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梳理指南
甘肃省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填报指南
甘肃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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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填报指南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20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27号)精神 ,省审改办编制了《甘肃省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填报指南》,现就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填报工作说明如下。
一、 梳理填报目的
1、摸清各职能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的底数,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2、编制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并绘制流程图(外部),实现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公共服务事项在甘肃政务服务网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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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理清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各个中介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 梳理及填报主体
凡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省政府各部门以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是本次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及填报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谁实施、谁梳理”的要求,对本单位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填报。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事项的填报由主管部门进行汇总梳理,中介服务机构公共服务事项的填报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汇总梳理,以上单位的报表都需在备注栏填写具体承办单位或机构。
三、梳理及填报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公共服务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没有依据的,一律不予梳理及填报。
(二)合理性原则。公共服务事项必须符合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三)规范性原则。对保留的公共服务事项,要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理要件,压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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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限,规范办理程序。
四、公共服务事项的概念及梳理要求
公共服务事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办理相关事项时,需要政府及所属部门(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提供或有责任提供的服务事项。主要包括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与个人、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
各部门要按照强化公共服务的要求,梳理以促进社会发展为目的、直接为服务对象行使各项权力创造和提供必要条件所开展的具体服务事项,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已经列入权责清单的事项,不再作为公共服务事项重复梳理。
我们认为,公共服务一般包括基础性服务、经济性服务、安全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等。梳理中,要防止公共服务事项行政化,不能将行政管理的具体工作列为公共服务事项。另外,按照政府责任在于保住基本、补上短板、兜好底线、促进社会公正的要求,在梳理公共服务时,要突出部门所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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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性公共服务,是部门为公民及组织提供的从事生产、生活、发展等活动都需要的服务,如:有法律法规要求提供水、电、气,交通与通讯基础设施和服务等。此类公共服务主要由专业部门提供。
经济性公共服务,是部门为公民及其组织(企业)从事经济发展活动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包括部门开展的科技推广、业务咨询、政策性信贷、融资担保平台、中小企业信贷担保、技术产品交易平台、通过政务服务网提供信息、检验检测、受理投诉举报、政策宣传等活动。如:农牧部门农牧业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及服务等。
安全性公共服务,是部门为公民提供的安全服务。如:公安部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消防法律、法规培训,卫生部门提供的疫情处置,国土部门地质灾害预警,安监部门安全生产预警,工商部门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等。此类公共服务主要由专业部门提供。
社会性公共服务,是部门为满足公民的社会发展活动的直接需要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就业、教育、医疗、普法、技能培训、社会福利、社会保障以及环境保护等等。如:人社部门组织举办的全省人才和劳动力资源交流会、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教育部门学生资助政策咨询服务,卫计部门实施甘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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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安监部门本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发布,环保部门“六.五普法宣传”,公安部门道路安全宣传,农牧部门农牧渔业技术推广服务等。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20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27号)要求,省政府各部门填写的公共服务事项汇总表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经省审改办审核通过后,由各部门信息员登录系统自行加载公布。各市州政府部门的加载公布和省政府部门的加载程序相同,由市州政府部门信息员登录系统自行加载公布。
五、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加载运行的梳理填报
各部门、各单位及中介机构在完成公共服务事项汇总表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的填写后,为实现公共服务事项网上运行加载任务(也就是省政府办公厅《实施方案》中要求的10月底完成网上加载运行),我们编制了《甘肃省公共服务事项网上运行填写模板(网上办事类)》和《甘肃省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展示填写模板(信息展示类)》,供各部门、各单位及中介机构方便填写。其中,《甘肃省公共服务事项网上运行填写模板(网上办事类)》模板是用来梳理具有法定依据,能够进行网上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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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事项;《甘肃省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展示填写模板(信息展示类)》模板是用来梳理涵盖政策文件、日常生活、业务查询等方便公众进行外网查看的公共服务事项。
注意:各部门在公共服务事项填报过程中,梳理为“网上办事类”的公共服务事项需要填写《甘肃省公共服务事项网上运行填写模板(网上办事类)》,梳理为“信息展示类”的公共服务事项需要填写《甘肃省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展示填写模板(信息展示类)》。本次公共服务事项的梳理不同于权力事项的梳理不分主子项。
(一)《甘肃省公共服务事项网上运行填写模板(网上办事类)》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共服务事项的事项名称、实施主体、设定依据、事项类别、服务对象、办事条件、办理材料、收费情况、办理时限等。
1.事项名称。公共服务事项名称必须是法定的规范性标准全称,不得使用习惯性简称或其他无法定依据规定的名称。
2.实施主体。公共服务事项的实施主体主要是指实施服务事项机关或者组织,是指基于服务对象的申请,对服务对象的申请进行审查从而决定是否准许或者认可服务对象所申请的活动或资格的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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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设定依据。设定依据要求行政机关在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不得与法律法规相违背。
4.服务对象。服务对象是指公共服务事项提供服务的对象,包括个人、企业、其他组织等。
5.办事条件。公共服务事项提供服务对象申请,需要满足的相关条件。
6.办理材料。服务对象申请公共服务事项时,需要提交的相关办理材料内容。
7.办理时限。办理时限是指公共服务事项从受理到办结所需的时间。所有公共服务事项都必须明确法定时限和承诺时限,承诺期限不得超过法定期限。
8.事项类别。公共服务事项类别主要包括政策支持类、法律和信息查询类、知识产权保护类、就业技能培训类、公共教育类、劳动就业类、社会保障类、医疗卫生类、住房保障类、文化体育类、扶贫脱贫类以及其他类等。
9.收费情况。公共服务事项收费项目及标准必须有明确的法定依据,并着重说明收费的明细,是否减免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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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外部流程图。公共服务事项对服务对象展示说明的是事项整体服务流程,外部流程图的绘制这里我们统一要求用矩形方框(即长方形)来编绘 ,具体要求是:图片的文字、线条、箭头都要简单清晰,如有流向指示需求,必须使用单向箭头标示,图片上下左右注意控制空白区域,保证图片美观大方、比例适中,尽量在A4纸满面布置为宜。
(二)《甘肃省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展示填写模板(信息展示类)》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共服务事项的事项名称、实施主体、设定依据、事项类别、服务对象、办事条件、办理材料、收费情况、办理时限等。
1.事项名称。公共服务事项名称必须是法定的规范化标准全称,不得使用习惯性简称或其他无法定依据规定的名称。
2.实施主体。公共服务事项的实施主体主要是指实施服务事项机关或者组织,是指基于服务对象的申请,对服务对象的申请进行审查从而决定是否准许或者认可服务对象所申请的活动或资格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设定依据。设定依据要求行政机关在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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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进行,不得与法律相违背。
4.服务对象。服务对象是指公共服务事项提供服务的对象,包括个人、企业、其他组织等。
5.服务内容。填写网站或者其它系统上展示的具体服务事项内容。
六、注意事项 各单位要按照《甘肃省公共服务事项网上运行填写模板(网上办事类)》和《甘肃省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展示填写模板(信息展示类)》中的提示认真填写,填写完成后,两张模板表格要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先将纸质版报省审改办进行审核(时间为9月底),待省审改办审核确认后,再将电子版报省审改办,并由各部门对审核过的模板在网上自行加载。省审改处联系方式:0931-8922980、8922991,邮箱:[email protected],技术支撑QQ群:414421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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