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保基金有效监管的分析与思考
对社保基金有效监管的分析与思考
摘要: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实施社会保障制度而建立起来的专款专用的资金,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和核心,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得以建立并正常运行的物质基础和财力保证。本文在分析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必要性的基础上,列举出当前我国基金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对策。
关键词:社会保障基金 监管 问题 对策分析
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是指由国家授权专门机构,依据国家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的法规和政策,对社保基金运行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其目标是防范各种贪腐行为,化解投资风险,保证社保基金安全和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对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稳定运行、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保障基金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和社会保障筹资模式由现收现付式向部分积累式的转变,企业和个人缴费规模随之扩大,社会保障基金规模也越来越大.但由于当前各地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展情况不同,相关法规政策不够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还不健全,违规动用、挤占、贪污社保基金的现象屡禁不止,给社保基金造成重大损失。因此,为确保基金安全与有效运营,并真正发挥社保基金的作用,我国必须着力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管。
一、社会保障基金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来看,当前我国已经初步确立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制,并取得了初步成绩,但具体分析目前的监管现状,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社保基金监管机构职能权责不清,监管不到位
一方面,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采取分散式多头监管模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部、税务部、银监会、社保基金理事会等都参与到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中,并共同承担监管职责。各监管部门职能交错、职责不清,相互协调性差,由于缺少整体权力责任中心,容易形成监管真空,并导致监管效率低下。另一方面,当前我国三方监管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规划,部门信息不能得到及时的交流与共享,无法发挥其规模效应,导致社保基金的重复检查,浪费了有限的监管资源,并严重影响了被监督者的工作。
(二)社保基金监管立法滞后,监管法律法规有待建立健全
从立法的层面看,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人大立法通过的正式社会保障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