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论文:创建基层服务型政府,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党校论文:创建基层服务型政府,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内容提要]
当前,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但政治体制改革相对滞后。随着形势的发展,加快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已经是日益迫切的任务。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必须对我国政府职能转变以后的政府角色定位有新的思考,并制度建设上有现实的准备。尤其是基层服务型政府的创建,要本着建立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减少管制,强化服务意识,要在制度设计和体制安排上保证基层政府的服务本质,有效提高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质量。创建基层服务型政府只能是在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在大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进行。要通过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能力,推进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和电子政务建设,切实提高基层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
关键词:服务型政府、职能转变、公共服务
论文提纲:
一、创建基层服务型政府的意义
(一) 创建基层服务型政府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
(二)服务型政府的定位是可以有效调跳出机构改革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
(三)创建基层服务型政府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二、创建基层服务型的困扰因素及其分析
(一)政府职能转变相对滞后
(二)经济转型时期政府权利的弱化将持续一个较长的过程
(三)人们固有的思想观念和认识对建立服务服务型政府的束缚不可低估
(四)各级政府还没有完全作到依法行政
三、如何创建基层服务型政府,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
(一)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建立服务型政府提供制度保障
(二)不断提高政府能力,为政府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提供能力上的保障
(三)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提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
(四)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是建立服务型政府,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的现实选择
论文正文:
引言
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是一场深刻的革命。在这场变革中,我们需要抛弃的既有不合时宜的制度,更有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管理理念。。三是要从“注重权力”向“严格责任”转变。树立正确的权责观,要责任当头,而不是权力当头。要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因此,这项改革首先要集中解决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增强行政管理的活力,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制度保障。机构过多、过杂和管理权限过宽又相互重叠是我国政府的制度性缺陷,这也是我国政府“重管理轻服务”在机构设置上的原因。政府机构总是要以某种方式来行使权力,有了庙就得有和尚,有了和尚就要念经。政府管理职能过强而服务职能明显不足,表现为很强“审批经济”色彩。即行政审批过多、过滥,据不完全统计,仅国务院70个有审批权利的部门就有审批项目2854项,省级政府行政审批项目多则2000多项,少则1000多项。在上述2854个审批事项中,只有11.8%是依据国家法律设定的,那些依据部门文件和部门内设司(局)文件设定的审批事项则占到了36.8%的比例。③在这样一种制度下,不仅审批事项多、审批范围广,而且审批环节多、
审批很不规范,极易滋生权力腐败。
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的立足点是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但比较优势要转化为现实的竞争优势,必须要有高效率的市场环境的支撑。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建立高效率的市场环境的支撑体系的重要方面,因此必须在立足中国国情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政府改革的有益成果,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全面实现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从“细职能、大政府”向“宽职能、小政府”转变,从“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转变,从“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转变,努力建设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符合民主法制要求和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的管理体制。
政府从经济学角度看,是靠来自社会的税收作为收入,向社会提供公共品作为产出的部门。社会对它的投入是税收,社会从它得到的产出是公共品。从这个意义上说,提高政府效能,实质是政府效益最大化,即以最少的财政收入,提供最多的公共产品,从经济学角度看,也就是是公共品的收支比问题。效能比最大化,是政府竞争力的集中体现。在国与国竞争,省与省竞争中,财政收入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强,并且二者之比最优化的政府,将最终胜出。因此,进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必须不断提高政府的效能,在相当程度上也就是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
(二)服务型政府的定位是可以有效调跳出机构改革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 政府机构作为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组织,具有天然自我膨胀的倾向,要让政府退出社会经济领域,是一件困难的工作,因为它涉及众多政府部门的权力和利益,它们是不会轻易放弃其权力和利益的。非政府组织的快速发展对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强大外源力。但由于政府对全社会的经济、社会活动的宏观调控能力比较薄弱,而对微观活动管得过多过死,影响基层单位的自主能力和活力,从而极大地抑制了非政府组织的生长和发展,也使得政府机构在经历了多次改革之后,职能转变缓慢,成效不明显。
因为政府履行职能不明确,使得中国政府不断地进行机构改革而始终走不出循环怪圈。改革开放以来的前三次政府机构改革,是在旧的权力格局和国家传统管理的基础上进行的,一直未能从根本上触及政府与企业、政府与事业单位、政府与社会这一权力关系的神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