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舍建筑安全及抗震鉴定报告[1]
中小学校舍建筑安全及抗震鉴定报告
(此样本仅供参考,不得生搬硬套)
鉴定报告编号: (由设计单位自行编号)
项目名称: 鉴定单位: (盖章) 委托单位:(盖章) 鉴 定 人:(签字) (不少于3人) 审 核 人:(签字) 审 定 人:(签字)
鉴定报告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报 告 说 明
1、委托人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鉴定人按照规范规定的方式、方法和步骤,遵守和采用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客观、公正的进行鉴定,不接受任何个人和组织的非法干预。
3、使用本鉴定文书应当保持其完整性,不得断章取义。 4、报告无“鉴定单位公章”无效。
5、如A类抗震鉴定需做二级鉴定,提交的鉴定报告中附抗震结构计算书。B、C类建筑必须附抗震结构计算书。
6、校舍场址安全报告采纳教育部门组织国土、水利、气象、安监和地震等部门对相关项目所在场地排查的报告。
7、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鉴定单位公章”无效。 8、报告无鉴定、审核、审定签字无效。 9、报告涂改无效。
10、本报告原件一式三份,分别由教育部门、业主单位和鉴定单位存档。
一.鉴定目的
温总理指示:“要把学校校舍建设成最牢固、最安全、最让人民群众放心的建筑”,按照国务院关于校舍安全工程的统一部署应校方委托我单位承担本项目鉴定工作。我县是国家确定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新制定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对校舍抗震要求较过去做了提高,为了确定本鉴定校舍能否满足正常使用安全要求,能否达到重点类抗震设防标准,我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本建筑进行安全性鉴定及抗震性能鉴定,为后续校方决策(不需加固、加固还是拆除)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为加固设计方案的选择提供技术支持及建议。 二、鉴定依据
1.相关技术规范:(可选项)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GB50292-1999);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50023-2009)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223-2008)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01)2006年版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2001); 《木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5-2003);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01)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068-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2、鉴定项目设计图纸;(可选项) 3、鉴定项目施工隐蔽资料;(可选项)
4、鉴定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可选项) 5、有关结构主体部分检测资料;(可选项) 6、有关部门对项目所在场地安全性排查报告; 7、国家有关规范及有关部门相关文件。 三.鉴定主要工作内容
1)对于设计资料不全的房屋,绘制出平面布置图及结构布置图;(可选项)
采用测距仪、钢卷尺等仪器先绘制出所检房屋的结构布置图,主要绘制出梁、柱、墙体的位置及截面尺寸,以及预制板的布置方式。为安全计算、抗震计算及后续加固设计提供原始数据。本项目绘制的主要平面图见附件。
2)对房屋进行安全性鉴定;
(1)主体结构构件外观质量检查;(2)裂缝及缺陷的进一步检查。(3)采用PKPM程序软件计算结构安全性(可选项)。 3)对房屋进行抗震性鉴定;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第6.0.8条规定“教育建筑中,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重点设防类。”,第3.0.2条规定“重点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同时,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我县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因此按新规范的规定,校舍抗震措施应按8度考虑,而地震作用仍按7度考虑。
4)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四、本工程项目概况:
例如:根据#####设计室设计的####小学教学楼施工图可知:该教学楼建于1987年,由####自筹自建;该房屋原设计时采用的规范为78工程设计规范和相关标准,内承重横墙是240眠墙,楼板为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圈梁层层设置,截面为240×180,内配4根12钢筋;外墙四角均设有构造柱(截面为240×240,内配4根12钢筋),但构造柱设置不能满足现行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01(08版)的要求。
该工程基础为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结构为纵横墙承重结构体系,外走道为外廊式结构,200×300混凝土柱承重;整栋教学楼设有两个楼梯。
北面9米宽大教室已于2002年第二教学楼修建时拆除。
其它基本信息见下表:(与排查信息表核对)
项目鉴定资料齐全情况:(与排查信息表核对)
五、建造时间及抗震鉴定标准的确定
按照《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对不同建造年代的建筑,所采用的鉴定标准不同。本建筑建造年代信息为:
建筑年代及选用的鉴定方法(可选项)
故该建筑抗震鉴定应按A、B、C、D(可选项)类要求进行鉴定。
六、为满足鉴定需要提交业主单位需委托检测内容:(可选项) 1、####部位混凝土强度(可选项) 2、####部位砌块强度、砂浆强度(可选项) 3、其它(可选项)
注:1、如所鉴定项目资料齐全,以资料为依据,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鉴定工
作。
2、如所鉴定项目资料缺失,鉴定单位书面提出需对有关结构构件检测内容,
由业主单位委托有检测资质的单位予以检测,取得准确资料后交由鉴定单位进行鉴定工作。
七、正常使用安全鉴定:
现场检查构件主要情况记载:
如:1、框架承重部分:本工程已使用20多年,现场观察各承重结构构件(梁、板、柱)完好,对框架梁柱进行现场观测,混凝土强度等级满足原设计要求,但部分承重构件截面偏小。
2、本教学楼楼板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楼板,板间无可靠连接,存在明显裂缝,整体性较差。
3、楼梯栏杆高度为800㎜,不符合GB50325-2005第6.7.7条的规定。
4、四楼结构转角处砌体有垂直裂缝,这些裂缝表明:本工程未严格按照规范设置伸缩缝,由于温度应力引起应力集中导致砌体开裂。
评价:
根据现场检查构件情况及复核结果,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对所鉴定的建筑进行安全性评定,按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系统的承重部分划分为三个子单元,具体评定见下表:
八、抗震鉴定:
现场检查主要情况记载: 例如:
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08版)7.3.1条和7.3.2条的规定:外廊式或单面走廊式教学楼构造柱设置时,7度地震设防区四层教学楼应按五层标准设置构造柱,且单面走道两侧纵墙均按外墙处理,即:楼梯间四角、楼梯段上下端对应的墙体处、外墙四角和对应的转角处、错层部位横墙与外纵墙交接处、大房间内外墙交接处、较大洞口(洞口大于2米)两侧、隔开间横墙与外墙交接处、山墙与内纵墙交接处均设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经现场察看和开仓验证,本工程构造柱施工均按原设计图施工,但原设计采用的规范为78工程设计规范和相关标准,与现行规范存在较大差距,不能满足国家现行规范GB50011-2001(08版)7.3.1条和7.3.2条的规定。
2、根据本工程施工图查看,本工程在楼板底均设置圈梁,圈梁截面为240×180,内配4根直径为12钢筋,能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08版)7.3.3条和7.3.4条的规定。
3、两楼梯间均未按现行规范设置构造柱,该楼梯间起不到应急疏散安全岛的作用,不符合GB50011-2001第7.3.8条的规定。
(以下抗震鉴定以A类鉴定为例,B类分抗震措施鉴定和抗震承载力验算,C类按新规范分抗震措施鉴定和抗震承载力验算均自行制定检查表格式)
A类 第一级鉴定结论
根据以上鉴定结果,依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第5.2.10条规定,初步评定该建筑物综合抗震能力为:(可选项)
1、 满足抗震鉴定要求,不再进行第二级鉴定
2、 不满足抗震鉴定要求,不再进行第二级鉴定,对房屋采取
抗震加固措施
3、 不符合第一级鉴定要求,需进行第二级鉴定判定,对房屋
采取抗震加固措施
(二)第二级鉴定(以砖混结构为例)(可选项)
按《建筑抗震鉴定标准》5.2.11-16条进行综合抗震能力指数验算,该建筑最弱楼层或墙段抗震能力指数为:
计算书见附件
(三)一、二级抗震鉴定后综合评定(可选项)
根据一、二级抗震鉴定结果,判定该建筑物抗震能力:
九、综合鉴定结论及有关建议:
如:经鉴定分析,结果表明:本工程安全鉴定等级为B级,在正常使用状态下(在非抗震状态下)基本能够满足结构安全性要求;在地震荷载作用下,该房屋主体结构可以按现行《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加固处理,加固处理后能满足抗震要求。
建议加固采用方案:1、本教学楼楼板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楼板,板间无可靠连接,存在明显裂缝,整体性较差,不符合
GB50011-2001(08版)7.1.7的规定,建议增加支承长度或现浇钢筋混凝土叠合层进行加固处理。2、增设圈梁、构造住。3、采用外包法加大柱子截面。4、在外悬挑阳台端部增设混凝土柱,对悬挑梁进行加固。5、将楼梯间墙体及###部位墙体采用钢筋混凝土夹板墙加固。
十、附件:(可选项) 1、检测报告(可选项)
2、正常使用安全计算书(可选项) 3、抗震能力计算书(可选项) 4、测绘平面图(可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