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偏差行为与社会控制
第十二章 偏差行为与社会控制
第一节什么是偏差行为
一、偏差行为的概念
偏差行为是指在特定社会中社会成员不同程度地偏离或违反了既有的社会规范的行为,也被称为越轨行为,离轨行为或差异行为等。
在任何社会,都会存在一套对其社会成员行为具有约束力的行为准则,用以调节人们之间和个人与社会的社会关系,指导社会成员的社会行为,这就是社会规范,人们通过社会规范可以知道在一定的社会情境里应该如何 行事和不应该如何行事。
那么,具体有哪些行为属于偏差行为呢,这并没有一个简单的答案,事实上也没有一个明确的偏差行为的列表。因为偏差行为的具体界定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偏差行为的相对性源于社会规范本身的相对性。社会规范是相对于特定的社会,特定的历史时期而言的,在不同的社会里,同一社会在没的历史时期,社会规范也会有所不同,因此人们对偏差行为的认识也是没的。
二、偏差行为的类型
(一)按照偏差行为的表现方工可分为三大类型:偏差习惯,偏差心理和偏差文化。
1、偏差习惯是指个人行为嗜好因不为社会所认可而表现出来的行为。2、偏差心理是指因为心理或精神的原因导致无法进行常规的社会交往或社会活动所表现出来的行为。3、偏差文化是指以与社会主流或主导文化所不同的文化表现出来的行为。
(二)按行为所偏离的社会行为准则的标准可以分为三种类型:违法行为,违章行为,违规行为。
1、违法行为是违反国家法律 条文的行为,包括犯罪和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前者是指对社会具有较大危害性,且按照法律 条文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后指指虽已触犯法律,但情节尚轻微,并未构成犯罪的行为。2、违章行为是指违反有关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的规章条例的行为,这类行为虽不如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大,但体现在许多法律不能管到的方面,因此对实际的社会生活影响也很大。3、违规行为是泛指一切违反既定的生活方工,风俗习惯的行为。
三、偏差行为的功能
(-)偏差行为的负功能
偏差行为是人类社会不可避免的现象,但如果各种偏差行为大量出现,无疑会严重影响社会
的正常运行,妨碍人们正常的生产和生活,因此偏差行为的负功能 是显而易见的,主要有:
1、干扰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2、损害个人和社会的利益。3、减弱他人遵从规范的意愿。4、破坏社会成员间的相互信任。
(二)偏差的行为的正功能
偏差行为并非仅仅对社会起消极的作用,偏差行为也有其正功能 ,即对社会的运行和发展有积极的意义,主要有:1、有助于人们进一步认识社会规范。2、有助于加强社会团结。3、有助于社会预警。4、有助于促进社会进步。
第二节偏差行为的理论解释
一、偏差行为的生物学解释及其根本缺陷
为什么会存在偏差行为,生物学解释是从个人的生物性和生理性特征来解释偏差行为发生的原因,它假定有些人天生就是不守望规矩的人,因而主要着重于寻找偏差行为者的个人生理特质,尤其是强调遗传因素作用。
他们把人们的体态分为三种类型:圆胖型 ,瘦长型和健壮型。并认为不同体型的人有着不同的性格特征。圆胖型的人倾向于安逸和舒适,瘦长型的人倾向于严肃和拘束。健壮型的人则精力充沛和缺乏敏感。谢尔顿通过对不良少年的观察研究,提出健壮型的人最可能成为罪犯,因为这种人容易发努,从而作出犯罪行为、
生物学解释的根本 缺陷在于它无法区分产生偏差行为的生理因素影响和社会文化影响 的界限,也无法指出生理特征和偏差行为之间的实际联系。
二-偏差行为的心理学解释
心理学解释重视个人的精神,情绪,性格等心理因素对行为的影响 ,认为偏差行为是因为个人心理方面没有能力去学习和遵守有关的社会规范,心理学解释主要有精神分析理论和行为理论。
奥地利心理学家弗洛伊德认为不是遗传导致了行为偏差,而是由个人的童年经历所形成的人的性格在童年就已经决定了,成年后很难去改变。
心理学主要从个人层面出发解释偏差行为,有助于我们了解个人产生偏差行为的心理过程 ,特别是特定的偏差行为的偏差行为的个体发生机制,是值得不断探索的研究领域,和心理学不同,社会学解释更加强调社会结构因素对偏差行为的影响 、
三、偏差行为的社会学解释
(一)失范理论
结构功能 主义的重要代表人物美国学业者默顿应用涂尔干的失范概念,建立 了著名的失范
论来解释偏差行为的产生。
默顿认为存在两种社会规范,一种是社会对个人所追求目标的规范,比如获得财富和好名声等,另一种是对个人追求的目标的使用的手段的规范,比如经商或从政等。
社会失范会使人们处于失范的紧张状态,为缓解这种紧张,默顿认为人们可能有五种适应方式。其中除了遵从者是以社会允许的方法获得社会鼓励的目标以外,其他四种适应方式都可以被视为偏差行为。
所谓革新者,既为了追求社会鼓励的目标,采用了不被社会认可的手段,甚至是违法的手段。 所谓形式主义,是拒绝社会提供的目标,但仍然遵守社会规范的手段行为。
所谓退缩主义,是既放弃了社会鼓励的目标,也抛弃了社会认可的手段。
所谓反叛,是指不仅拒绝社会认可的目标和手段,而且试图从个人观念出发,以新的目标和手段来替代。
(二)文化传递的理论
文化传递理论,也称为亚文化理论, 这个理论认为偏差行为者表现出来的偏差行为是从其所处的文化环境中习得的,但们不是偏离了社会规范,而是遵循着所在团体的社会规范,他们的行为之所以被视为偏差行为,只是因为他们所在团体的规范和主流的社会规范不一致,甚至是矛盾的。
文化传递理论由此把社会文化分为两种类型:主流文化和亚文化。亚文化中人们的正常行为在主流动文化中就可能被视为偏差行为。因此,在文化传递理论看来,亚文化群里的社会规范的存在本身正是偏差行为的源头。
美国贫民区的人们存在着一种亚文化现象,不关心未来前途,命运决定论,宁肯犯事,不愿工作,不看重举止午体,轻视教育的价值,等,可以想见,如果一个人从小在这样的环境中熏陶长大,并接受了这些观念,那么他的行为很容易被主流文化视为偏差行为。
(三)标签理论
标签理论认为,一种行为之所以被视为偏差行为,是因为的权力集团给这种 行为贴上了偏差的标签,偏差行为只是一种被 社会定义为偏差的行为。
标签理念不仅解释一种行为是如何成为偏差行为的,而且关注社会规范是如何应用于个人身上从而制造出偏差行为者的。美国学者莱蒙特意识到并非所有对社会规范的在行为都导致被贴上偏差行为的标签。他区分了两类偏差行为,被级偏差和次级偏差。初级偏差指所有打破既有的社会规范的行为,不管是否已经贴上了偏差行为的标签,一旦人们的这种行为被贴上偏差标签的话,它就成了次级偏差、
初级偏关和次级偏差的区分提醒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应该避免轻率地给人贴上偏差的标签。
第三节社会控制
一、什么是社会控制
(一)社会控制的概念
社会控制最早是由美国社会学家罗斯在其《社会控制》1901一书中所指出的并加以阐述的,社会控制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控制 ,是指社会组织通过社会规范以及相应的方式和手段,对社会成员的社会行为进行指导和限制,对各类社会关系 加以调节和制约,对社会成员的价值观进行引导和约束的过程 ,狭义的社会控制则主要指对偏差行为给予惩处和重新教育的过程。对社会关系的控制和对社会价值的控制三个方面:1、对社会行为的控制 ,社会控制首先是对社会成员的行为予以制约,要求社会成员按照社会规范去行事。2、对社会价值的控制,社会控制还表现在对社会成员的社会关系 的控制和协调上。3、对社会价值的控制,社会控制根本上是对社会成员的思想,观念和意识的控制。
(二)社会控制的特点
1、普遍性。社会控制的普遍性表现在任何社会以及社会发展的任何阶段,社会控制总是存在的。2、规范性。所谓社会控制的规范性,是指控制不是盲目进行的,而是朝着设定的目标来实施的。3、多重性,社会控制作用于社会成员的方式不是单一 的,而是多种多样的。包括习俗控制,宗教控制,法律控制,道德控制,规章制度等。
(三)社会控制的必要性
社会控制的必要性首先表现在社会生活中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目标不一致上。如果缺乏有效的社会控制,这些目标上的不一致就会激烈的冲突,并最终导致社会秩序的瓦解。其次,社会控制 的必要性表现在稳定各种社会关系上,人的一切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 中进行的,脱离了一定的社会关系 ,社会也就不成其为社会。最后,社会控制的必要性还体现在制止社会生活中各种失控现象的方面,所谓失控,是指社会虽然有一系列的行为规范,但却并耒有效地作用于社会成员,导致社会成员可以不顾社会规范为所欲为。
二、社会控制的类型
(一)宏观控制和微观控制
所谓宏观控制,是指社会利用政权,法律 ,政策条令等手段对整个社会在总体上加以控制,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和意识形态等方面的控制。
所谓微观控制,是相对于宏观控制而言,在社会生活的各个具体领域所实现的控制,这些领域涉及人们最基本的社会生活需求。
(二)制度化控制和非制度化控制
所谓制度化控制,是指按照一整套条文规定,有某种组织体系加以推行的一种社会控制形式。制度化控制在整个社会的社会控制方工中占重要地位。包括法律控制,宗教控制,规章制度控制。
所谓非制度化控制,是指社会控制的形式并不以明文规定的条文来实现,而是通过社会成员日常互动所形成的共识来实现,非制度化控制虽然没有十分明确的行为规范,通常也没有特定的组织来执行和监督这些规范的遵守情况,但它却能深入地影响行为者的内心,改变他们对生活的 态度。非制度化控制包括习俗控制,道德控制,社会舆论控制等。
制度化控制和非制度化控制有时候是统一的,有时候是不统一的。
(三)外在控制和内在控制
外在控制是指利用外部的社会力量促使社会成员遵从社会规范。社会成员在社会生活中会遇到社会各方面对其提出的行为规范的要求。
内在控制是指行为者个人将社会规范内化为自己持有的观念,从而自觉灶按照社会规范的要求约束自己的社会行为。相对于外在控制,内在控制对于个人而言是主动的,积极的。我国传统文化非常重视内在控制,要求人们通过学习,内省,成为有修养的人。其中,慎独主是一种很高尚的要求,所谓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就是要求人们即使在没有其他人在场,也就是没有外部力量监督的情况下,仍然能够把握自己,不放纵自己的行为,严于律己。
(四)积极性控制和消极性控制
积极控制是指利用奖赏性手段来鼓励社会成员按照社会规范行事,这些手段包括物质性奖励和精神性奖励。消极性控制是指利用惩罚性手段来防治社会成员的偏差行为。刑法就是通过明确对犯罪行为的惩罚来取得一种禁止犯罪的威慑力。
三、社会控制的方式
(一)法律控制
法律 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一种社会规范。法律 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以国家权力为依托,是所有社会规范中最具有权威的一种。法律控制是给予强制执行的一种社会控制方式。
(二)道德控制
道德是人们在集体生活中约定俗成的一套辨别是非,辨别善恶,辨别正义与非正义的价值标准。道德由习俗发展而来,以后经过统治阶级的选择,提炼和整理,成为教化人们的规范体
系和控制方式。
(三)习俗控制
习俗是人们在集体生活中逐渐形成并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是人类生活中最基本的也是原始的一种社会控制方式。习俗经道德和法律 有着更广泛,更普遍的行为约束力。
(四)宗教控制
宗教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控制方式,其主要特点是:相信现实世界之外存在着超自然的,能统摄万物的神秘力量或实体,它拥有绝对权威,主宰自然进化,决定人世命运,从而使人产生敬畏及崇拜,并引申出信仰认识及仪式活动,对其教徒产生很强的约束力,由于宗教的教规往往是通过宗教教育内化为教徒的自觉行为,因此其约束教徒社会行为的能力甚至比道德控制更强。
四、社会控制的适度问题
社会控制是对人们的社会行为加以指导和约束的过程,因而涉及个人和社会的关系问题。 所谓社会过控,是指过分强调社会控制的一面,忽视了社会成员的个性表达及自由要求的一面,所谓社会失控,是指社会控制相对削弱,社会成员的自由散漫性提高,这两种情况都不利于社会关系的协调,不利于社会整体效应的发挥,应当努力避免,一旦发现就要及时克服和矫正。
社会控制是对个人的社会行为的控制和引导,并非对个人所有行为的控制和引导,当个人的行为直接 或间接地涉及他人和社会团体利益时,个人的行为必须以不损害行为对象的利益为原则,必须服从某种 社会规范,这样才能为所接受,反之,就要受到社会的惩处。
合理适度的社会控制有利于人的个性全面发展以及创造 性的发挥,也有助于社会稳定 繁荣,反之,则是对个性的压抑,不利于社会进步,任何形式的社会控制,其最终效果必然是体现在对社会在员的实际控制上,包括对他们的社会行为,社会关系 以及社会意识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