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班级纪律量化评分细则
班级纪律量化评分细则
纪律要求评分细则
一、全校学生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按《中学生守则》规范自己的言行,做文明守纪、勤奋好学的学生。
二、班主任老师在规定时间必须在教室内,一次不到者减2分。
三、学生若有下列违纪现象,则在本班当天纪律分中减分:
1. 迟到(预备铃响后未进教室者视为迟到)、早退一人次减1分;旷课一人次减2分;(以值周教师纪录为准)
2. 楼道里教室内追逐、打闹、起哄、高声喊叫一人次减2分;打口哨一次减2分;情节严重者减3分;
3. 不注重仪容仪表,留长发,染发,佩戴首饰,穿奇装衣服等一人次减2分,不穿校服一人次减1分;(特殊情况除外)
4. 校园内骑自行车一人次减1分;
5. 按学校规定时间不离校者一人次减1分;
6. 进入教工厕所(搞卫生除外)一人次减1分;
7. 课间在校门口买东西一人次减2分;
8. 上课时间在校园内乱转一人次减2分;
9. 节约用水,在水房内洗拖把,玩水,水龙头用后不关闭一人次减2分;
10. 升旗仪式,集会过程中有喧哗声班级减2分;集会结束后所在班级处有垃圾、纸屑减该班1-3分;
11. 乱扔纸屑、包装皮、瓜子皮等杂物一人次减2分;
12. 学生翻墙入校、离校一人次减2分;
13. 不尊敬师长,课堂上不受老师管教、顶撞老师,对老师有不文明语言或行为一人次减2分;
14. 在课堂上吃零食、吃瓜子、喝饮料等一人次减1分,在校园内抽烟一人次减3分;
15. 学校内打架斗殴、一人次减5分;三人以上打架视为聚众打架,每人次减5-10分,带领社会闲杂人员来校惹事,损坏公物或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根据后果每人次减5-12分,在社会上打架惹事,反映到学校,每人次减5分,敲诈、偷盗,诈钱讹物一人次减10分;
16. 进电子游戏厅、网吧、营业性舞厅、电子游戏厅、录像厅、酒吧一人次减5分;
17. 课间在楼道里有逗留者一人次减1分;逗留现象严重者减2-5分;
18. 放学后没有关闭窗户一次减2分,未按时开锁教室门一次减2分;
19. 楼道里,楼梯上有挽臂、互相拉扯、攀爬栏杆、故意拥挤、不安要求靠右行走者一人次减1分;
20. 不遵守“三轻”者(走路轻,说话轻,关闭门窗轻)一次减1-2分;
21. 不爱护公物,在墙壁上乱涂乱画,拖把乱甩乱拖一人次减2分,用脚踏墙壁一人次减3分;
22. 教学楼内打乒乓球,打篮球,踢足球,踢毽子,打沙包等一人次减2分;
23. 学生在校内外购买、携带、玩弄管制刀具、铁棒等危险器具发现一人次减5分;
24. 教室、楼道内大声吵闹、起哄减1-3分;
25. 不按时关闭教室内灯一次减2分,乱开关其它照明开关者一次减2分:
26. 出现其他违纪现象,视其情节,酌情减分;
27. 一学期内班级有下列情况两次以上,并造成较大影响本年度不能评为“优秀班集体”
(1)学生在校外违纪违法,被派出所传唤或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者,如纵火,打架,偷盗,进电子游戏厅,网吧,录像厅,舞厅,酒吧等。
(2)学生在校内打架,致人受伤,造成极坏影响。
(3)学生拉帮结派,诈钱讹物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