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和经济发展的关系
浅论诚信与经济发展关系
晋商是明清时期称雄于国内外商界500年之久的强大商业集团。
晋商成功的因素和经验不少。除了大家熟知的节俭吃苦,精于管理,敢冒风险,开拓进取外,“诚实守信”、“信誉至上”是成就晋商辉煌的重要法宝。近代思想家、文化巨擘梁启超在评说山西商人的经营之道和制胜法宝时,更是浓墨重笔写下“晋商笃守信用”六个大字。正是由于一代又一代的山西商人执著地践行“诚信第一”的准则,才使晋商在激烈的商海搏击中能不断地抓住商机,拓展市场,发展壮大。本文准备以企业诚信为例,从经济伦理的角度来解读诚信与企业的经济发展的关系。
一、论诚信资本
对于一个社会而言,诚信不仅是单纯道德层面的意识和行为,而且是一种具有巨大经济意义的稀缺性资源、另一种意义上的重要的经济资本。
在现代社会,一个企业乃至一国、一地区经济发展的规模和效益,除了受制于通常所知的金融资本、人力资本等有形资本之外,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其所拥有的管理水平、创新能力、亲和合作性、品牌、信誉等无形资本的多少。撇开管理水平、创新能力等无形资本不论,亲和合作性、品牌、信誉等无形资本实际上就是属于诚信的范围。诚信作为无形资本,对企业的生存、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诚信对于一个企业而言可以说是其立业之本。因为一个企业即使拥有大量的资金、设备和人力,哪怕曾经取得很大的规模和效益,如果没有很好的品牌和信誉,不讲诚信、不守信用,在现代法治社会和市场经济环境中也难以有长久的立足之地。各种真正的企业之所以成功,正是以诚信作为企业的内在灵魂和外在准则,充分开发和利用了诚信这一无形资本的价值。百年老店“胡庆余堂”、“全聚德”等长盛不衰的秘诀就是“戒欺”、诚信经营,肯德基、麦当劳等美式快餐风靡全球,靠的是其可靠的质量和信誉,大部分名牌产品之所以可以比同类产品价高利厚,就是因其以质量和信誉为基础的名牌效应。而一些庞大企业和知名品牌,一旦失去了信誉,往往很快就会走向衰败。建于1913年、在84个国家和地区拥有
8. 5万名员工、10万家大型客户、年营业收入超过90亿美元、全球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安达信公司,由于受利益驱动,帮助美国的安然公司制造假帐,使作为本来应以维护诚信为使命的中介机构丧失了诚信,最后尾随安然公司破产,如同冰山消融,“百年老店”毁于一旦。温州皮鞋从十几年前因假货受抵制走向现在的繁荣,就是一个诚信从失落到回归的过程。义乌小商品市场从第一代走向第五 代,使义乌成为“华夏第一市”的商贸名城也正是由于其建立和维护了一整套诚信经营的机制,确保了大市场的良好运行秩序。正如此,尽管马克斯·韦伯在考察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兴起时强调了宗教理论的巨大作用,特别肯定了清教徒出身的早期企业家们崇尚勤劳节俭的个人工作伦理,并拥此为社会化扩大再生产积累了大量资本的重要意义,但是,韦伯仍然注意到了企业家个人诚信品格的重要价值,他认为,即使从追求经济利益的角度上看,诚实也是最佳的策略,以至于他反复引用富兰克林曾说过的“信用就是金钱”的名言。
其次,诚信可以使无形资本转化为有形资本。面对现代市场经济激烈竞争的环境,大部分企业要想获得较有竞争力的规模和效益,至少在初始阶段仍然要在相当程度上依赖于金融资本、人力资本等有形资本的投入量。而当这种有形资本的投入越来越大时,往往需要通过集资、贷款等形式进行投资。但这种投资活动必须以信用为前提,因为只有投资者相信投资有可靠的收益回报时,集资、借贷等投资活动才有可能实际运作。一个企业如果缺乏信用保证,银行、投资商等就会疏离这一投资领域。企业只有诚实、守信,且勤奋努力,与投资者建立一种相互信任的关系,消除因信任不足而造成的不确定性,能给投资者带来较稳定的收益预期,才可以将丰富的无形资本转化为实际的有形资本。当然,在我国的实际经济生活中,大部分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一直较难借助自己的无形资本获取有形资本,如从银行获得贷款、实行信用结算等,这正好从反面说明了整个社会经济环境中正常的信用体系、信用主体的缺位,从而造成了或者银行被迫抬高借贷门槛,尤其是对中小企业设置了几近苛刻的贷款条件,制约了这些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或者企业之间“赊销”交易坏死、三角债缠身,企业间逾期应收帐款发生额约占总交易额的比例较高,导致不少企业因为资金、贷款无法及时回收,而陷入困境甚至绝境。
二、诚信的经济伦理功能
现代市场经济是建立在高度法治化、制度化的基础上的经济,然而,这种高度法治化、制度化的市场经济的运行,又离不开诚信的作用。诚信有利于形成和维护一种良好的市场秩序,产生较高的效率。而诚信的缺失则会导致交易成本的提高,甚至交易链条的中断,破坏企业的竞争力和整个社会的正常经济环境。因此可以说,市场经济越发达,就越需要诚实守信。高度法治化、制度化的市场经济的运行,正是有了市场交换双方高信用度的保障而降低了成本,产生了较高的效率,同时能够使企业的交易活动不断地得到沿伸和拓展,获得长远、稳定的利益,保证市场机制发挥真正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并且提供稳定的收益预期。相反,企业信用的缺失和不足,大大提高了市场交易的成本,降低了交易效率,使企业的经济活动变成为一种不经济的运行方式,使经济活动范围及其获利方式只能局限于有限的“熟人社会”圈子里和短期的一次性交易中,直接影响市场体系的健康成长和拓展,成为制约市场机制发挥优化配置资源作用的障碍弱化了信用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正面功能。但是,不管是企业高信用度提高了经济效率还是企业的低信用度降低了经济效率,都表明了市场经济这只“看不见的手”始终在支配着企业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运行,使其产生正面或负面的效应。简言之,成熟的市场经济秩序能使一个企业的信用度与其经济效益成正比:越讲信用就越能获得高的经济收益回报,越不讲信用则越难满足其收益预期。
当然,上述情况的出现是需要以一定的前提作必要条件的,这就是一个较成熟、完整的市场经济秩序的存在。在正常的市场经济活动中,作为经济主体的企业必然要追求其目标值的最大化,即要自利。只有使经济主体实现普遍的自利,才能保证市场机制有效地运行。但是,要实现普遍的自利,显然不能靠缺乏法律和道德约束的机会主义行为,即经济活动中出现的坑蒙拐骗、假冒伪劣、欺行霸市、串谋垄断等,因为这种机会主义行为普遍化重复化之后,不仅难以实现普遍的自利,反而将导致整个社会经济秩序的解体甚至经济崩溃。那么,在一个不相信上帝和善恶报应观念的社会中,怎样才能养成遵契守法、讲求信用的道德行为习惯呢?其最有效的途径就是让自利的经济主体“相互博弈”,即在一个特定的时空环境和制度条件下,追求自利的经济主体将通过普遍化重复化的相互博弈而导向对相互合作、诚实守信的交易准则的遵从和维护,从而实现普遍的自利。这种普遍的自利,实际上就是实现了使交易双方都互利互惠的双赢效应。人们总是会由于彼此
之间存在持续的相互关系而合作而这种合作行为大部分又会因此获得较稳定的利益回报,显然,这种回报是相互的。可见,著名的“囚徒困境”悖论在重复博弈条件下将导向互利互惠、实现双赢的合作主义行为取向,[10]使人养成诚实守信的道德习惯。实际上,这与其说是一种道德行为,还不如说首先是基于利益驱动的自利行为,而这正是诚信作为经济伦理所特有的意义和功能。
在传统社会,伦理道德与经济生活往往被人们简单地对立了起来,如中国古代所谓“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11],“夫仁人者,正其谊(又)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之类说法就是这方面的典型观念。这种伦理与经济、道德与利益的对立观最终导向的是以当时的一般伦理来规范人的经济行为,以道德取向来抑制和约束人们对经济利益的追求。现代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伦理与经济的关系变成双向互动的关系:它既对经济生活给予道德的规范,如经济活动中的诚信原则,又对道德行为给予经济约束,如企业诚信度与其经济收益之间的成正比的效应。“囚徒困境”悖论在重复博弈下所导向的“双赢”的合作取向,体现了现代经济伦理中经济绩效与伦理追求的统一性。总之,我们可以说,建立在诚信基础上的合作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基本动力,人类文明的历史也就是在诚信基础上的合作进化史
三、中国现代诚信经济伦理的构建
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构建起企业等经济主体的诚信体系,这实际上就是中国现代经济伦理的构建过程,也是中国的经济、社会从传统走向现代的转型过程。
1.诚信行为依存于规则伦理的确立
现代伦理首先是规则伦理,其伦理行为主要就表现为人们普遍地遵守公认的制度、规则的行为。同样现代经济生活中的诚信首先表现为经济主体对相关的制度、规则的尊重和遵循。而由于当代中国的经济、社会都正处于重要的转型期,所以其相关的制度、规则尚存在着较多的混乱和欠缺现象,需要有一个调整、创建和完善的过程。目前国内企业的信任度不高,其中一个重要根源就是相关制度、规则的缺失和不完善,造成了经济主体在经营活动中时常处于无规可循的局面,也使相应的监督、制裁往往缺位,即各种不诚信行为得不到有效的遏制。因此,政府、企业及行业组织应尽快做好制度规则的建设,如金融管理、会计审计制度、保护
私有财产制度、市场中介组织机构的监管运行规范、社会化的信用记录评价体系、违规行为的监督、处罚机制等等。
晋商能以诚信赢天下,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公认,在工商业界享有极高声誉,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正是有着行之有效的机制:在中国封建社会,没有《银行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约束不法奸商的行为。于是在资金周转清算环节上,晋商形成了父债子还,夫债妻还,一诺千金,信守契约,凭商业信用交易的惯例,实行标期结算,违规惩戒,并创立商号信誉注册登记办法,有效地防范了金融风险。雍正时,河南赊旗镇有的商家为图暴利偷换戥秤,市面度量混乱不一,晋商招集全行商贾于山西会馆,公议称足16两,依天平为准,其后不得私自更换戥秤。违者罚戏三台。再犯者,举称送官府究治。为了防止有的商号赖账拖欠进而产生债务纠纷,晋商在长期实践经验基础上,建立了定期赊购结账的“标期”制度。例如,平遥的春标期为农历3月25,夏标期为6月28,秋标期为9月29,冬标期为12月初10。在赊货时定明结算期,不能隔年。票号、钱庄的贷款收回,也按标期约定。凡赊购标期货物的商号,如到期不付款,叫作“顶标”,顶标商号经理人姓名、籍贯,要在汇兑行业登记。一经登记,便失去信用,各商家便与其断绝业务往来关系,以后就不能或很难买到标期赊购货物。“顶标”是一种严明的失信惩罚制度,对商家来说关系到自身的信用与生存。它有效地加快了资金的周转速度,维护了市场秩序,保证了汇兑信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呆账、死账与三角债的发生,减少了金融风险,深受商家欢迎。
2.增加不诚信的成本,抑制缺信的预期净收益
当前国内经济生活领域中不乏假冒伪劣横行、缺信行为泛滥的现象,是与“不诚”、“失信”行为在经济、政治等方面收益极大成本又很低的状况直接相关的。其结果造成了诚信者吃亏、欺诈者得益的“劣币驱逐良币”效应的蔓延态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主体采取诚信或不诚信的行为取向,都是其作为“理性人”对成本—收益进行分析、比较和权衡作出的选择。预期净收益哪种最大,就决定着经济主体将选择哪种行为取向。因此,要构建经济伦理中的诚信体系,就需要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制度变革和制度创新等手段,改变人们的收益预期,调整人们的行为取向,而其中关键又在于增加不诚信的成本,使鼠目寸光的“一锤子买卖”虽可侥幸取得一时之利,实际上却无异于自断生路,得不偿失。一方面,通过建立健全
开放透明的社会共享性“诚信档案系统”或“信用记录、评估体系”,使不诚信行为在增加交易的延续性的重复博弈中会受到交易者的诸如拒绝再交易等报复策略的惩罚;另一方面,不诚信行为还应在日益健全的法律、规则下受到严厉制裁,如“罚他个倾家荡产”、“判他个十年八年”,从而对不诚信行为产生深刻的教育和警示作用,使人们认识到哪怕出于纯粹的经济利益的盘算要求,西谚所谓“诚实是最好的策略”也是完全正确的明智的选择,尤其从长远和总体上来看,更是如此。最终使诚信行为真正能够带给人们稳定的收益预期,确保社会经济伦理秩序的正常运行。
3.继续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确保财产权利
利益关系是伦理道德关系的基础。我国长期以来产权制度没有得到正常发育,国家、企业、个人三者的产权关系不明晰,特别是个人、企业的财产权利得不到充分尊重和保护,这是造成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诚信缺失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此,国家应该通过修宪等方式从法律、制度上确保公民个人和企业、组织对其合法财产拥有充分的所有权、支配权,而这种明确的财产权利,正是健全的信用制度的重要基础。正如古人所说:“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公民法人有了财产的安全感,自然会比较珍惜自己的财富,愿意遵规循法,以合法的方式去追求财富、以求平安久远;同时也会减少窥视欺诈别人财富的不良念头,体会到诚信是获取财富最安全有效的方式。此外,—个企业如果产权清晰,就能权责分明,企业经营者就能承担相应的信用责任,激发企业家的长期行为,解决短视现象。因为有了“恒产”,企业才会有“恒心”。而产权关系的模糊,往往是投机取巧的“温床”;财产权利得不到保障,诚信行为就会失去内在利益动因的支撑。因此,在建立健全合理的财产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改革传统的家族企业和国有企业,使之建立起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监管分离、政企分开,明确资产责任人的权利和义务,使其真正对经营结果负责,维护企业信誉,争创企业品牌,积极开发利用企业的“社会资本”,是构建我国当前企业信用体系以及整个现代经济伦理秩序的一条重要途径。
中共“十六大”提出了“保护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同时,这一建议又进一步通过修改宪法而被写入了宪法,成为法律性质的制度安排。这不仅是我国产权制度改革和公民权利保护的制度化进程中具有十分重
大而深远意义的一个进步,而且也为构建现代经济伦理秩序提供了一块重要基石,有利于最终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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