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
划” 和“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6年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教师”计划)研究生,拟招收6人;“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辅导员”计划) ,拟招收3人。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工作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高校辅导员。 二、报考条件 1.已获硕士学位。
2.报考“高校教师”计划的考生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3.报考“高校辅导员”计划的考生为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中,拟录取的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需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
4.《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三、招生专业及导师
“高校教师”计划
“高校辅导员”计划
四、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在职定向。基本学制4年,入校后至少全脱产学习一年,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 五、报考材料
考生须将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2016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见附件一)或《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二)连同其他报名材料一并提交给马克思主义学院。
六、未尽事宜均以《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规定为准。
2016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 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
注:本表一式三份:考生本人、考生所在单位、招生单位各留存一份
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