存和发展途径,寻找与时俱进的工作新增长点的具体方针和办法。1923年青年会第九次全国大会上,总干事余日章提出“人格救国”为青年会运动的唯一宗旨,“一切努力的集中点”[39],受到孙中山先生嘉许[40]。认为中国积弱的根本原因是国民道德退化,青年会有“维护培养人格之能力”[41],人格运动“是拯救垂危的中国青年唯一的途径”[42]。随着公民教育运动在工作方式和内容上的逐步扩大深入和持续开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欢迎和支持,青年会决定将它列为重点工作,将其作为唤醒人民道德的觉悟,实现“人格救国”、“研究对内对外的时局问题而谋应付”[43]主要手段。无论社会时代怎样变化,“青年会本基督之道以造就人格,改善社会之根本旨趣,则始终不变。”[44]培养公民的良好人格,正是公民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
1927年4月国民党定都南京,急需市政建设。次年,国民政府内政部公布了包括个人修养、户籍、道路、警察、消防、公共卫生、救济、合作等多项内容的《市政纲要》。1928年,国民党将“公民科”改为“党义”,使正在发展的公民教育受到巨大挫折。1928年2月,青年会具体负责公民教育的干事刘湛恩就任沪江大学校长,使青年会的公民教育运动受到相当影响。1929年青年会十一次全国大会上,总干事余日章提出针对训政时期的开展,青年会应在公民教育上予以调整[45]。1929年青年会“仰承”国民政府之意,协助政府向公民介绍市政知识,“提倡市政,实为普及公民教育最良之方法”[46]。为了使公民了解市政建设意义,及市政与民主政治的关系,青年会组织专家编印了市政与公民教育关系图表、市政知识图表和书籍等[47],组织市政训练班,开展议员选举试验等等。此外,还议定公民教育还应该注意政党问题、宪法问题、地方自治、训政问题、国民会议、劳工问题、农村问题、不平等条约、对外方针、满蒙问题等[48],成为青年会公民教育“近来已变方向”[49]。
九一八事变的爆发,有识之士呼吁教育必须配合国家需要,以挽救民族危亡。1932年,教育部恢复中小学“公民科”,并具体规定了公民教育的内容。社会上再度兴起了公民教育热潮,出版了陆绍昌、刘傅厚编辑《新中华教科书公民课本》8册,当年即重印22次、熊子容的《公民教育》(商务印书馆1933年)、布卢克斯著、鲁继曾译《瑞士公民教育》(商务印书馆1937年)、克拉夫、司乃德著、胡贻榖译述《意大利公民教育》(商务印书馆1937年)等书。
30年代后,青年会在政治上强调与国家政府的合作[50],宗教上提倡青年与宗教运动,社会服务方面以学生救济、难民救济和军人服务为主,公民教育偶有提及,不再作为重点事工予以强调。1944年,青年会第八届全国干事大会上,再次决议提倡公民教育、公民训练,“协助政府实施宪政”[51]。1947年青年会全国协会委员会战后第一届会议上,再次提倡开展公民教育运动,并议定了具体工作程序和工作方式、人员[52],但无论从程序和内容上均停留在20年代的水平上,工作范围、方式、人员及效果远不及20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