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使用合同书
制造商给予产品从运输抵达至原购买使用者12个月内,在材料上以及工艺上的质量保证.这种保证涵盖了生厂商提供的各个零部件,但不包括非生产商所提供的员工以及材料所造成的破损,也不负担任何非生产商提供的人员以及材料的费用.
有限质量保证在如下情况下无效:产品被误用、或人为疏忽、或操作条件不当(除了那些该设备被设计工作的条件),或在制造商工厂外被维修或改动,或被化学品和任何用于散热器的化学成分破坏(除了被批准的单独设计和出售用于散热器的永久类型防冻液)。此保修不包括任何在操作环境或设备中产生的物理或化学的腐蚀物质的影响。该保修期可以延长并且只对买方强制实行。
制造商对产品在材料和工艺上的质量保证属于唯一性担保,它替代了任何或所有其他明确或隐含担保,其中包括对适销性或针对某一特定用途的适用性担保。
因过热导致发动机内部损坏的索赔不予受理。所有带有警示灯和仪表装置的车辆或固定设备在处于过热状态即将导致发动机内部损坏之前会提醒操作人员。厂商对于操作人员疏忽这些信号导致发动机损坏不承担责任。从运输抵达至原购买使用者12个月内, 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其他补偿条件下,就本保证书的违反情况,制造商对于买方的唯一补偿仅限于修复或者更换部件,并且要在产品返回到原购买地点或制造商的保修部门(所有的运输费用由买方预付),经由制造商,或其指定的代理人,检测披露产品有缺陷的情况下。该补偿不包括由于更换,拆卸,安装散热器,散热器芯体或其他部件而产生的人
工,材料等费用,以及拖车费、代用车辆租赁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和其他任何特殊的,偶然的,间接的或惩罚性的损害赔偿,提出保修索赔需要提供采购/安装原始收据。
制造商在任何情况下对于买方直接,间接的,特殊的或由此带来的生产损失或利润损失,以及不管由于任何原因造成的第三方对于购买者的索赔,包括订单或需要使用制造商的产品产生的索赔,不承担任何责任。无论是基于过失、合同约定或无过错责任,制造商对于买方的义务仅限于前文所述的修理或更换补偿。
本保证书赋予您特定的法律权利,而您也可能有其他的权利,因国家而异。制造商不承担,也不授权任何人承担本合同明文规定以外的任何义务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