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明书店与我的童年(书店的灯光)
万光治
《 人民日报 》( 2012年03月20日 20 版)
在1948年冬天的兵荒马乱中,我随母亲从南京迁回成都,父亲还留在供职机构不能离开。八岁那年,我因染上肺结核辍学两年半。在那个年代,孩子们可玩的东西很少,更不用说离开学校养病,日子更是难熬。
幸运的是学校让我识得几个字,令我在读书中找到了乐趣。不幸的是父亲的藏书全都丢在了南京的老屋,家里仅有的几本杂志《中学生》、《少年中国》已经被我连猜带蒙地翻了好几遍。不幸中的万幸则是,我家住在成都少城永兴街,走出小巷20米便是祠堂街。祠堂街是成都有名的文化街,据说当时曾有书店81家,著名的如普益书店、开明书店、大东书局、正中书局等等。后来公私合营,书店大大减少,但开明书店依然存在,且留给我的印象最为深刻。
开明书店一面临街,另三面靠壁皆是书架,插满架上的书可以任意翻阅。书店中间是用木板搭起方形书摊,上面整齐地摞满书,顾客绕台而行,取书很是方便。顾客读书站得累了,可以蹲下或坐在地上,只要安静阅读,不会有人来打搅你。我常常在告知母亲后,独自去书店。读书令人忘掉一切,常常到了吃饭的时候,母亲或姐姐总能在书店找到我。
只可惜店里的儿童读物不多,我往往先浏览书名,就书名猜内容。有一次,发现一本四川儿歌集,此前我学到的儿歌都是口耳相传,带着吟诵的腔调,在书本上读到儿歌,还是第一次。我因此背诵下来平生第一首、至今也是最长的一首儿歌:“月亮走,我也走,我给月亮打烧酒。烧酒辣,买黄蜡。黄蜡苦,买豆腐。豆腐薄,买豆角。豆角尖,尖上天。天又高,好打刀。刀又快,好切菜。菜油青,好点灯。灯又亮,好算账。一算算到大天亮,桌子底下有个大和尚!”儿歌以生动的语言,给人以知识,还用了转韵、顶针的手法,读起来音调流转,一气呵成,诗末一句突如其来的转折,更引人粲然一笑。这对我无疑是一次诗歌的启蒙。
一天下午,和同街的几位小伙伴到公园玩耍,在回家途中路过开明书店。自然而然地,大家停下来翻翻书,我当时没有注意到伙伴们只呆了一会儿就走了。当我放下书想赶上去时,一位店员来到我身旁。这位店员我经常看到,和我父亲一般大的年纪,常年穿着蓝色的中山服,戴着长长的袖套。他轻声细语地对我说:“小朋友,这些书签是送给买书人的,不能随便拿走。”我吃了一惊,血液一下子冲上脑门,脸陡然涨得通红。说实在的,我常在这里看书,从来就没有留意过里面的书签。“我没有拿。”我嗫嚅着,心里很委屈,也很害怕。自小受到的教育,使我视盗窃为世间最羞耻的事情。我没有料到这样的羞耻,竟然一下子落到我的头上。也许是我的表现让他以为我不过是一时犯糊涂的好孩子,或者他认为是自己错怪了我,总之他很歉疚,摸着我的头说:“哦,对不起,是我错了。”说着从书里抽出几张书签,送到我的手上:“这个,送你。拿着吧。”我不要,他一定要我收下。最后,他把书签塞进我的口袋,友善地说:“欢迎你常来看书。”
我追赶上同伴,没有向他们说刚才发生的误会,却无意间看到他们手里拿着的书签,心里顿时有说不出的滋味。自此以后,我再也没有踏进那个书店,但在此后的几十年间,却不时想起开明书店里的这一幕。我从来没有责怪过那位店员,因为我们当中确实有人拿走了书签。我甚至感激这位店员,因为当他以为我拿了书签时,并没有叫嚷,而是很礼貌地让人明白不能做不该做的事。当他发现自己错怪了人,更知道该怎样道歉,怎样弥补给他人可能造成的伤害。他懂得人的自尊、尤其是一个孩子的自尊,其实和生命一样重要。我相信那位店员当时并没有想到很多,他的作为只是出自本能。而这本能来自他的教养,来自他生活环境的赐予。我由此更相信当时的开明书店在近30年的历史中,已经造就了自己的文化——书店,并不只是卖书的商店。
在开明书店,我并没有读到多少书。但这个偶然事件却让我学会了怎样尊重别人、尊重自己。我相信后来无论是做父亲,还是做教师,这个经历都给了我潜移默化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