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管理考核细则
1 目的
为了加强12万吨/年苯乙烯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管理,规范现场施工行为,保证12万吨/年苯乙烯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施工现场管理细则。
2 适用范围
2.1 本规定适用于参与12万吨/年苯乙烯建设项目的所有承包商,包括在建设项目中从事土建施工、设备安装、防腐保温、探伤检测等具备具体职能的施工单位。
2.1 本规定重复涵盖了HSE 和质量考核的部分内容,HSE 、质量考核详见《烯烃事业部分HSE 考核细则》和《工程质量考核管理细则》。 3 职责
3.1 烯烃事业部苯乙烯项目部负责本规定的制修订,负责监督并考核施工承包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遵纪守法情况,具体由综合调度组/监理单位实施的相关考核。
3.2 工程监理代表业主负责对工程实施现场监控,规范工程施工承包商在工程进度、费用、合同、保卫、施工总平面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行为,有权向综合调度组提出考核建议。
4 考核程序与结算控制
4.1 烯烃事业部苯乙烯项目部各专业技术组、综合调度组、工程监理发现工程施工承包商有违约现象和行为时,根据附表《现场管理考核处罚表》进行经济考核,填写《烯烃事业部苯乙烯工程承包商考核单》,上报综合调度组。每月25日前综合调度组/监理单位将本月各施工承包商的考核情况汇总后,报苯乙烯项目部,在进行月度工程款结算时给予扣除。
4.2 在项目工程完工后由烯烃事业部苯乙烯项目部/监理单位依据《烯烃事业部分承包商考核办法(试行)》对施工单位进行评分,项目考核评分不达标的,项目部将按照《烯烃事业部分承包商考核办法(试行)》进行警告、清退处理。 5 支持性文件
《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管理规定》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材料和设备进场管理规定》
烯烃事业部苯乙烯项目部年 月 日批准 年 月 日实施
《管道材料和施工状态标识管理规定》 《成品、半成品保护管理规定》 《工程质量考核管理细则》 《烯烃事业部分HSE 考核细则》
本规定起草部门: 本规定起草人: 本规定审核人: 本规定批准人:
本规定解释权归烯烃事业部苯乙烯装置项目部。
附表
现场管理考核处罚表
烯烃事业部苯乙烯项目部 年 月 日批准 年 月 日实施
烯烃事业部苯乙烯项目部 年 月 日批准 年 月 日实施
烯烃事业部苯乙烯项目部 年 月 日批准 年 月 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