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标准产品装配工时定额(说明)
燕 开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版本号2013-1.0
配电产品成品装配标准工时定额说明:
一、壳体及结构调整:
1.1、产前准备、壳体组装、调整及附件安装等。
二、母线组:
2.1、产前准备、母线测量、首件试制及试装、母线制作、母线调直及整形等。
2.2、定额中含配合检验工作的全过程。
三、一次组:
3.1、安装部分:产前准备、布件、元件安装及调整、柜体结构件拆装调整、防护安装等所有工作量。
3.2、一次部分:产前准备、母线套烤热缩安装、导线制作、布线、接线、接线后的检查等所有工作量。
3.3、资料部分:元器件合格证、说明书的收集、整理、保存,装箱单的填制并报检入库等所有工作量。
3.4、定额中含配合检验工作的全过程。
四、二次组:
4.1、安装部分:产前准备、布件、元件安装及调整。
4.2、走线部分:产前准备、线号打印、导线制作、布线、接线、接线后的检查等所有工作量。
4.3、因用户要求,需随成套柜配带联屏电缆时,技术部按每套联屏电缆50工时下发。
4.4、定额中含配合检验工作的全过程。
五、特殊规定:
5.1、严格按照图纸和技术要求加工。
5.2、产品定额中含所有附件装配工时,不再追加核发任何单项工时及临时派工。
5.3、由于购买的元件及设备质量问题,造成较大(人均实际用时超过1小时)返工,由质管部门出具返工证明,根据返工工作量核发工时。
5.4、由于用户或设计变更原因,造成的返工,由技术部门出具设计追加变更单,注明返工工作量、根据返工量核发工时。
5.5、样机加工按测算后工时的2倍核发工时(含产品修改调整工时)。
5.6、返工工时、新产品、特殊产品由工时管理员核算,主管副总审批后发放。
5.7、工时发放由技术部按标准定额打印在材料表指定的位置,发现涂改或添加此单作废。
5.8、根据产品的更新、设备更新及产品工艺的改进等,工时管理员可随时调整工时标准,经主管副总审批后执行。
5.9、公司根据产品结构和市场经营变法,每年对工时标准定额做一次修订。
6.0、三箱产品各工序工时分配由组长按实际工作量进行分配,部长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