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山小学足球竞赛规章制度
元宝山小学足球竞赛规章制度
一、主办单位
元宝山小学
承办单位
元宝山小学政教处 元宝山小学体育组
二、参加班级
三、四、五、六年级
三、竞赛日期与地点
时间 3月份
地点 元宝山小学操场
四、参加办法
1、由各班为单位组代表队参加比赛。
2、采用循环赛定胜负积分的方法
五、参赛资格
1、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本校在籍在册的小学生
2、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参保学生。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六、报名办法
1、以各班为单位可报领队1人(领队必须是班主任)。报教练员1人,运动员10人。
2、报名运动员的球衣号码小学组为1-10号,并在本年度参赛过程中不得更改(上衣背后号码尺寸为25公分,胸前和短裤号码为10公分)。
七、竞赛办法
1、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2、为七人制比赛,使用4号比赛用球。
3、小学组全场比赛时间为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4、小学七人制比赛每场换人次数不限,替换下场的队员不可以重新上场替补其他队员。在规定的比赛时间内,如双方队为平局,则以罚点球决出胜负。
6、比赛中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的红、黄牌在每个阶段比赛期间内有效,得到一张红牌或累计2张黄牌的运动员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
八、记分和决定名次办法
1、每队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
2、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下列办法决出名次。
(1)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净胜球、进球总数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
(2)如上述各项仍相等,则依次按照各自在小组单循环所有比赛场次中的净胜球、进球总数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
(3)如再相等,则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1、每组录取前三名。
第一名给予总冠军奖杯奖励(流动奖杯),前三名运动员给予奖状
和一定物质奖励。
2、表现优异的运动员可选拨至校队。
十、比赛监督、裁判长及裁判员
1、裁判长:邵庆
裁判员:宋喜涛 邸大强 刘俊波 廖占宇
2、裁判员自备服装和鞋袜。
十一、校长杯,将每学年举行一届。
2016年
文明竞赛队评分标准
1、 参赛运动员遵守赛会各项制度,尊重对手、尊重观众,队
伍团结;
2、 领队和教练管理运动队认真负责、无脱岗、酗酒等违纪现
象;
3、 运动队参加开闭幕式入场服装统一、精神面貌好。
4、 爱护公物,服从裁判、队员得红、黄牌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