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设计招标要求
01-12
基坑设计招标要求
一、 基坑支护设计依据
本项目深基坑围护设计应依据国家和浙江省地方工程设计标准规范、业主提供的设计技术文件和技术要求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设计。
二、 基坑围护设计要求
各基坑围护设计参与单位除需满足上述设计依据要求外,还应满足基坑围护设计任务书中的设计要求。
设计单位在中标后所编制提供的基坑安全性报告和设计方案必须得到建科委专家论证会的批准。若设计单位所提交的设计方案未满足政府有关部门或建科委专家论证会要求时,设计单位需重新进行设计,并承担所引致的一切费用。
设计单位在设计方案后,应提供相应的深基坑围护施工图概算(应包括完整的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
三、 深基坑围护设计投标文件要求
各设计投标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须包含以下部分:
3.1投标公函:盖上单位公章、法人代表印章及相应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章。
3.2技术标
1)方案文本一式3套
2)设计综合说明,包括总体布置、构思特点、所用材料、设计意图等设计说明和有关措施说明
3)设计内容:基坑围护平面布置图,立面布置图,立柱布置图,地质展开图,支撑布置平面图,关键部位节点详图,降水平面布置图,监测点布置平面图和施工技术要求(包括土方开挖施工顺序,工况等要求)
4)投标方案所涉及的施工预算和费用明细:采用工程量清单格式,应由工程量、综合单价和合价组成。
3.2商务标
1)说明中标后在设计及施工期间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所采取的服务措施
2)设计费报价
3)如投标单位未能提供上述资料,其投标将可能不被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