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随着市场经济的加速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举报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新情况、新问题,越级和重复信访件增多。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基层受理信访举报工作,解决基层矛盾,促进基层稳定和谐成了摆在我们面前的当务之急,下面笔者就好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浅谈几点看法。
(一)在宣传教育上下功夫,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
一是加大正确信访举报知识的宣传力度。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通过标语、宣传栏、网络、宣讲、橱窗、书刊等形式加强知识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行使举报权力。二是加强基层群众信访举报知识的教育。基层单位要结合培训班等形式,加强信访举报知识的培训,引导群众依法举报,增强群众的举报意识和责任感。三是提倡、鼓励署名举报。通过各种宣讲和受理等载体,大力宣传署名举报的重要性、必要性,鼓励群众署名举报,对查证属实的署名举报者,根据线索或案件具体情况对举报有功人员及时进行奖励,营造良好的举报环境,从而有效减少越级和匿名举报。
(二)在案件查处上下功夫,发挥办案治本功能
一是查教结合,注重以案促廉。通过警示教育、案例通报等形式,深入剖析案例的原因、教训以及给企业和个人带来的危害,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廉洁自律意识。二是查帮结合,注重保护群众。纪检监察部门既要当“啄木鸟”、“吃虫子”、“红牌”拿下,也要当“预警员”、及时“黄牌”警告、“吹哨”叫停。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的
同时,也要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有效提醒和控制一部分人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警示督导犯了错误的人主动纠正错误,最大限度教育和挽救犯了错误的人员。三是查防结合,注重治本功能。针对查办案件中暴露出来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有对性地进行专项治理,完善相关规定,堵塞管理漏洞,减少和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发挥办案工作的治本功能。
(三)在整合资源下功夫,提高整体合力
受理信访举报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生产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仅靠纪检监察部门的力量是有限的,需要各部门的积极支持和基层单位的密切配合。因此,要充分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一是加强纵向联系。在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和指导的同时,加强对基层纪委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基层纪委的职能作用,提高基层处理问题的综合能力,形成上下互动的良好格局;二是加强横向联系。要进一步充分发挥机关各业务部门的专业优势,通过督办、协办等方式加强沟通联系,做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形成左右联动的工作机制。
(四)在加强基层管理上下功夫,推进基层工作上新台阶
基层工作既是群众的源头,又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环节。一是提高基层执行力。针对目前基层经济领域违规违纪的问题仍占较大比重,基层单位要以提高内控执行力为着力点,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同时,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提高气矿各级管理人员的执行力,规范生产经营管理行为。二是提升
基层领导干部综合管理能力。有一句话:“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形象地道出了领导干部在基层管理的突出作用。为此,基层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放手干但要讲程序,胆子大但不能越雷池。同时,通过领导干部培训班等平台多加强领导干部的交流与学习,借鉴在管理方面有好经验和好作法的单位。三是加大基层公开透明度。各级领导干部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实际问题,在涉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公开度和透明度,主动解惑释疑,帮助其开通思想,明悟道理,努力营造党群、干群间的和谐氛围。四是提高基层兼职纪检干事的能力。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抽选个别基层兼职纪检干事参与的调查,提高纪检干事的处理问题的综合能力。
(五)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提高纪检监察队伍整体素质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作风上过得硬,特别能战斗的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这就需要纪检监察队伍要练好“三功”。练好“内功”。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为此,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外出观摩学习,接受新知识、新经验、更新观念、开阔新视野,切实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实战能力。练好“硬功”。纪检监察工作是得罪人的工作,更是帮助人、挽救人的工作,这就需要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除要有强
烈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外,在与不良风气、低俗思想、错误行为作斗争的时候,更不能畏惧、妥协和退缩,要敢于“硬碰硬”、敢于“叫板”、敢当“黑脸包公”、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只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秉公执纪,才会赢得他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尊重、信任和理解。练好“气功”。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形象的好坏,不但与自己有关,而且直接影响到纪检监察部门的威信,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刚直不阿和秉公执纪的优良作风,大力弘扬正气,树立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良好形象。