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巡防大队绩效考评细则
治安巡防大队绩效考评细则
为了正确评价治安巡防大队正式民警以月为时段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年度考核提供依据,根据《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范围
治安巡防大队全体民警。
二、考核原则
总分为150分,每人基础分为100分(另50分为单项工作加分项目),重点是日常工作,工作好的加分,差的扣分,突出重点工作,坚持公平合理原则。
三、考核内容
全体民警日常工作,重点是考评工作实绩。
四、考核办法 实行百分考核制,在百分基础上,根据工作情况相应进行加分或扣分。单项工作加分上不封顶,扣分扣完为止。每位民警的考核加分、扣分情况大队每月公开一次,每年年终以月绩效考评为基础进行年度考核。大队严格按照本考评办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进行评分。
五、考评时间
月绩效自评于月后2日内完成,交大队主管领导。
六、考评等次
绩效考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合格) 、基本称职(基本合格) 、不称职(不合格) 四个等次 。其基本标准是:综合分90分以上者为优;70—89分为称职(合格) ;60—69分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 ;59分以下为不称职(不合格) 。
七、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绩效考核领导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下设办公室 同志为办公室主任,以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指导绩效考核工作。
八、考核细则(总计150分)
(一)日常工作(100分)
1、巡防工作职责落实情况。(40分)
(1)掌握了解巡区情况,及时准确收集上报各种巡区治安动态信息、材料,可防性案件明显减少。(5分)
(2)遇到突发事件或事故,能及时组织巡防队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留置犯罪嫌疑人。(5分)
(3)能认真按照规定的巡逻区域、巡逻时间组织带领巡防队员在巡区内开展巡逻防范,工作期间不做与巡逻工作无关的事情。(5分)
(4)能教育引导巡防队员立足巡区、服务群众,为巡区居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巡区群众对队员的评议好,满意率高。(10分)
(5)教育引导巡防队员之间精诚团结、密切配合,整体
凝聚力、战斗力强。(5分)
(6)治安岗亭干净整洁、台帐健全完整、巡防器械完好齐全,物品摆放有序。(10分)
2、仪容风纪落实情况(20分)
(1)所带领分管中队在值勤或巡逻期间,能够自觉按照要求统一着装,佩带巡防标志和上岗证,没有披衣、敞怀、歪戴帽子、卷裤腿、穿拖鞋等不良现象。(10分)
(2)分管中队巡防队员在巡逻途中举止端庄、精神饱满,没有吸烟、说脏话、嬉笑打闹、勾肩搭背等现象。(10分)
3、学习制度落实情况。(10分)
(1)能够带领分管中队按照大队规定认真坚持政治思想学习,学习有笔记、有心得,且记录详细。(5分)
(2)在每天两个小时的训练中,认真、严格,积极参加会操、圆满完成训练任务。(5分)
4、内务卫生制度落实情况(10分)
(1)分管中队能够认真执行内务管理制度,被褥叠放整齐、室内卫生良好,门窗干净,地面无烟头、纸屑。(5分)
(2)分管中队公共卫生打扫彻底,楼道、地面无污物,环境优美。(5分)
5、考勤制度落实情况(20分)
(1)分管中队严格遵守大队的有关制度,当月中无队员旷工、迟到、早退、串岗等违纪行为。(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