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基桩检测合同
合同编号:
建筑基桩检测合同
工程名称:蚌埠市龙子湖西岸滨湖新区市政道路路网工程龙湾路、宏业南路、
公园南路等桥梁桩基工程
委托单位:蚌埠中铁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 安徽省勘查技术院 签定地点: 蚌埠市南湖路南首(新市政府东侧) 签定日期: 2011 年 8 月9日
安徽省建
设厅 制
委托单位: 蚌埠中铁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检测单位: 安徽省勘查技术院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对蚌埠市龙子湖西岸滨湖新区市政道路路网桥梁工程桩基进行检测,签定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蚌埠市龙子湖西岸滨湖新区市政道路路网工程龙湾路、宏业南路、公园南路等桥梁桩基工程
1.2工程地点: 蚌埠市经济开发区龙子湖西岸滨湖新区 1.3工程规模、特征: 一座3跨和三座1跨,计四座预应力空心板梁,钻孔灌注桩中桥
1.4桩基设计概况:
总桩数: 暂定60 根 桩 长: 25M(龙湾路K1+158桥),其他以单桥图纸设计为准 桩直径: 1200 mm 、1500 mm、1700 mm 设计承载力: 桥台单桩承载力设计值3300KN,桥墩单桩承载力设计值5400KN (龙湾路K1+158桥),其他见单体桥设计图纸。
第二条:检测方法、内容及数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基桩检测的方法、内容及数量如下: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如下: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基桩检测报告如下:
第五条:检测时间
本工程桩基检测,按照甲方工程部书面要求的时间及时完成检测。现场检测完成 2 天内提交检测快报(按单位工程完成时间及时提供检测快报)。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与责任
6.1甲方按时提供必要的设计、施工、勘探等资料。
6.2甲方负责按乙方要求提前做好被检测基桩的桩头处理,基坑开挖等工作。
6.3甲方应保证高应变检测场地平整,吊车、汽车能就位检测。 6.4甲方负责声波透射法检测前,应预埋好测试管,并将管上下端封好,提供检测用电(220V、380V)及检测仪器存放地点等。
6.5甲方负责现场检测有关各方的配合、协调工作,并提供 / 名壮工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6.6由于甲方原因,现场不具备测试条件或提供资料不全而未能按期完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6.7甲方负责按时支付乙方检测费用。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与责任
7.1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乙方及时进行现场检测,按时提交检测报告。
7.2乙方必须严格按《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03)进行检测,确保检测质量,并对测试结果负责。
7.3检测试验开始后乙方必须确保24小时进行检测作业,最快时间内出具检测报告。
7.4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甲方及总包单位现场管理,检测期间因违反相关安全规定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一概由乙方负责。同时,对因不可预见或非甲方原因引起突发状况等因素造成的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7.5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进场时间提前准备,及时进行现场桩基检测,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每延误一天给予乙方处罚伍仟元。
7.6乙方自行负责现场检测设备保管义务,发生损坏、丢失现象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检测费用及付款方式及合同终止:
8.1本检测项目测试费按以下单价和实测桩数计算,其中:
(1)低应变检测,单价 300 元/根; (2)高应变检测,单价 3500 元/根; (3)超声波检测, 单价 1250 元/根。
检测费用合计: 暂定112500元(以实际发生决算)。
8.2检测费用支付方式及合同终止:检测费按以上单价和实测桩数最
终决算,待所有检测报告提交完毕,并提供发票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合同终止。
第九条:违约责任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贰 份,
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蚌埠中铁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负责人: (签名)
联系人: 车孝跃
地 址:蚌埠市南湖路南首(新市政府
东侧)
邮 编:233000 电 话:[1**********]
单位名称:蚌埠中铁置业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帐号:
开户银行:蚌埠建行车站支行 帐号:[***********]54 负责人: (签名)
联系人: 鲁劲风
地 址: 蚌埠市解放一路175号 邮 编: 233000 电 话: [1**********] 单位名称:安徽省勘查技术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