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调整(业务与操作2016年第4期)
社会保险业务与操作
2016年第4期(总第67期)
昆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编印2016年7月14日
编者按:为贯彻落实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省人社厅财政厅《转发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251号)以及苏州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苏人保规〔2016〕4号),市政府办公室下发《》(昆政办抄〔2016〕27号),自2015年10月1日起,调整现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总体上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水平。有关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调整和经办事项如下:
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调整
一、范围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
二、政策规定
1、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至八类(见附表)。
2、一至八类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为0.8%、1.2%、1.4%、
1.6%、1.8%、2.0%、2.2%、2.4%。劳务派遣企业参照行业类别四执行。
3、为与我市现行浮动费率办法衔接,2015年10月1日至2016
年6月30日期间的工伤保险费仍按原浮动费率办法执行(已浮动的费率部分不作调整清算);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工伤保险费,按今年初确定的浮动单位名单以及具体上浮档次120%、150%,按照新划分的行业基准费率重新确定上浮费率。2017年后的费率浮动办法另行制定。
三、用人单位行业类别的确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对参保用人单位进
行行业分类。其中:对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其行业类别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根据其经营范围等信息确定行业类别。
1、对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市社保中心依次与市场监管
部门提供的数据比对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号、单位全称等信息,凡比对一致的,直接在信息系统中确定其行业类别。
2、对新参保的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用人单位,在进行社会保
险登记时,依次通过“三方并联信息协作平台”、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比对,凡比对一致的,直接在信息系统中确定其行业类别。未能比对到的,由用人单位到注册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出具《企业登记资料查询表》后直接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登记手续,确定行业类别,各区镇窗口不再受理。
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新参保的,社
会保险登记直接到市社保中心办理。
3、对已参保但未能比对一致的用人单位,需由用人单位到注册
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出具《企业登记资料查询表》后,到社保中心办理确定行业类别手续,否则不予结算。
4、对办理工商信息变更涉及行业分类的用人单位,需提供注册
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企业登记资料查询表》,到社保中心办理单位变更登记手续。
四、清退补征办法
1、从2016年7月1日起,按照新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确定
用人单位应缴工伤保险费金额。
2、用人单位新的基准费率高于原基准费率(1.8%)的,2015年
10月-2016年6月少征收的工伤保险费,于2016年7月社会保险结算时一起补征;用人单位新的基准费率低于原基准费率的,2015年10月-2016年6月多征收的工伤保险费,于2016年8月由社保中心统一清退至用人单位基本账户。
3、清退或补征都根据用人单位的新老基准费率确定,不考虑浮
动费率因素。
附件
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行业类别行业名称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其他金融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构,一
人民政协、民主党派,社会保障,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国际组织
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二联网和相关服务,房地产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居
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新闻和出版业,文化艺术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三
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其他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水利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娱乐业
农业,畜牧业,农、林、牧、渔服务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四
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铁路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体育
林业,开采辅助活动,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五
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渔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六
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七
八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其他采矿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