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攀枝花市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2014年攀枝花市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1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17日— 10月20日18:00 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
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即1978年10月17日—1996年10月17
日期间出生)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 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3年10月17日—1996年10月17日期间出生) 。
3、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以大专学历报考的,仅面向具有攀枝花市户籍或
属于攀枝花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入学前户籍在攀枝花市) 的考生招考,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面向全国招考。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
所要求的专业相同。
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请于2014 年11月10日9:00— 11月14日24:00
时前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为2014年11月15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
1、面试科目
医师类、护理类、医技类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面试采用《卫生专业实践技能测
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
行,满分为100分。
2、面试人员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
的缺额,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因面试资格审查、缺考,导致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级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
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持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
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高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5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
件和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4、服务期未满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
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 任职”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 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 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 以上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 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 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在各级各类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
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在职教师需出具服务所在地县(区) 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手续。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
件。
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未按时参加资
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
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
施。考核重点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相关事项提示
请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
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014年四川攀枝花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