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商品房价格管理新规出台!价格备案后一年内不得调高
房子是用来住的,
不是用来炒的!
4月28日,无锡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管理的意见》,决定即日起加强市区商品住房价格管理,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后1年内不得调高。
《意见》主要提出三点
一、商品住房销售前应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备案价格,申报备案价格高于2016年10月份所在区域商品住房成交均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提交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商品住房成本评估报告,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成本情况,通过比价或组织论证等方式,指导企业合理申报价格并审核确定备案价格。
二、申报价格备案的商品住房规模不得低于3万平方米(尾盘除外),且价格备案后1年内不得调高,同一项目分批报备的,后一批次申报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前一批次备案价格,且前一批次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后尚未出售(无法提供认购书和收取定金电子凭证)或者涉嫌捂盘惜售的项目,后一批次价格备案不予受理。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后10天内,应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经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每套房屋价格。
无锡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严格执行市政府文件精神,尽快出台相关配套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大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监管力度,遏制市区房价过快上涨。
新政解读
《意见》出台能否有效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市房地产协会副会长沈洵认为,
市场也在期待无锡能够出台新政,
通过价格监控有力调控楼市。
这项政策对于合理引导无锡房价会起到积极作用。
首先,第三方机构评估成本是一个很新的做法,也是无锡首次采用。房价多少,不是由开发商说了算,也不是由哪个政府部门说了算,而是让完全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参与价格的制定,科学合理且公正,有利于价格的合理性。
其次,一年内不得再调整价格,这再次重申了房价不是开发商想涨就能涨的,有利于引导市场价格的理性,防止价格短期内大涨。
再者,文件要求开发企业不得捂盘惜售以及全部公开房源的做法等都是符合住建部相关要求的,无锡这次也是遵照执行。
他认为这一政策的出台背景除了去年一年无锡房价涨得太厉害,还有今年以来土地市场的持续升温,让整个市场对于房价的走势有了更高更新的预期。在高成本高溢价拿地的情况下,防止价格出现非理性,这对引导市场价格的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来源丨江南晚报、中国江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