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党组织中建立党员固定学习日制度的通知
昌发[2008] 13号
关于在全镇基层党组织中建立
党员固定学习日制度的通知
各社区、各村、镇直各部门、各企业:
为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规范党员教育管理,深化党员“三会一课”制度,强化基层组织,夯实基层基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基层党组织中建立党员每月固定学习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员每月固定学习日的确定
各基层党组织党员固定学习日每月不少于一次,学习日的具体日期由各基层党组织自行确定。
二、党员每月固定学习日学习内容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国情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等。
三、党员每月固定学习日学习形式
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各单位实际,采取集中学习,举办培训班、举行报告会、组织专题研讨等形式进行学习、讨论,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有计划地组织好党员收看远程教育有关内容,做到学用结合。并结合学习教育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开展党员定期清扫卫生、看望孤寡老人、结对帮扶和开展公益活动,为党员服务群众、加强党性锻炼搭建平台。
四、建立每月固定学习日长效机制
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创出自己的特色。在确定每月固定学习日时定计划、定人员、定地点、定学习内容,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
四落实,做好学习记录,党员要定期汇报交流学习情况,参加学习情况纳入年终党员“双评”百分考核。
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上述要求,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和不同岗位党员的实际情况,要求学习形式多样、活动丰富、健康向上,科学安排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市委组织部将不定期的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与基层党建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