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合作社土地使用权解除协议
07-18
(二选一) 《土地使用权转包合同》(或《土地流转承包合同书》)
解除协议
甲方:合江县智能水果专业合作社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2011年 月 日签订《土地使用权转包合同》(或《土地流转承包合同书》),现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就解除该《土地使用权转包合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解除双方于2011年 月 日
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包合同》(或《土地流转承包合同书》),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于2012年 月 日以前把原承包的土地交还与乙方。
三、因乙方已收取甲方元的承包费,签订本解除协议后,乙
方扣除 个月 元后把其余的承包费后退还给甲方。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达成的补充协议与
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社各备存一份,
自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12年 月 日 201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