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槽安全防护措施方案
基槽安全防护措施方案
1、工程概况:
乌努格吐山二期扩建工程尾矿低浓度输送管线过路地沟工程连接一期厂房和二期厂房,长约为30米,其中过路部分长为7.2米,地沟宽度为5.2米至7.9米,土方开挖宽度8.2米至10.9米,开挖深度至-3.100标高,采用现浇钢筋砼结构,过路部分顶板为预制钢筋混凝土盖板。
2、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名单 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名单见表2.1。
管 理 人 员 名单
表2.1
3、本施工方案目的是指导现场土方工程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的施工安全,防止基槽在开挖或施工过程中坍塌或周边防护不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4、防护要求:
4.1施工现场基槽的防护、警示、夜间警示等防护措施的落实,由现场安全员负责并检查防护的完善性和质量;
4.2安全员和施工员对防护搭设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的主要内容为防护的技术要求以及搭设时的注意事项;
4.3基槽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应满足以下要求:
(1)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采用φ48×3.5mm 的管材,以扣件固定; 5、防护栏杆的搭设
(1)防护栏杆在基槽南北两侧搭设,栏杆柱采用底部加横杆和斜撑用十字扣件固定的方式。
(2)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2m ,下杆离地0.5m ,防护栏杆高1.5m 并加挂密目式安全网,立杆的间距不大于3m 。
6. 在基槽边的醒目位置摆放如下安全标志:
7、在未施工完备,有人员和车辆经过的基槽边,应设置警示灯,防止人员或车辆在夜间跌落基槽。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8.1 配电线路
(1)按照TN-S 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或电缆埋地的地沟。(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8.2 配电箱开关箱
(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
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
保护器;
8.3 接地保护装置
施工现场保护零线的重复接地应不少于三处。 9、安全保证体系
依据公司《环境健康安全手册》(Q/15Y·SC02-02)和现行有效的规程、规范、条例、办法以及招标人有关规定的要求,项目经理部成立环境健康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环境健康安全管理保证体系。环境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见图
业主、监理
两级公司安全部门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程师质量部
工程技术部
物资部
项目副经理经营财务部
安环部
办公室
地方质量安全部门
各工程队班组
专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
项目经理部安全保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