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如何监控空气中的悬浮颗粒物_施云飞
中国财经报/2012年/4月/26日/第008版
财经周末・世界
国外如何监控空气中的悬浮颗粒物
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对空气中的悬浮颗粒物的监控经历了标准由宽到严、监
测对象由大到小的过程
施云飞
近来,PM2.5这一词汇频繁出现在大众的视野中, 它究竟是什么?对我们的生活到底意味着什么?
简单地说,PM 是颗粒物的英文缩写。我们周围的空气在一般情况下,除了氧、氮等基本空气分子外,还充满了大量的悬浮颗粒物。在空气动力学和环境气象学中,悬浮颗粒物以直径分类,小于100微米的称为TSP ,即总悬浮颗粒物;小于10微米的称为PM10,即可吸入颗粒物。需要指出的是,这类颗粒物能进入人体的呼吸系统,可对人体健康构成损害。而颗粒直径小于2.5微米的称为PM2.5, 以形象的比例来看, 人的头发直径约为50微米至70微米,PM2.5相当于发丝直径的3.6%至5%,可以被吸入肺部,粘连在肺泡上,对人体造成很大危害。不过,在实际检测中,人们发现,空气中的悬浮颗粒物并非是规则的球形,很难直接测定其直径。因此,在PM2.5检测中引入了空气动力学的原理,即:如果颗粒物在通过检测仪器时所表现出的空气动力学特征与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且密度为1克/立方厘米的球形颗粒一致,那就称其为PM2.5。
伴随人们对空气中的悬浮颗粒物危害性认识的逐步加深,针对该类物质的监测标准也逐步发展并成熟起来。目前,经常使用的是总悬浮颗粒物(TSP )、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可入肺颗粒物(PM2.5)这3个概念。它们代表3类大小不同的大气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对空气中的悬浮颗粒物的监控经历了标准由宽到严、监测对象由大到小的过程。 1987年,美国环保署首次制定了PM10的限定标准。1997年,美国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增加了对PM2.5浓度上限的要求。
2005年,根据科学研究得出的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的颗粒限制标准,世界卫生组织制定了《空气质量准则》,对PM10和PM2.5的年平均浓度和日平均浓度设定了准则值,高于其设定的准则值,人类死亡风险就会显著上升。世界卫生组织同时还设立了3个梯次过渡期目标值,为目前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和地区提供了阶段性目标。世界卫生组织认为,过于严格的指标对于发达国家也难以在短时间内实现,因此, 设定梯次过渡目标值非常有必要,它有助于各国评估在努力减少颗粒物浓度过程中所取得的进展。通过采取连续、持久的污染控制措施,这些过渡期目标值是可以逐步实现的。
2006年,美国修订了空气质量标准,对PM2.5浓度提出了更为严格的限定标准。
欧盟监控悬浮颗粒物的时间较早,几乎与美国同步,但出台法律相对晚一些。2005年,欧盟关于限制PM10的法令生效。2010年,欧盟对PM2.5的监控标准生效。目前,欧盟的空气质量标准包含对PM10日均及年均浓度、PM2.5年均浓度的要求。其中,欧盟PM10日均浓度限值已达到世界卫生组织所设定的准则值标准。
从当前各国实施的具体情况来看,澳大利亚的标准最为严格,年均标准比世界卫生组织的准则值还低。
部分新兴经济体如印度和墨西哥也加快推出了针对PM2.5和PM10的监控标准。1994年,印度环境与林业部制定实施的空气质量标准只包含对总悬浮颗粒物和PM10的监控要求,2009年新修订的标准则增加了对PM2.5的限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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