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笑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07-03
蓝湾中州国际饭店 ‘微笑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一、“微笑之星”评选目的 以最佳的精神面貌服务宾客
加深礼仪礼貌的重要性,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增强服务意识,营造一个良好服务氛围 二、评选“微笑之星”具体操作 1、评选规则:
‘微笑之星’活动自11月份开始,每月评选出9位“微笑服 务之星” 。每月5号之前报至人力资源部; 2、饭店‘微笑之星’评比对象及名额分配:
房务部:4; 餐饮部:4; 保安部:1;(领班及领班以上人员不
参加评选);
3、饭店‘微笑之星’评比形式 (1)每天宾客意见反馈。 (2)每天质检人员巡查。
(3)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抽查。 4、‘微笑之星’评选标准:
(1) 当月考勤无请假无旷工、无迟到早退;
(2) 当月无任何过失,表现突出,得到过宾客口头或书面表扬;
(3)工作热情主动(如:当月主动承担额外工作,并干劲十足) (4)对他人礼貌程度(见到宾客或同事面带微笑主动问好,举止彬彬有礼,得体大方,受到他人好评)
(5)处理人际关系水平(与宾客或同事关系融洽和谐并能处理好各种关系)
(6)团队协作与助人为乐(团结同事,互帮互助) 5、具体操作流程:
为使评选更加客观准确,采用多级审核制。具体操作如下: 员工讨论、提名——部门总监审查——填写《部门推荐表》——人力资源总监核查——总经理批准——结果公告并进行奖励; 6、奖项设置:
(1)获得‘微笑之星’称号员工进行公开表扬; (2)获得‘微笑之星’称号员工每人奖励现金100元;
后附:部门推荐表;
蓝湾中州国际饭店部门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