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转岗人员录用.培训及考核细则
新员工、转岗人员录用、培训及考核细则
1.目的
为确保产品质量,规范新员工/转岗人员的管理,特制订本细则。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新招聘人员,转岗人员及新工艺流程引入后相关执行及操作人员。
3.管理程序
3.1录用标准
以公司体系文件《公司岗位资格要求和职责权限》中相关岗位要求为准。
3.2 培训组织
3.2.1分厂的新招聘或转岗人员的培训由分厂自行组织实施。
3.2.2部所的新招聘或转岗人员的培训由总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2.3部所的转岗人员的培训由各部所负责
3.3培训内容
3.3.1分厂新招聘人员
3.3.1.1基本培训
A. 课时:4课时以上
B. 内容:安全知识、企业文化、公司制度、6S管理、质量及环境体系知识(方
针、目标、职责等)、产品特殊特性、产品责任原则
3.3.1.2技能培训
A. 课时:6课时以上
B. 内容:工序的工艺流程、本道工序的质量责任、设备的操作方法、工序质量
的自检方法及标准、设备简单的故障判定、作业指导书等
3.3.3部所新招聘人员
3.3.3.1基本培训
A. 课时:4课时以上
B. 内容:安全知识、企业文化、公司制度、6S管理、质量及环境体系知识(方
针、目标、职责等)、产品特殊特性、产品责任原则
3.3.3.2岗位培训
A. 课时:6课时以上
B. 内容:部门的职责、本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办公基本工具的使用
3.3.4转岗人员进行岗位或技能培训即可
3.4 培训考核
培训完成后,由组织培训部门进行笔试的考核,考核合格后,考核结果及培训记录报总务部备案。
3.5实习
3.5.1分厂新招聘人员实习期为1个月,部所人员实习期为3~6个月,实习期间必须佩戴实习岗的标识。
3.5.2招聘人员实习期间以上岗操作为实习方式,实习期间,为保证分质量,线长必须加强对新员工的巡检。
3.5.3部所新招聘人员以部门实习为主,在3~6个月的实习期内,部长每月按实习情况进行打分评价,评价表为《招聘人员实习情况跟踪考核表》,该表报劳人室备案。
3.5.4转岗人员参照以上程序执行
3.6上岗资格验证
3.6.1分厂新招聘人员实习期满后,由总务部、质量部、分厂人员组成评价小组,进行实际操作能力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总务部将其标识更换为上岗资格证。
3.6.2部所新聘人员实习期满后,由部门根据实习情况填写《招聘人员聘任确认表》后,由总务部及相关部门组成评价小组进行岗位能力的考核(考核以实际操作为主),考核合格后,报公司办公会确认后总务部发放资格证并登记。
3.6.3转岗人员验证参照以上程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