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货物运输须知
文件编号: I-SS-20
编 写: 安监部
版本/修改: 2012/2 审 核: 殷焕宇 生效日期: 2012-04-16 批 准: 曹致俊
海上货物运输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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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目的和范围 本须知规定了船舶货物和集装箱积载、装卸和运输的管理要求,旨在保障海上人命安全
和保护海洋环境,做到适货、适航,提高装卸效率,保证货物运输质量。便于公司主管部门对船舶海上货物运输的情况和质量进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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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船舶稳性和强度要求 满足国际海事组织《2008年国际完整稳性规则》一般衡准和集装箱船舶建议的设计衡准。 满足船级社的稳性规范要求。 符合本船《稳性手册》中各种装载状态下的要求。 遵守SOLAS II-1中的破舱稳性的规定。 装载前应进行货物预配,核算船舶稳性、总纵强度和局部强度的计算,装船后应以实际
装船情况重新进行稳性和总纵强度和局部强度计算,同时计算途中及到达下一港时的稳性和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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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船舶干舷和吃水要求: 船舶总载重量应符合相应航区的季节性满载吃水要求,严禁超载。 船舶由海水进入淡水区,应充分注意到因水比重不同引起的吃水和纵倾变化。 船舶装载后的吃水必须符合抵、离港口航道及码头和过运河时的安全富余水深要求。 为提高航速,节约能源以及减少港口使费,船舶装载后应根据船舶线型特点保持适当的装卸货过程中,应认真进行稳性核算,确保船舶在任何时候都满足稳性要求。 航行途中,大副应测定船舶摇摆周期,核实GM值,一旦发现摇摆周期过长,摇摆复原过缓时,应立即报告船长,并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应充分注意和考虑的因素: 油水消耗及污水和自由液面的变化; 甲板上浪、大风浪航行、结冰等原因导致稳性的损失; 抵港前的航行中及中途港减载后出现稳性、船体应力、系固应力等恶化局面。 货物积载原则 根据航线、季节特点、货物特性、装载资料和积载要求。 保证船舶稳性和强度。 便于快装快卸、避免倒箱、充分利用装载能力。 合理添加和使用油水为原则编制积载图。 认真复查和核算有关方编制的预配图,积载图应经船长审核确认签字后实施。 本须知适用于公司货物监控主管部门和船舶。 2012/0 上海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1 / 4
吃水差。
4.5 满足浮态衡准,最小艏吃水应符合《稳性计算手册》中的限制性要求。如没有该最小首
吃水数据,则应满足以下计算值作为参考。
Tf min≥0.027Lpp(米)
Lpp——船舶两柱间长(米)
艉吃水能使车叶淹没,并有足够的浸深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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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装运报告 有配载仪的船舶,应保持证书的有效性,稳性计算完成后,大副应将完整稳性计算结果
和情况打印后交船长审核签署后妥善保存,并将船舶货物装载数据填入《航海日志》右页的重大事项记事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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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1996年8月1日前建造入级的船舶,虽已装有装载仪,但没有船级社证书,船舶应有一份完整的装载手册,做好人工船舶稳性计算工作,并按要求随时出示人工稳性计算记录。 船舶按《船舶调度规程》向岸基值班室和船东(经营人)“货载报(S08C)”,并增加“船
舶稳性”和“船体强度”情况。格式:S08C/船名/代码/航次/港口/码头代码/卸货数量TEU/重量/装货数量TEU/重量/在船数量TEU/重量/危险货物箱数/货重/等级/联合国编号… …//船舶稳性/船体强度。例如:
S08C/COSCOSHANGHAI/CBG/005W/CNSHA/SHA04/D1200TEU/12000T/L1000TEU/10000T/TTL4600TEU/46000T/DC100TEU/1000T/4.1/2717/DC50TEU/500T/5.1/3121//GM1.6M/YES or NOT。船舶发生装卸和运输过程中的货物质量事件应及时报告岸基值班室和船东(经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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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装卸过程 应严格按配载图的要求进行装箱。 检查集装箱箱号是否与实际装载图相符。 及时发现装载图中的港序是否会造成倒箱。 检查货箱破损、变形、凹陷情况,箱门是否关妥,铅封是否完好,是否符合积载及运输要求。 装运危险货物、特种货物时,大副应取得相应单证,并亲临现场监装监卸,对标志不清
或不符合国际危规要求的集装箱,要予以重新张贴。
2012/0 上海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2 / 4 安监部收到船舶货物质量事件报告后应及时会同船东(经营人),拟定处理方案,向船舶提供必要的岸基支持,包括提供相关信息和技术指导。 货物系固要求 保证货物绑扎索具和钮锁的足够数量,并使之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满足船舶《系固手册》有关积载、堆跺和系固的要求,航行中使系固应力不超过许用系固应力。 值班人员根据大副的系固要求检查绑扎情况,对装卸人员绑扎不符合要求的部分重新加固,使之符合要求。 甲板积载应满足IMO关于“驾驶台可视范围”的规定,不大于2倍船长或500米取小的要求,过巴拿马运河船舶应满足运河当局有关盲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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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运输途中 开航后,大副应根据积载图和舱单,对所装载的货物和货箱、箱号、箱位、数量进行复
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船长。船长应及时电告代理查核,请代理复电予以更正,并通知公司调度和卸港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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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大副应组织船员经常对货箱和货物的绑扎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并将结果记入《航海日志》。 大副应组织船员检查抄录冷藏箱温度,如遇有异常,应立即报告船长和轮机长,并及时
处理。当发现冷藏箱温度遥控装置报警时,值班驾驶员应立即查看报警的箱位和箱号,并通知大副、大管轮、冷藏员或电机员到现场检修,并做好检修记录。
8.4 载有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应按《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给予特别注意和照料,
运输时要求适时采取通风、喷淋、遮盖等措施,保持烟雾探测器常开,并记入《航海日2012/0 上海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3 / 4 冷藏箱的装卸,由大副协同大管轮、电机员按各自分工操作,并检查记录温度,对制冷设备有异常应退箱或告有关方面立即修复。 装卸货结束后,大副应取得装卸货后的有关单证,并将稳性计算情况记入《航海日志》。 对所有箱子的损坏、变形、破裂、凹陷等情况在设备交接单中予以标明。 在装卸过程中,船舶过度纵倾和横倾,应及时进行调整压载水或装卸舱。 船离港前,大副应根据港方提供的积载图认真校核与实际装载情况是否一致,并应充分验证下列各项: 集装箱外表是否完好,箱门是否关妥,铅封是否完整; 集装箱绑扎是否牢固、规范; 装载后不应使船体总强度和局部强度超过许用应力和负荷,货舱及甲板包括舱盖不超过堆装负荷; 保证船舶在任何情况下的稳性均能满足要求; 保证船舶具有适当的吃水和吃水差; 积载要满足中途港卸货顺序的要求,便于装卸,缩短在港停泊时间; 根据航次特点,适当调整压载水,保持污水井清洁、畅通; 复核货物集装箱是否按规定标妥联合国编号及危险货物标志,箱号与箱位图是否吻合,隔离是否符合要求; 冷藏集装箱要核查箱温、制冷设备、电源插接和对接是否完好水密。 大副应在离港前对下列单证进行复核: 积载图; 装箱单; 危险货物清单; 危险货物适装证书,监装证书及准运单; 舱单; 冷藏箱交接清单; 场站收据副本(如有); 箱号单或集装箱清单; 超大件清单; 超重箱或非标箱及散件货。
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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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抵港前检查 大副应组织人员对所载货物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船长,记入《航海日志》。 在港内遇恶劣天气,大副应做好详细记录,发生箱损和货损等情况时,按海损事故处理。 大副应按《国际危规》的规定对危险货物箱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危险货物标志是否完整,如发现标志失落,必须补贴。 大副应按冷藏箱清单,对冷藏箱进行全面检查,核实装船冷藏箱的设定温度和第一程船上的温度记录是否与舱单上温度要求相符合,并作好相应记录。 大副应备妥卸箱的相关单证。 在海上遭遇8级或以上风浪,或发生海损事故时,船长应备妥海事声明或海事报告,在
船舶抵港后及时向港口当局、公证人或我国驻外使馆办理签证。对所损坏的货箱或设备应通过代理安排检验,并索取检验报告,或根据公司指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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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相关文件 《装运特种货物须知》 《装运危险货物须知》 淡水和水舱测量 大副应按船长指示,拟定淡水加装计划,由木匠负责具体加装工作。 淡水舱、压载舱、污水井的测量工作由木匠负责,每天两次,相隔8小时以上,并记入量水记录簿。如遇特殊情况,应按船长或大副要求增加测量次数。 大副将木匠的测量情况记入《航海日志》,如有异常应立即报告船长,采取有效措施,并记入《航海日志》重大记事栏内。 木匠对淡水舱、压载舱、污水井测量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大副。大副视情况报告船长,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控制和防止对船舶、货物可能造成的损害。 不论何种原因造成货箱损坏,船长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进行挽救,防止损失扩大,并将采取的措施和结果记入《航海日志》。 不论何种原因造成货箱和货物损坏,大副应根据船长的指示,实施抢救,防止损失扩大,并将采取的措施和结果记入《航海日志》。 大副应督促木匠做好污水井、压载水舱的测量工作,发现异常立即报告船长,并记入《航海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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