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红柿(番茄)"溯源
西红柿,又叫 “番茄”、“洋海椒”,俗称“洋柿子”。名之曰:“洋”,可见不是中国土产,而是“舶来品”、“进口货”。说起它的历史来,颇为漫长,也很有趣味。
原来,“西红柿” 的老家在南美渊秘鲁的茂密而浓郁的森林里,当地人民管它叫“狼”、“狼桃”。狼,可见它是不好惹的,当然,更没有人敢随便碰撞它了。红艳艳的狼桃孤寂地度过了一个世纪又一个世纪,无人光顾,也没有人理睬。结实了,落了地,腐烂了,默默无闻地过着悠长的岁月。一直到了l6世纪,英国的俄罗达里公爵涉过大洋,不远万里来到了这异域他邦,当他看到这红艳艳的“狼桃”时,禁不住欢喜起来。当地人告诚他不能吃,否则会遇到危险。在他离开秘鲁时,冒着风险挖掉了一棵,带回英国皇宫,作为珍贵礼品,奉献给他的夫人伊丽沙白女皇欣赏。这样,皇宫里有了狼桃的姿影了。随后,西红柿渐渐越过森严高大的皇宫,走向民间的花园和庭院,逐渐在欧洲传布开来。欧洲人就把它称为“爱情苹果”,在广阔的天地里繁衍起来,但不过还是作为一种观赏品出现。那时,人们看到它的枝叶上长满了细细的茸毛,它还有着一股从未品尝过的怪味,据传闻它又有毒不能入口,因此人们对它十分戒备。但它那红润的颜色,扁圆的形状,颇使人喜欢,它被少男少女们作为甜蜜的爱情的信物,纯洁友谊的象征,彼此馈赠着。就这样,狼桃蒙受着不白之冤,长达300多年之久。
到了18世纪,狼桃的命运开始有了转机。一天,有一位法国穷困的画家,对着狼桃写生,一眼一眼地注视着,~笔一笔地临摹着、画着、看着,突然,被它吸引住了,蓦地产生了一种想尝尝它的念头。他抑制不住自己的欲望,便忘乎所以地拿了一个,随即咬了一口,一种又酸又甜的滋味使他不可言状;但似乎在同时,他心惊肉跳起来,担心着这可能是不祥之兆,便急急忙忙穿蛾好服装和帽子,写下了遗嘱,然后便直挺挺地躺在床上,闭着眼睛,等着“死神”向他走来。时问一分一分地过去,一小时一小时地过去……过了整整一天,画家还没有见着上帝。他又惊又喜,不禁狂呼起来;“我吃狼桃了,我没有死啊!”人们簇拥着他,询问他,这爆炸性的消息,震动了古老的欧罗巴,传遍了整个法兰西……这位画家也成为一时的传奇英雄和无畏勇士。接着,奇迹不断发生,在1802年的一天,罗伯特·吉本·约翰逊站在美国新泽西州的萨勒姆地方政府办公楼的台阶上,在无数好奇者面前做了一次史无前例的当众表演。他面无惧色地吃下狼桃,用手帕擦抹着嘴角,人们一时轰动起来,狂呼着他的名字。
从此,被人们视为迷津的“狼桃”,成了人们喜欢欢的食物,它的足迹几乎走遍了全世界,赢得了全世界人民的普遍欢迎和爱戴。现在,西红柿已有四、五千个品种。国外为了适合机械收采和包装运输,还培育出一种近似方型的西红柿,这样,装箱既多又方便。
番茄原产于南美,可能于16世纪上半叶由墨西哥传入西班牙,西班牙语吸收了纳瓦特语名称,称之为tomate。到了18世纪中期,英国人误以为该词也像许多西班牙词一样,应以-o结尾,遂改拼作tamato。约在1830年之前,大多数美洲人原以为番茄有毒,不能食用,因此一度称其为wolf apple(狼果)或wolf peach(狼桃)。旧时tomato有个美称,即love apple或apple of love(爱情之果)。一般认为此称产生于误译。西班牙人从南美引进番茄之后不久,又将其输出到摩洛哥。意大利商人又从摩洛哥将其带往罗马。意大利语称之为pomo dei Moro,相当于英文apple of the Moors(摩尔人之果)。当时欧洲人将非洲西北部地中海沿岸的伊斯兰教徒,包括摩洛哥人在内,统称为“摩尔人”。法国人从意大利引进番茄时,误意为意大利语dei Moro(摩尔人的)相当于法语d’amour(爱情的)。于是,“摩尔人之果”成了“爱情之果”(pomme d’amour),英文apple of love是由法语翻译过来的,故有此名。时至今日,番茄的德语名字依然作Liebesapfel,其字面义即为“爱情之果”。由于这一误解,再加之番茄本身鲜艳夺目,无怪乎欧洲青年一度将其视为爱情的象征。
番茄:地球人都知道这就是西红柿。原产南美洲的秘鲁,清朝中晚期通过“丝绸之路”传入中国。但1983年,我国四川省考古队从成部凤凰山的西汉古墓中,发现有番茄等农作物种子,四川省农科院还精心培育出了植株.由此证明我国2000多年前就有这东西了。当然,那时一定不叫现在这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