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红字发票后如何处理
问一: 我公司是做移动通信工程的:
1、我公司以银行支付了很多个人的工程款、施工费、报账款和维修激光器、熔接机的费用出去,但是这些都是没有合同、发票和报销单的,我是该做预付款还是其他应收款呢;
2、我公司以银行转账给个人,说是归还借款,但是从来没有跟个人的借款记录,我怎么入科目?
3、还有以银行支付个人的工程赔偿款,我做营业外支出对吗?
答:1、付款一定要有依据,还要有授权审批;
2、没有借款挂账,怎么还?还完也平不了账啊,如果之前确实有借,应该错账更正补记。
3、工程赔偿款可以记入工程成本。
问二:1.我们管两个公司,所以两个对公账户,昨天有两笔账,本来是从其中一个公户上走的但是误从另一个公户上出钱了,请问该怎么补救?
2.对方转回来的时候我们咋做账? 还有一笔是取现的六万元,用途是工人工资,我把这6万元从新存到公户用途怎么写?
答:1.让对方给你们转回来,然后再从正确的账户转走。
2.看转走的时候,你走的什么科目,如果是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那么转回时借:银行,贷:其他应收款。六万元的工资,写存入现金也可以。
问三:我们公司是做研发与技术服务的,开业一年多了,之前账都是兼职会计做的,现在我来了发现公司从开始就只有银行账,员工工资发放,员工的各种费用报销都是从银行账付的,我不知道该怎么接手做。公司公账可以付员工费用报销的钱吗? 公司不是必须有现金和银行账吗,那现在他只用银行账,我是不是要从银行提取一些现金做备用金,以便员工费用报销时发放?
答:可以的,每月归集好所有的报销费用,指定报销日打款到具体经办人银行卡里。
问四:我公司属于A区国税第一税务所管辖,但施工的甲项目属于A区国税第二税务所管辖,我公司是否要开具外出经营证明到第二税务所报道?是否需要预缴税款?如果不需要,是否有政策依据?
答:纳税人跨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以下简称跨省)经营的,应按本规定开具《外管证》;纳税人在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内跨县(市)经营的,是否开具《外管证》由省税务机关自行确定。同一区县应当不需开具.
问五:我这个月开具了红字发票,又开对应的正数发票,还用下账吗,下账的话,怎样进行账务处理?
答:都要入账,红票冲对应上次的蓝票的分录,这次开的蓝票正常入账处理。
来源:纳税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