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扶持成长型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莒发〔2012〕
19号
中共莒县县委
莒县人民政府
关于鼓励扶持成长型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为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科技型、创新型、成长型企业,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后劲。现就鼓励扶持成长型企业加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培育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完善成长型企业扶持发展措施,鼓励成长型企业强化项目投入,膨胀发展规模,提升发展质量,使我县的产业集群和骨干企业群体迅速壮大,经济社会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提速发展,在省市的县域经济综合排名明显上升。
— 1 —
(二)培育目标。经过3至5年努力,培育10家以上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销售收入、利税年均增长超过20%的规模以上企业;培育10家以上年销售收入5亿至10亿元,销售收入、利税年均增长超过20%的规模以上企业,使其成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成长型企业的认定和管理
在本县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不包括十大工业企业(集团)。行业类别以建材、食品、塑料、化工、机械等特色产业为主,产品创新能力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产业发展导向要求。成长型企业的管理由县经信局会同县民营办、贸易办、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等部门负责,实行动态管理,每年一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布。
三、完善促进成长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加大对成长型企业的政策扶持。
1、设立成长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进行奖励扶持。支持成长型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提升产业规模,完善相关公共设施。成长型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由县财政局会同县经信局、民营办、贸易办、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等部门,制定具体办法。各乡镇(街道)也要根据各自实际,设立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支持成长型企业发展。
2、享受相关政策优惠。成长型企业参照执行《中共莒县县委办公室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县十大工业企业(集 — — 2
团)评选办法和莒县优秀诚信工业企业评选办法的通知》、《莒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莒县企业上市扶持政策的通知》以及鼓励工业企业加快发展奖励办法、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办法、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奖励办法等文件的要求,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
3、给予表彰奖励。通过对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成长能力、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对达标的给予表彰奖励。
(二)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1、优化融资环境。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适宜成长型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将成长型企业优先列入重点支持对象,扩大授信额度,优先保证贷款需求。同时,大力推进企业信用建设,强化企业信用意识,与更多的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体,银行借贷为支撑,多层次、多渠道引进资金的企业科技创新投入保障体系。
2、鼓励担保服务。建立和完善担保行业风险控制和补偿机制。探索创新担保模式,逐步建立形式多样的新型担保机制。
3、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建立适合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企业金融服务长效机制,加大创新力度,丰富企业融资产品结构,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机制,进一步丰富投资者结构,发展多样化的投资者群体,开展融资租赁,发行企业债券,推进企业上市融资。
(三)保证企业用地和环境容量等需求。
1、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充分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 — 3 —
减挂钩政策,突破用地瓶颈,优先考虑成长型企业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要,优先协调将成长型企业用地转为国有出让。
2、环境容量指标优先用于支持成长型企业项目建设,环保补助资金优先支持成长型企业进行污染治理。
3、对成长型企业在煤电油运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
(四)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
1、在行政审批方面,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提高服务效率,让落地的项目享受更高效便捷的服务。
2、配套完善县工业园区、日照海右经济开发区、各乡镇工业聚集区的供排水、供电、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落实园区项目的优惠政策,提高载体的吸引力、承载力。
3、加快建设成长型企业信息库。开发建立成长型企业信息库、项目库等,优化成长型企业发展的外部条件;充分利用科技项目转化平台和专利数据库,推动成长型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
(五)加强成长型企业人才培训。
县经信局、民营办要着重强化成长型企业管理者培训;县财政局要加强对入选企业的会计、财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县统计局要加强对入选企业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金融机构要为入选企业提供财务管理、国际业务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融资和国际市场拓展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支持成长型企业加快发展工 — — 4
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研究制定促进成长型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协调和调度。
(二)明确部门责任。县经信局作为成长型企业培育工作的牵头部门,会同县民营办、贸易办、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成长型企业培育工作的日常管理、调度、协调工作,指导成长型企业服务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服务。县科技局负责落实鼓励自主创新政策,组织申报国家、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会同县经信局组织产学研对接活动。县财政局负责财政扶持资金的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安排使用支持成长型企业发展的各项专项资金。县国税局、地税局抓好有关税收扶持政策的落实。县商务局、合作招商局负责组织成长型企业参加有关各级展会和招商活动,协助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县统计局负责建立成长型企业统计制度,提供有关经济数据。县金融办负责推进成长型企业上市工作。县人民银行负责指导各商业银行开发金融产品,创新金融服务,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开展筹资融资。县监察局负责做好涉企检查、收费等监督管理工作。县发改局、工商局、质监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各项扶持成长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严格监督管理。要严格落实上级关于促进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成长型企业扶持力度。要依法保护成长型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 — 5 —
要改进企业监管方式,推进文明执法。由县监察部门牵头,加强监督检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乱收费、变相收费或乱摊派。宣传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成长型企业及其名牌产品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成长型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莒县支持成长型企业加快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 6 — 二O 一二年五月七日
附 件:
莒县支持成长型企业加快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洪彩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成 员:
费立志 王兴展 杨乐清 徐宝军 陈乐增 董献中 刘 明 马先务 尉玉波 徐雨田 刘相忠 方相平 张宝元 苏中春 冯世武 赵西全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党校党委书记、副校长,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县国土资源 局局长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考核办主任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县发改局局长、县蓝办常务副主任 县经信局局长 县审计局局长 县金融办主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市农科院院长、县农业局局长 县商务局党组副书记、主任科员 县科技局局长 县环保局局长 — 7 —
张兴建 县统计局局长
李观军 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张明成 县安监局局长
李业刚 县合作招商局局长
徐厚贵 县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孙 伟 县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县工商联党组
书记、县民宗办主任
刘长军 县商务局副局长、县贸易办主任
公方黎 县总工会副主席
王 玮 县国税局局长
刘加文 县地税局局长
金立胜 县工商局局长
刘文堂 县质监局局长
孙东明 县人民银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经信局,徐雨田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题词:经济管理 工业 意见
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7日印发 —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