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性评价教学大纲指导
附件1:
教学大纲的编写要求
教学大纲应包含七个部分: 1、课程描述部分:
包括教师的授课目的、学生通过成功完成课程学习任务,可达到的目标和取得的收获、主要教学内容、教师对学生学习成果的期望。
2、先修课程及应具备的知识
学生学习该课程需要有的其他课程基础或相关知识。 3、学习目标
每门课程的学习目标设置应包含3-5个,而且应涵盖知识、技能以及各种综合能力等。每个大的学习目标下可设小的学习目标(如1a、1b)。学习目标设定后必须考核,但可分布在整个学期之间考核。学习目标的描述应采用可操作性的动词描述。如,描述知识掌握的词,叙述、陈述、定义、识别、列表等;描述理解力的词汇,描述、解释、说明、概述、翻译、整理等;描述应用能力的词,应用、计算、举例、制作、图解说明、下结论、构建、示范等;描述分析能力的词,分析、归类、比较、推论、诊断、对比等;描述综合能力的词,设计、编写、重建、假设、综合等;描述评价能力的词,评定、决定、证明等。
准确的学习目标可以帮助教师更准确的告诉学生,教师对他们的期望,可以帮助学生更加有效的学习。同时,设定准确的学习目标能够帮助教师更有效地组织教学材料,科学的选用教学策略或方法,例如讲授、研讨、自学或实验等。将教学策略和教学目标匹配起来。
4、总成绩的构成
是指总成绩的构成比例,可以由考勤、作业、调查报告、小测验、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等成绩构成。考核形式应在3种以上,期末考试成绩不得超过40%。考核形式的选取应符合设定的学习目标。
该部分还应标明等级成绩与百分数成绩的对应关系。 5、评价标准或要求
评价标准是任课教师在评价活动中设定的相关要求。评价的客观性是评价标准具有科学性的重要依据。过程性评价中每个环节的评价标准是进行评价的核心部分,也是引导学生价值认识的指挥棒,它引导着学生努力的方向。有几种评价就应设定几种评价的标准。评价标准和要求应与学习目标相互联系。
6、教学方法
指出该门课程在教学过程中所使用的教学方法,如:讲授法、讨论法、读书指导法、任务型教学法、小组合作教学法、演示法、实验法、引导探究法等。
7、参考书或教辅书
过程性评价的目的之一就是促进学生自主构建知识,主动发现和解决问题。读书除了能够使学生获取知识,更大的益处是激发想象力和灵感,提高学生批判、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利于学生形成主动学习的良好习惯。教师提供的参考书或教辅书应融入评价内容。
每门课程至少给学生提供2-3本与该门课程有关的阅读书目。
教学计划表参考模板
教学计划表包含上课的周数、每周学时、每学时的主要内容、覆盖的教学目标、考核的知识点等内容。见下表:
注:在对应学习目标中,1、2、3等数字为教学大纲中设定的学习总目标,a、b等字母为大纲中设定的学习分目标。
教案参考模板
教学日志参考模板
注:可根据章节内容定期填写,但每学期不少于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