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下班管理规定
员工上下班管理规定员工上下班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加强工作纪律,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1、 企管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发布、监督实施。
2、 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培训、组织实施。
3、 总经理负责批准本规定的实施。
四、具体管理规定:
1、公司员工上班均要穿戴工作服、佩戴厂牌,严禁赤膊、穿拖鞋等行为,应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与个人形象,否则每次罚款30元。5元
2、公司员工上班时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严禁在公司生产区域、办公区域、生活区域等厂区内抽烟,(公司大门50米以内均属于厂区范围),抽烟应在公司指定的“吸烟区”进行。否则每次罚款100元。
3、公司员工上班时不得在工作场合吃东西,否则每次罚款20元。5元
4、公司员工上、下班时严禁在办公室内看电影、玩游戏、听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
每次罚款30元。10元,下班时间宿舍住宿人员实在没有其他休闲活动,下班后办公室上网可以理解。
5、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禁串岗、睡觉、大声喧哗、闲谈聊天,违者每次罚款30元。10元
6、公司员工上班期间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办私事者,每次罚款50元。
7、公司员工上班期间发生不文明行为;发生辱骂者给予责任人50—200元罚款,发生打架者,经公司调查处理,根据情节严重情况给予责任人100—500元罚款及赔偿对方医疗费用等,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8、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禁饮酒,(陪同客人应酬除外)否则每次罚款30元。
9、公司员工上班时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工作现场文件资料摆放凌乱或垃圾未及时清理者每
次罚款10元。查不到责任人,部门负责人承担。5元
10、公司员工下班后应及时关闭各种水源、电源(如电脑、空调、照明灯等)及
门窗等,否
则每次罚款20元,查不到责任人,部门负责人承担。10元
本制度从2012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生效,其他制度如有违背或冲突之处以本规定为准。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企业管理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