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模板(新安法版)
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标准版)
1、建立和健全本部门安全管理网,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2、建立健全部门班组级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班组长、关键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监督考核。
3、参与制定、实施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或修订部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公司三项制度。
4、保证本部员工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益义务。
5、组织制定并实施部门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培训包括:四新培训(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部门级消防培训、部门级职业卫生培训、新员工安全教育中的部门级培训等。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及考核结果,培训后建立安全培训档案交归口部门建档(公司级的交人事部、部门级的交安全办公室);
6、保证本部门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整改措施的落实、物品的正确高效使用、奖惩有效性等)
7、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本区域的危险源和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8、根据本部门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配合公司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不能处理的应当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9、当发生事故时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期间擅离职守;事故后立即如实上报至安全办公室及公司高层。处理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
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人员批准后执行。
10、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2、负责本部门在用设备设施、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需检测时向安全生产办公室提出检测申请,保证其安全运转并如实记录;检查本部人员操作情况,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现象。
13、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置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安全出口。
14、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规定。对其他重要的技术决定,应负责制订具有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15、督促检查并落实好危险作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施工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16、督促落实并检查部门设备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等。
17、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公司的安全、职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18、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等发放标准、监督检查进入生产岗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
19、负责公司级培训、会议等内容的下传。
20、同其他部门配合做好本公司安全的其他工作。
21、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